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史讲义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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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下省——审议机构——纳言(侍中)
尚书省――执行机构——尚书令、仆射
吏部(铨选)、礼部(礼仪)、兵部(军事)、都官部(刑部,刑法)、度支部(民部,户口钱谷)、工部(营建)
意义:
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的分离,削弱相权,加强中央集权。
《隋书》卷二六《职官志》:
髙祖踐極XX伊始復廢周官還依漢魏唯以中書為内史侍中為納言自餘庶僚頗有損益。
《旧唐书》卷一《高祖本纪》:
武德三年三月:
己夘改納言為侍中内史令為中書令給事郎為給事中。
2、地方制度
废三级制为二级制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罢郡,改为州县二级制。
大业三年(607),炀帝改州为郡,
以郡统县。
唐会要卷72军杂录:
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民少官多,十羊九牧。
3、科举制
(1)隋文帝分科取人。
设有特科与秀才科。
特科:
隋文帝开皇三年正月甲戌诏举贤良。
开皇十八年七月,“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督、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1]
隋文帝还沿用各代岁举常科之法。
开皇七年正月,“制诸州岁贡三人。
”常科包括秀才、孝廉、明经科。
[1]册府元龟,卷67。
(2)隋炀帝开启科举新时代。
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
《隋书·
炀帝纪》:
有“文才秀美”等十科。
范文澜先生以为“文才秀美”即是进士科。
人们对炀帝何时立进士一科,看法不尽同,对进士科始于炀帝时却是一致的。
唐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刘肃《大唐新语》:
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
”《旧唐书·
杨绾传》:
“近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
”
《通典》卷一七《选举五·
杂议论中》:
隋氏罢中正,举选不本乡曲,故里闾无豪族,井邑无衣冠,人不土著,萃处京畿。
4、户籍制
隋初,户籍混乱,存在“诈老诈少”与强宗大族荫庇户口现象。
设保、里、党,由里正、党长负责检查户口,进行户籍整理。
为防止户籍的弄虚作假,州县官吏必须常查户口,实地查验相貌、年龄、疾状(健康状况)称大索貌阅,清查“诈老诈少者”。
黄:
3岁以下;
小:
3-10岁;
中:
10-17(后改为10-20)岁;
丁:
18-60岁(后改为21-60);
老:
60岁以上。
输籍法:
又称“输籍定样法”。
隋代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
利用这一手段,搜刮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
岳飞《乞出师札》:
“古者命將出師,民不再役,糧不再籍,蓋慮周而用足也。
”
籍:
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
输:
交纳。
《资治通鉴·
陈长城公至德三年三月》:
“高颎[1]请为输籍法,徧下诸州,帝从之,自是奸无所容矣。
胡三省注:
“输籍,凡民间课输,皆籍其数,使州县长吏不得以走弄出没。
陈至德三年,即开皇五年。
一本作此下有“又言民间课输无定簿,难以推校”。
中华本,5481页
通典卷七:
其時承西魏丧亂,周齊分據,暴君慢吏,賦重役勤,人不堪命,多依豪室,禁網隳紊,姦偽尤滋。
髙熲覩流冗之病,建輸籍之法,於是定其名,輕其數,使人知為浮客,被彊家收大半之賦,為編甿奉公上,蒙輕減之征。
先敷其信,後行其令,烝庶懐惠,姦無所容。
隋氏資儲徧於天下,人俗康阜,熲之力焉。
