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工作总结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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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工作总结Word下载.docx

做到计生干部学法、懂法、守法,充分体现计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三、抓管理,认真落实便民服务。

一是完善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充分利用计生便民服务大厅免费为广大育龄群众办理一胎生育登记,第二个子女生育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件;

通过完善公开A、B岗工作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行政过错追究制度、群众工作纪律以及办证程序等,来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维护群众权益。

二是转变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十一项便民措施”。

计划生育成为与广大农村群众接触最密切的一项工作,只有转变了工作思路,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方便老百姓办事,才是服务型政府的体现。

  四、抓落实,认真落实“四个在县”征费征收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四个在县”(即:

立案在县、征收在县、管理在县、支付在县)的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机制,达到让群众明白的目的,杜绝镇村干部私自收费行为,为各村统一制定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开栏”,内容涉及: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征收标准、征收主体、举报制度。

  五、抓监督,切实做好行政监督工作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纠风工作的“三公开、四评议、五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镇村在计划生育公开栏内公开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考核年度内出生、处罚、独生子女奖励、老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理第二个子女等内容的人数和名单,接受群众的监督,公开省、市、县、镇、村的举报电话和镇村计生工作的负责人以及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

同时,还聘请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政协委员三名为我镇的计划生育行风监督员,并公开了他们的联系方式。

让群众明白有问题怎么说,有问题找谁说。

  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严把信访第一道关口、为信访群众搞好服务,使信访渠道畅通无阻;

坚持开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鼓励广大群众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生育、非法抱养、瞒报漏报等问题进行举报。

  在贯彻落实计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我们也明显感觉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中还有存在诸多的问题。

(一)随着国家计生法律、法规逐步倾向“以人为本”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的颁布,使计生工作者简单粗暴的行为方法被严令禁止,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觉悟还达不到完

  全的自觉履行现行计生法律、法规的程度,部分群众或只强调权利,不讲义务,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难度增大,违规超生现象还很严重。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程度欠缺,强制执行力度不够,确实存在经济困难,违法生育后无款可收缴的情况,虽有法院帮助,但效果不明显。

  篇二:

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XX县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汇报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法

  制办具体指导和市人口计生委的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现将我县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1、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县人口计生局设有政策法规股,执法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制度。

对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等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

建立了《生育证》审批统一公开制度,将全县所有《二孩生育证》审批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完善地方配套措施,我县还出台了《关于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决定》、《关于落实XX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诚信计生惠民政策的决定》、《加强孕前孕情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实施方案》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XX县人口计生局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设立行政许可和服务集中受理窗口。

  明确行政许可相关受理范围、工作制度、工作方式、承诺期限、监督考评办法、责任追究制度。

从依法行政、村民自治、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等方面,严格依法行政,倡导文明执法,有力推动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县有86名计划生育干部,其中72名通过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拿到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和培训证书,均能够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2、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规范执法文书。

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审批表》、《征收决定书》、《告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提供了监督保障;

二是在查处每件案件时,工作人员做到亮证执法,在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七天,亲自找到当事人告之他们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到管理有程序,处罚有依据,工作有标准;

避免了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实行政务公开。

规范公开时间内容,确保公开及时,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确定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等方式,即: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咨询联系电话等长期公开。

  3、完善规范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二孩生育证〉、〈服务手册〉管理办法》,生育一孩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生育第个二孩子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班子集体讨论审批的要求,我县严格执行自治区《条例》规定,并实行审批前审查制,在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严把审查关,对再生育申请的审批上做到“领导不齐不审批、材料不齐不审批、审查有疑点不审批”,对审查批准后的对象以乡(镇)为

  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二孩生育证》;

对已经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县站和乡级计生技术服务所,在基本服务能力、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设备、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等方面均按照审批范围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不存在超范围服务现象。

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计划生育办理业务的窗口,主要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按照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和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规定,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申请办理的决不予审批办理,有效地杜绝了错批生育指标现象的发生。

应发20XX年度《二孩生育证》642本,已发放633本,%;

应发20XX年度生育证740本,已发173本,占24%。

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分别为:

万元(其中:

当年万元、历年万元),已征收万元(其中当年万元、历年万元),征收率为%;

(其中:

当年%、历年%)。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召开全了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采取自评、互评方式,对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档案、“两非”案卷和《二孩生育证》审批档案进行了评查。

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5、对于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6、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我局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和办事程序等。

如县级向群众公布病残儿鉴定结果和生育二胎对象审查结果告示;

乡(镇)计生办则及时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的落实情况;

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公示免费服务项目。

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和受理办法,方便群众监督,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给予公开暴光;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

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享受适宜、安全、可靠、优质的避孕药具的技术服务,促进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加大查办案工作力度。

  二、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

  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

  全年社会抚养费征缴应立案89例,已立案89例,我县的社会

  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适度把握政策,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

采取“专票专用、票款两清”的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

通过自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

  理使用上没有出现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等情况。

20XX年7月23日举办全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系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要求,为做好业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坚决查办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案件,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非法关押群众、打骂群众、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或暴力手段强制群众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三、推进信访长效机制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我县人口计生信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和人口计生中心工作,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开办“12356”阳光计生热线,拓宽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20XX年,全县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老缠访户问题处理妥善,敏感时期信访稳控有力,长效机制建设成效显著,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确定信访工作人员。

县局由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兼管,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乡镇由计生办主任或副主任兼管,村级由村计生专干担任信访员,并逐级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信访工作络。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信访人员办信接访能力。

我县采取集中培训、下乡巡视和案例分析等方式,统一各级信访人员的思想,充分发挥基层队伍的作用,协调关系,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稳定基层。

哪里出现问题就到哪里解决,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今年共收信接访37件(次),比去年同期减少2件(次),其中接待来访群众19人(次)、电话访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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