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拖拉机人工检验工作以及检验工作中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解析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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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检验方式不同可分为检测线检验和人工检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山东、江苏等发达地区对拖拉机的年度技术检验已经逐步采用检测线检测,使农机检验工作进入科学、安全、公平、环保的轨道。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经济文化发展相对落后,受传统习惯、管理模式、经费、安全意识等因素的制约,绝大多数地方均采用人工的方法检验拖拉机。
虽然如此,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今天,即使是采用人工的传统方法,拖拉机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在我们基层农机站的工作中,逐渐被强化和凸显出来。
拖拉机在使用过程当中,会产生磨损,机件会老化,如得不到及时维护,往往导致机械故障。
大的机械故障,不但造成机械毁坏,甚至威胁到操作者本人以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
机械事故可以通过人为的控制来减少。
所以检验合格与否,是拖拉机能否合法使用的重要标志,其良好技术状态的保持是抓好农机安全工作的主要源头之一。
作为农机管理站和从事农机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每年一度的拖拉机检验工作。
笔者在农机站从事拖拉机检验工作多年,期间积累了一些经验,也有过工作教训。
下面,我打算从检验员个人的角度,粗浅地谈谈如何做好拖拉机检验工作,以及检验工作中会碰到的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
一、检验人员要如何才能做好拖拉机检验工作
首先要思想品德好。
检验人员要有对国家负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精神,要有服务三农的意识。
拖拉机驾驶人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农民,他们的经济条件比较差,生活艰辛,挣钱不容易,对他们,我们要有同情感恩之心;
另一方面,他们的文化素质较低,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特别在安全问题上,往往出事前敷衍麻痹,出事后追悔莫及,所以我们要按照监理窗口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树立检验就是服务的意识,深入乡村、深入农机生产第一线,为机手和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检验服务。
对个别存在误会,有抵触情绪的驾驶人,要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促使他们按期参加检验。
农机检验员要力争成为机手的贴心人,成为农机手遵章守法和安全生产的促进力量,这是做好拖拉机检验工作的前提。
其次是工作作风正。
检验人员要遵纪守法、秉公执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履行好检验职责,做到依法检验,文明检验,不徇私舞弊,不以身试法。
国家标准计量局颁行的《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农业部颁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就是我们农机检验工作者必须遵守的技术规范。
我们要严格按照上述两个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标准要求等实施检验,做到使用职权不越位、不缺位,作为但不乱作为,不搞吃拿卡要报,不乱收费,不营私舞弊,不做有损农机部门行业形象和健康发展的事情。
再次是检验技术精。
一要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拖拉机登记规定》等行业法律法规与规章;
二要熟练掌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程序规范和技术检验标准;
三要会使用灯光、声音、烟度、制动性能等检测设备,熟悉制动、灯光、转向、液压等拖拉机主要安全部件的人工检验方法;
四要精通拖拉机驾驶技术,懂得其机械原理、结构知识,通晓农机安全常识。
很明显,业务的精通,是做好检验工作的根本。
第四是执行法规严。
技术检验既是我们主要的监管手段,也是衡量拖拉机能否继续合法安全使用的最重要的关口,“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检验人员肩上的担子着实不轻。
“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虽然已经实行多年,但在事故少发、无重特大事故的时候,往往放松警惕,甚至不把检验当一回事。
检验中把关不严,敷衍了事,只重量不重质,不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不了解技术状况,不掌握变更情况,甚至不见机、不检验就签证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但严重影响了农机部门的形象,也埋下重大的安全隐患。
所以,我们必须把认识提高到这样的高度:
严把检验质量关,是对机手本人及其家庭生命财产安全的尊重,更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和尊重,同时也是对我们检验人员个人及家庭的负责与尊重。
如此,依法检验,严格检验的要求才能落到实处。
二、拖拉机检验的流程和方法
(一)拖拉机检验必须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检验受理——机械唯一性认定(如不合格,整改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查询(机主信息,有变更的要办理过户;
事故情况,未处理完毕的,提醒尽快处理,在检验报告中备注说明)——外观检查(静态、目测)——运转检验(动态、目测、运转检验)——制动性能路试检验——审核(小结,指出不合格项目,要求整改修复)——出具检验报告