中华本,156-157页
5、开皇律:
开皇元年,隋文帝初即位,即命郑译等人制定新律,并于同年十月完成,颁行于天下。
开皇三年,文帝命苏威、牛弘以“去重就轻、删繁就简”的原则再次改定法律,形成一部有十二篇、五百条的《开皇律》。
《开皇律》中所规定的各项基本制度成为唐律的直接蓝本。
后来又为宋、明、清各朝所沿用,因此,《开皇律》在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1)废除酷刑,改以笞(1-50)、杖(60-100)、徒、流、死为五种基本的刑罚手段。
(2)创设“十恶”制度。
“十恶”:
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3)通过“议、减、赎、当”制度,为有罪的贵族、官僚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特权。
“议”是指“八议”,即对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种人犯罪,必须按特别审判程序认定,并依法减免处罚。
“减”是对“八议”人员和七品以上官员犯罪,比照常人减一等处罚。
“赎”是指九品以上官员犯罪,允许以铜赎罪,每等刑罚有固定的赎铜数额。
“当”是“官当”,官员犯罪至徒刑、流刑者,可以“以官当徒”或“以官当流”,就是以官品折抵徒、流刑罚。
第二节大运河的开通
(一)营建东都
隋文帝建大兴城(新长安城)。
炀帝即位后,决定迁都洛阳。
1)便于对关东和江南地区的控制
2)洛阳是水路运输的自然中心,储藏与转运物资的枢纽。
(二)开凿运河
1、背景
1)巩固政权的需要,加强与东南地区的联系。
2)便于转运南方的物资,尤其是在对高丽战争时期,显得更为重要。
3)炀帝眷恋江南景色和繁华。
2、开凿情况
隋文帝时期
1)广通渠:
开皇四年,引渭水开凿(潼关至长安)。
2)开皇七年,扬州山阳渎,以作伐陈准备
隋炀帝时期(大业元年至六年)
开凿了四条以洛阳为中心贯通全国的大运河。
通济渠;
邗沟;
江南河;
永济渠
今天的大运河长约800英里,其长度相当于从美加边境的五大湖区到墨西哥湾,或者如以欧洲地区作对比,相当于从柏林到波尔多(法国西南部),或者从汉堡到罗马。
----(美)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第25页
把由西向东的五大水系(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加以贯通,形成了南北向的人造运河与东西向的自然河流相互连接的水运体系。
1)加强了已成为全国经济重心的江淮、东南地区的联系。
2)使隋朝能以南方的粮食和其他物资供养宏大的都城长安和洛阳,并给北方边境提供战略和后勤保障,为南北的统一提供了坚实的物资基础。
意义:
政治、经济中心的南移
隋唐大一统帝国,和秦汉大一统时有些不同。
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当日的军事政治重心,虽仍旧在北方,经济重心却已迁移到南方去了。
如何把军事政治重心的北方和经济重心的南方连系起来,开凿运河,正好满足这个新时代的客观形势的要求。
……安史乱后,唐末及北宋末年,当运河因被切断而不能把南方物资大量运往北方的时候,唐宋帝国随著经济基础的动摇而力量削减,甚至灭亡了。
在宋金对立时,运河水道荒废,不能把全国的军事政治重心和经济重心连系起来,宋金自然也没有力量来对抗漠北新兴的民族,从而分别陷于崩溃的命运。
——全汉升《唐宋帝国与运河》(非原文)
第二讲唐史讲义
(618—907)
唐帝系(21主)
高祖-太宗-高宗-中宗(睿宗)-武后-中宗—睿宗-玄宗-肃宗-代宗-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懿宗-僖宗-昭宗-哀帝
第一节唐的立国
一、李渊及唐朝的建立
李渊出生于汉人与胡人混合血统的贵族之家,是西魏贵族李虎之孙。
隋、唐的建立者与西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1、政治上的关系。
西魏宇文泰创建府兵,最高长官有八柱国、十二大将军,隋朝缔造者杨坚之父杨忠是十二大将军之一,唐朝的缔造者李渊的祖父李虎是八柱国之一。
2、婚姻关系。
宇文泰、杨忠、李虎均与突厥望族独孤信维系着联姻关系:
独孤信的大女儿——宇文泰之子(即北周明帝);
四女儿——李虎之子李昞(子李渊);
七女儿——杨忠之子杨坚。
