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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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当各层均采用沥青碎石混合料时,沥青面层下必须做下封层。

4.

5.各类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在2-2-1的规定,并应具有良好的施工性能。

6.

7.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沥青路面的上面层和中面层的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通过车辙试验机为抗车辙能力进行检验。

8.

9.压实成型后的路面进行早期养护,并封闭交通2~6h。

开放交通初期,应设专人指挥,车速不得超过20km/h,并不得刹车或调头。

在未稳定成型的路段上,严禁兽力车和铁轮车通过。

当路面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10.

(三)《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重要条文)

(四)

1.路基施工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避免道路反复开挖。

3.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强度,规格和其他品质要求。

(2)砌体用的水泥,石灰,砂,石及水等,要求质地均匀,水泥不失效,砂石洁净,石灰充分消解,水中不得含有对水泥,石灰有害的物质。

石料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不应小于30Mpa,无裂缝,不易风化。

(3)

4.土质路基施工要点:

(1)机动车车行道压实度应达到压实标准规定的压实度,以确保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人行道,非机动车车行道可执行支路的压实度标准。

(2)

(3)土质路基原地面以下的墓穴、井洞、树根必须清理,并分层回填压实。

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

(4)

(5)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植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块和盐渍土。

(6)

(7)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填土高度小于,必须清除树根,杂草。

(8)

(9)填土路基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

其分层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

(10)

(11)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

管、涵顶面填土厚度,必须大于30cm方能上压路机。

(12)

(13)桥台和路基接合部填土应分层仔细压实,层铺虚厚不得大于20cm。

路床顶以下以内应采用砂砾等透水性材料或石灰土,压实度不得低于填土规定的数值。

(14)

(15)土质路基的压实标准见表2-2-2,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重型击实标准。

5.石质路基,特殊土路基,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季施工作为一般了解。

7.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8.土,石路床必须用12~15t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土质路床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每1000至少测3点。

路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4的规定。

(五)《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验收规程》CJJ4-97(重要条文)

1.原材料:

严禁采用含有有害物质的石灰类下脚料,集料的压碎值,抗压强度与适用范围应符合表2-2-5的规定。

3.混合料:

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应用重型击实仪通过试验确定。

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7d龄期抗压强度应符合表2-2-6的规定。

4.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28d龄期抗压强度,要求快速路,主干路的基层抗压强度不得小于。

5.

6.施工:

(1)钙质石灰应在用灰前7d,镁质石灰应在用灰前10d加水充分消解,严禁随消解随使用。

(3)最后均应碾压至混合料基层表面无明显轮迹。

基层压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快速路和主干路压实度:

基层不得小于97%:

底基屋和垫层不得小于95%。

(7)次干路和支干路压实度:

基层不得小于95%:

底基层和垫层不得小于93%。

7.质量标准与检查验收要点:

(1)施工中应建立健全材料试验,质量检查及工序交接验收等项制度。

每道工序完成后均应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凡检验不合格的作业段,均应进行补救或整修。

(3)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基层质量与检查验收应符合表2-2-7的规定。

并应做到原始记录齐全。

(六)《煤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暂行技术规定》CJJ5-83(重要条文)

1.施工:

成品养护期间,严禁履带车辆通过及机动车辆在基层上调头或刹车,限制车速和交通量,以不破坏基础表面:

发现局部变形时,应及时修补。

3.质量标准与检查验收:

煤渣石灰类混合料道路基层质量标准及允许误差,应符合青2-2-8的规定。

(七)《钢渣石灰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5-90(重要条文)

钢渣必须分解稳定,粒径符合规格要求,具有规定的强度。

钢渣石灰类混合料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决定。

4.各类钢渣混合料,其配合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结合料的压实体积应大于钢渣的空隙体积,以保证压实紧密表面密实。

7.施工:

同前。

(八)《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90(重要条文)

(九)相关内容将在第八章城市道路工程监理控制要点中介绍。

(十)

