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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湖光农场Word格式.docx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9

二、土地利用布局11

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13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13

二、建设用地安排14

三、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4

四、土地整治17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20

一、土地用途区20

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24

第七章近期用地安排27

一、近期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27

二、近期建设用地控制27

三、近期土地整治27

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28

一、行政执法保障措施28

二、经济保障措施28

三、技术保障措施28

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措施29

附件

文本附表

附表1湖光农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2湖光农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附表3湖光农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附表4湖光农场土地整治表

附表5湖光农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附表6湖光农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附表7湖光农场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附表8湖光农场基本农田调整表

第一章前言

一、镇域概况

湖光农场位于湛江市西部,东靠湛江机场和湛江火车西站,南傍湖光岩风景区,西连遂溪县岭北镇,北接麻章区麻章镇。

湖光农场属于湛江农垦辖属国营农场,创建于1951年,分场部、柳秀分场、五里分场、新坡分场、志满分场、高阳分场,场部设在湛江市麻章区志满圩。

农场已形成以畜牧、奶制品业、甘蔗、茶叶、花卉等种养、加工业为支柱的大型农工商企业,旅游资源较丰富。

二、规划目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规范湖光农场土地利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和促进湖光农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湖光农场具体实际,编制《广东省湖光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三、规划任务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和湖光农场自然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业用地,重点安排好城镇、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并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26号);

(7)《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8)《关于印发<

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

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9)《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

(10)《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0〕121号);

(11)《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12)《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13)《广东省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4)《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五、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湖光农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6848.44公顷。

六、规划期限

《规划》以2009年为规划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以2015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规划基数转换结果,2009年湖光农场土地总面积为6848.44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5777.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4.37%;

建设用地面积793.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8%;

其他土地面积277.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5%(表2-1)。

表2-1湖光农场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单位:

公顷、%

地类

面积

占总面积比重

一级类

二级类

农用地

耕地

2049.75

29.93

园地

2693.83

39.33

林地

502.35

7.34

牧草地

0.48

0.01

其他农用地

531.34

7.76

合计

5777.75

84.37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435.11

6.35

交通水利用地

288.02

4.21

其他建设用地

70.11

1.02

793.24

11.58

其他土地

水域

64.00

0.93

自然保留地

213.45

3.12

277.45

4.05

土地总面积

6848.44

100.00

(一)农用地

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

2009年湖光农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2049.75公顷、2693.83公顷、502.35公顷、0.48公顷、531.34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35.48%、46.62%、8.69%、0.01%、9.20%。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2009年湖光农场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435.11公顷、288.02公顷、70.11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4.85%、36.31%、8.84%。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包括水域和自然保留地。

2009年湖光农场水域、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64.00公顷、213.45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23.07%、76.93%。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以农用地为主,园地比重大

农场农用地面积为5777.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37%。

其中园地面积2693.8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6.62%,占土地总面积的39.33%,园地比重大,这与农场甘蔗等种植产业发达有关;

其次,耕地也占有一定的比重,耕地面积占农用地面积的35.48%,占土地总面积的29.93%。

(二)城镇用地规模大,交通水利设施较完善

农场城镇用地面积359.0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2.52%,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5.26%,城镇用地规模大,集聚分布程度较高;

交通水利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6.31%,占土地总面积的4.21%,交通水利设施较完善。

(三)土地利用率高

农场其他土地面积为277.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5%,土地利用率达到95.95%,土地利用率高。

三、土地利用主要存在问题

2009年湖光农场建设用地面积793.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8%,其中城镇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5.26%,城镇用地规模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场建设用地的用地需求会日益增加,而农场土地利用率已达到95.95%,土地开发利用潜力非常有限。

第三章区域定位与规划目标

一、区域定位

湖光农场应从实际出发,抓住机遇,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利用地缘优势发展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配套产业园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开发休闲观光旅游业。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管理全局,围绕湖光农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落实上级规划任务,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土地利用具体目标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结合湖光农场实际情况和规划期间确定的总体目标,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到2020年,农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782.76公顷;

规划期间湖光农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687.70公顷。

2、新增建设用地调控目标

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到2020年,农场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329.99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农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94.34公顷以内。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农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766.96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间湖光农场新增建设用地606.22公顷。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规划期间湖光农场建设占用农用地597.25公顷。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规划期间湖光农场建设占用耕地230.12公顷。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规划期间湖光农场补充耕地义务量为230.12公顷。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按照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湖光农场发展战略,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科学、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湖光农场在高效利用土地的同时,将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适当减少农用地面积,对部分水域、自然保留地进行科学开发,以保证湛江市职业教育基地、南国花卉科技园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规划2010~2020年湖光农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三大地类的比重由2009年的84.37:

11.58:

4.05调整为2020年的77.03:

19.06:

3.91,面积由2009年的5777.75公顷、793.24公顷、277.45公顷调整为2020年5275.31公顷、1305.01公顷、268.13公顷。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到2020年农场农用地面积为5275.31公顷,比基期年减少502.44公顷,减幅8.70%。

1、耕地

2009年湖光农场耕地面积为2049.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93%;

规划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2063.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13%。

规划期间净增加耕地13.64公顷。

2、园地

2009年湖光农场园地面积为2693.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33%,规划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2251.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87%。

规划期间净减少园地442.75公顷。

3、林地

2009年湖光农场林地面积为502.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4%;

规划到2020年林地面积481.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4%。

规划期间净减少林地20.48公顷。

4、其他农用地

2009年湖光农场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31.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6%,规划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78.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9%。

规划期间净减少其他农用地52.85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到2020年农场建设用地面积为1305.01公顷,比基期年增加511.77公顷,增幅64.52%。

1、城乡建设用地

2009年湖光农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435.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5%,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89.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3%。

规划期间净增加城乡建设用地354.58公顷。

其中:

城镇用地由2009年的359.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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