李渊通过过其母独孤氏,与北周及隋两家皇室有着密切的关系。
李渊代隋,有如杨坚的取代北周,是贵族政治的产物。
第二节 唐太宗与贞观之治
一、玄武门之变:
高祖武德九年(626年),李世民于宫城北门玄武门设伏,杀害太子李建成、弟李元吉,发动了夺权的政变。
这是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
相关背景
唐高祖李渊的皇后窦氏生了四个儿子:
三子李元霸早死;
长子李建成通常留居长安,协助父皇处理军国大事;
次子秦王李世民领兵出征在外。
李元吉:
酷嗜射猎,在战阵上反复无常,又是个好色之徒和虐待狂。
李建成:
冥顽不灵,桀骜难训,沉湎酒色。
司马光:
按建成虽为顽愚,既为太宗所诛,史臣不无抑扬诬讳之辞,今不尽取。
(通鉴考异,中华书局,通鉴卷190,5960页。
)
二、贞观之治
1、史家描述:
通鉴卷193唐太宗贞观四年十二月:
天下大稔,流散者皆归乡里,米斗不过三四钱。
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
东至于海,南及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
2、原因
(1)隋鉴:
与民休息。
通鉴卷192:
朕當去奢省費輕徭薄賦選用亷吏使民衣食有餘。
贞观政要卷一:
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為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若損百姓以奉其身猶割股以啖腹腹飽而身斃。
(2)用人。
1)拔擢山东和江南士人,与关陇集团兼用。
长孙无忌、杜如晦(关陇);
房玄龄、魏征(山东---北齐旧境);
褚遂良(南方)
2)寒人。
马周,武将常何门客,官至宰相。
3)政敌。
魏征、王珪,太子党。
剑桥隋唐史:
西北贵族在太宗时代已经失去了他们在朝廷的绝对优势,高级官僚来自全国各地。
……高官的籍贯和地区性集团在制定政策时都没有起重要作用。
(202页)
(3)纳谏。
魏征。
《剑桥中国隋唐史》评:
魏征在朝廷起了清廉刚直的表率作用和限制皇权的作用。
他是成为太宗时期政治特色的一个象征,这个特色就是君臣以诚相待,彼此坦率地交换意见。
(197页)
《旧唐书》卷71《魏征传》:
貞觀之始聞善若驚暨五六年間猶悦以從諫自兹厥後漸惡直言雖或勉强時有所容非復曩時之豁如也。
(4)制度确保政令的正确执行。
《贞观政要》卷一:
貞觀三年太宗謂侍臣曰中書門下機要之司擢才而居委任實重詔勑如有不稳便皆須執論比来惟覺阿旨順情唯唯茍過遂無一言諫諍者豈是道理若惟署詔勅行文書而已人誰不堪何煩簡擇以相委付自今詔勑疑有不穩便必須執言。
二、政治制度
1、三省制六部制
中书:
出令。
中书令(2人)。
副长官:
中书侍郎。
门下:
审议。
侍中(2人)。
门下侍郎。
尚书:
尚书令(不授)。
左、右仆射。
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设置。
宰相人数多至一二十人。
宰执官的变化:
(1)隋和唐初,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仆射是当然宰相。
每日上午在政事堂(设于门下省)共同商讨国家大事,午后各归本省处理本省事务。
(2)仆射不再参加宰相议政阶段。
皇帝指定级别略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以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系衔,实为宰相。
办公地点:
政事堂
太宗时,设于门下省。
高宗永淳元年(682)迁至中书省。
开元十一年(723),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设中书五房(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刑礼房)。
通鉴卷212开元十一年:
是岁,张说奏改政事堂曰中書門下列五房于其後分掌庶政。
胡注:
舊制:
宰相常于門下省議事,謂之政事堂。
永淳元年,中書令裴炎以中書執政事筆,遂移政事堂于中書省,至是説政事堂為中書門下,其政事印改為中書門下之印。
权力机制:
宰相会议所作的决策以文字形成“中书门下奏状”,报皇帝批准,付外执行。
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