(十一)《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重要条文)

(十二)本部分重点强调以下几点,详细内容将在第九章城市桥梁工程监理控制要点中介绍。

(十三)

1.土,石方:

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

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有机物质不得超过5%。

3.基础工程:

钢管桩现场接桩焊接的电焊质量应通过探伤检查,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下混凝土严禁有夹层和松散层。

5.钢筋:

钢筋弯曲成型后,表面不得有裂纹,鳞落或断裂等现象。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成型前必须按设计要求配制钢筋的级别、钢种、根数、直径等。

受力钢筋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只准有一个接头。

绑扎或焊接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相距不应小于10倍主筋直径,也不宜位于最大弯矩处。

7.水泥混凝土构筑物(构件):

预应力混凝土构筑物(构件)中非预应力部分(如隔板,堵头等)允许有宽度以下的收缩裂缝,其余部分不应出现裂纹。

9.水泥混凝土构件安装:

伸缩缝必须全部贯通,不得堵塞或变形。

活动支座必须按设计要求上油润滑。

支座接触必须严密,不得有空隙。

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梁,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18的规定。

墩,柱与基础连接处必须接触严密,焊接牢固,混凝土牢固,混凝土灌筑密实,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章给排水工程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

第一节排水工程主要技术标准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第二节给水排水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

 

一、《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重要条文)

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不得污染水质。

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经常检查和维护。

当管道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倒虹管竣工后,应进行压水试验。

给水倒虹管应进行冲洗消毒。

压力管道全部回填土前应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应采用水压试验法试验。

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后,竣工验收前应冲洗消毒。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定》(GB50334-2002)

总平面的测量控制必须进行测角、量距、平差调整。

坐标基线和轴线的丈量回数、测距仪测回数、方位角观测回数。

设计提供的水准点复测应符合±

12mm(Li―为两点封闭直线,km)的闭合要求,厂内设置的水准点复测应符合±

20mm(L―为环线长度,km)的闭合要求。

高程测量应用四等水准测定。

5.地基与基础测量

基底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密实度试验。

6.污水处理构筑物

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抗冻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污泥处理构筑物

污水处理构筑物的穿墙管件处混凝土应密实,不渗漏。

消化池顶部内衬应做好防腐处理。

9.管线工程

沼气、氯气管道必须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三、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01-2004)

聚乙烯给水管道严禁在雨水检查井及排水管渠内穿过。

管道从河底穿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必须在埋设聚乙烯给水管道位置的河流上、下游两岸分别按规定设立标志。

管道分段试压合格后应对整条管道进行冲洗消毒。

4.管道系统设计

聚乙烯给水管道严禁在雨污水检查井及排水管渠内穿过。

管道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应在保证聚乙烯管道表面温度不超过40℃的条件下计算确定。

最小不得小于。

6.管道敷设

1.管道至规划河底的覆土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航运状况、疏浚的安全余量,并与航运管理部门协商确定。

2.必须在埋设聚乙烯给水管道位置的河流上,下游两岸分别按规定设立标志。

7.水压试验、冲洗与消毒

四、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重要条文)

4.基坑

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加强检查和维护。

当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基坑支撑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雨期施工时基坑开挖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措施,坑内雨水应及时排出。

1.地基因排水不良被扰动时,应将扰动部分全部清除;

3.地基超挖时,应采用原土回填压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的天然密实度;

5.岩石地基局部超挖超过允许偏差时,应将基底碎碴全部清除,回填低强度混凝土或碎石。

2.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

当开挖土方时,应为±

20mm,当开挖石方时,应为+20mm、-200mm

冬期填土,在道路或管道通过的部位不得回填冻土,其他部位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且冻块尺寸不得大于15cm。

基坑填土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低于90%;

地面有散水的,不应低于95%;

道路通过的部位其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填土表面应略高于地面、清理平整,并利于排水。

第四章燃气与热力工程标准规范

第一节城镇燃气工程主要技术标准规范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3.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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