(二)检验项目和方法
主要包括核对查验、查询、安全检验、审核和出具检验报告等内容。
安全检查又包括外观检查、运转检验、制动性能检验、前照灯性能检验等,有条件的还可以进行烟度检验和喇叭声级检验等。
1、受理:
办理新机注册登记时,由机主提交购机发票、推广许可证、身份证、合格证等资料;
年检时要求机主提交行驶证、机主身份证明(也可委托他人送检)等,工作人员要注意核对机主信息是否有变动,如有变动,要办理过户手续。
2、机械唯一性确定:
也就是确定送检拖拉机同行驶证上的信息是否相符,是否是该台拖拉机。
核对查验内容包括号牌号码、拖拉机类型、品牌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机身(车架、底盘)号、外廓尺寸等,还有一项是行驶证副证上的签章,实践中有伪造情况,要特别注意核对。
发动机变更的,办理变更手续,填写变更表,禁止缸数升级;
车架号变更情况较为复杂,要视具体情况处理。
比如大梁变形、断裂导致更换,机手法律意识不强号码被焊疤掩盖,如果确定不属于变造,可变通作变更处理;
外廓尺寸改变也要视情况而定,一般同照片一致,小有改变,作变通处理,车厢加高,合理范围内也可酌情处理。
如果车厢加宽加长明显,则已经属违法变造,可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查询:
主要是查询有无发生事故和有无尚未处理完毕的违法行为。
对发生过事故的拖拉机,其损伤部位注意重点检查,事故未处理完毕的在检验报告中备注说明,并提醒机主尽快处理。
4、外观检查:
包括整机、机架(挂车架)及行走系、照明及电器等内容。
(1)机容机貌:
要求机容整洁,漆水较为完好;
(2)燃油供给系、润滑系、液压装置等部分无跑冒滴漏现象;
(3)防护装置:
要求完整有效,主要是风扇、皮带轮、飞轮、动力输出轴等的安全防护装置;
(4)机架、发动机支架无明显变形、无裂纹,前、后桥无影响安全的变形和裂纹;
(5)后视镜完好,一般要求有反光标贴;
(6)行走部分:
轮胎无影响安全的破裂、割伤、缺损、磨损及变形,车轮部分无明显裂纹、无影响安全的变形;
(7)照明装置:
灯具要齐全完好,导线捆扎有序;
(8)转向系统:
方向盘左右转角不大于30度,转向臂、转向拉杆可靠不变形,球头间隙及前轴承间隙适当,不空旷;
(9)制动系统:
制动踏板踏下制动后能及回位正常,制动拉杆无裂纹和明显变形,连接部位不空旷。
外观检查一般采用循环检查(环车检查)的方法。
通常从右前方侧面的右前轮位置,顺时针方向,以右前侧、正前方、左前侧、左后侧、正后方、右后侧的顺序,用目测、手动、脚动等检查上述项目。
新机注册登记的,要量取外廓尺寸;
年度检验的,要注意查看号牌和放大字号。
5、运转检验:
即启动发动机后进行的检验。
包括发动机、照明信号装置、驾驶室、转向、制动、传动、液压及牵引装置等部分。
(1)发动机:
要求启动正常,运转平稳,能迅速熄火;
(2)照明信号装置:
驾驶室内各仪表工作正常,灯具工作正常,开关牢靠、开关自如,刮水器灵敏有效;
(3)转向部分:
主要看直线行使情况,不能有摆动、抖动、跑偏等;
(4)传动部分:
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不打滑,不抖动;
变速杆操作平顺,不乱档、跳档、脱档;
其它部分运转正常,无异响;
(5)液压及牵引装置:
液压系统工作平稳,定位、回位正常,锁定装置正常有效,牵引装置牢固安全;
(6)制动性能检验:
一般在平坦、干燥、清洁的场地或者路面进行。
要求:
手拖运输机组空载制动距离不大于3.2米,轮式空载不大于6.4米。
一般让拖拉机行使至15-20公里小时,空档后紧急制动,双手轻握方向盘,至拖拉机停止,测量制动距离,同时注意观察有无偏刹情况。
有条件的可使用便携式制动仪进行测试。
(7)前照灯性能、烟度、喇叭声级检验:
一般使用前照灯检测仪、滤纸式烟度计、声级计进行检测。
6、审核和出具检验报告
(1)通过上述各项内容的检验,对报检拖拉机检查验证得出的结论,如实对应填写在《云南省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中,每个部分的检验结果分为合格、合格(建议维护)、不合格三种。
对不合格的情况,要简明扼要地写出原因,比如:
外观不整洁;
发动机启动困难、熄火不迅速;
传动系部分,离合器分离不彻底,结合不平稳,会打滑抖动;
变速装置乱档、脱档、跳档,运转不正常有异响;
转向部分,自由行程过大,臂、杆变形,裂纹,球头间隙过大;
机架及行走部分,机架、发动机支架、前后桥有影响安全的变形或者裂纹,轮胎、车轮部分;
制动部分,制动性能差、偏刹,臂、杆变形或者裂纹,球头间隙大;
灯光及信号装置,灯光不齐全、某种灯光无效,仪表或者开关不正常;
液压悬挂装置,不能正常升降、定位、回位等等。
对需要强制机主维护、保养、修理或者换件的部分,必须交代清楚,建议维护部分,也应作具体说明。
2、检验人员对各项检验结果进行梳理分析,注册登记检验和年检区别处置,签署评判结论。
结论分合格、合格(建议维护)、不合格三类。
不合格者必须强制进行整改直到合格,否则不得签章,最后,检验人员要注意签名和标注时间,同时机主也必须签名。
三、拖拉机检验工作中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
要求在拖拉机检验工作中执法严、把关严,并不等于死搬法律条文,只有原则性,没有灵活性。
要时刻牢记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农民,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对检验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特殊问题,可以作变通处理。
下面,结合我自身多年的实践经验,初浅地谈谈对检验工作中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意见。
(一)检验中的变更问题
由于机手法律意识、文化水平和整体素质的差距,拖拉机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变更情况,法规已经明确禁止非法变造、拼装、改装拖拉机,但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变更是必要的,有的是非法的,但即使是合法合理的变更,也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实际上往往要等到年检时才能发现,因此要区别对待,慎重处理。
1、发动机更换、拖拉机颜色变更、车斗在原有基层上加固或者加高等,只要没有大的违反,检验时可酌情给予办理变更手续,检验合格后重新照相制证。
2、大梁变更比较复杂,禁止因为大梁更换导致拖拉机形体改变,实物同行驶证上的照片不相符。
如因大梁变形、断裂等产生的更换,只要安全牢固,同时整个拖拉机形状不改变,应该酌情办理变更,重新打号拓印并照相制证,变更手续存档。
3、发动机铭牌遗失、大梁号码因为各种原因模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