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养老服务总结机关单位年终总结与民政局养老服务总结汇编doc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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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养老服务总结机关单位年终总结与民政局养老服务总结汇编docWord文档格式.docx

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了县龙泉公园老年活动中心归口管理和敬老院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今年10月底老年活动中心正式揭牌,为老年人营造了一个很好的休闲娱乐场所。

为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近几年,县政府把“三院”建设当作重点为民抓办的十件大事之一,切实把养老服务摆上党政主要议事日程,特别是把五保供养和“三院”建设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

今年又正式启动了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试点,将养老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推向深入。

2、养老保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一是提高五保供养水平。

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积极探索建立五保供养长效机制。

20**年全县五保对象3432人,其中集中供养2950人,集中供养率达86%,人均月供养标准155元;

分散供养482人,人均月供养标准105元,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是抓好城乡低保。

全县城乡“三无”人员均纳入了低保范围。

20**年全县城镇低保累计人均月补差165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55元。

3、养老机构建设有序推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建设,近几年每年都把“三院”建设列入县政府工作的十件大事之一,加大县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新(改)建力度,县政府下发抄告单明确乡镇敬老院新(改)建在规费的收取上与中小学危房改造享受同等优惠待遇,近两年全县共投入建设资金3000多万元,先后新(改)建乡镇敬老院25所,新(改)建院民楼建筑面积25000多平方米,新增床位1600个。

同时正在征用土地积极筹建县老年公寓。

4、老年文化生活不断丰富。

老年教育事业得到发展,全县有老龄体协、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老年艺术团、老年门球场、社区老年活动队、乡镇老年学校、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教育活动组织49个。

所有老年活动场所都得到了充分利用,积极开展健康文明的老年文体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养老服务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社会化格局还没有从根本上形成,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

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家庭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迅速增长的高龄、空巢和失能老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急剧增加。

另一方面,公办养老机构少,且主要是解决特殊性养老问题。

解决普遍性养老问题更多要依靠民办养老机构。

由于存在投入大、效益低、风险高等问题,加之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尚不完善,现有政策有的也落实不到位,因此,社会力量对兴办养老机构积极性不高,从事养老服务业的很少。

2、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不健全。

我县社区养老服务起步晚,投入少,发展滞后,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尚不健全,不能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的功能和作用,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还没有形成,居家养老服务业刚刚开展试点。

3、养老服务质量不高。

一方面,全县养老机构服务内容较单一,注重了生活照料方面的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没跟上。

另一方面,全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较低,还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服务质量不够高;

专门的社会工作者、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后劲不足。

4、老年活动场所太少。

老年活动场所没有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社区和居民小区也没有规划老年活动场所。

我县就县城城区老年人约1.5万人,除县中心广场、老年门球场和县龙泉公园等一些公共活动场所外,专门的老年活动场所太少。

三、今后打算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推动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加强和完善我县的社会化养老事业。

1、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

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老龄工作、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有关政策规定;

制定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规划,确保养老工作有序开展;

把老龄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进行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定期总结表彰老龄工作;

切实解决养老机构在编制、人员、经费、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增强社会养老意识。

同时,政府要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按照老龄化进程安排财政预算,用于老年福利事业发展和服务设施建设,落实老龄事业经费,并随财力增长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

2、制定落实政策,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一要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深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要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

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扩大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对五保、“三无”等特困老人发放医疗救助卡,变“事后救助”为“事前救助”。

建立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普遍开展以老年人为重点人群的医疗保健工作。

三要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救助体系。

逐步提高五保老人供养标准,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三无”老人、孤残老人、贫困老人全部纳入低保,对享受低保且特别困难的老年人和低保“边缘人”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四要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对老年人赡养纠纷或其它涉老案件,基层组织要及时协调解决,法院要及时受理、及时审结执行,司法行政机关要提供法律援助。

五要进一步完善优待老年人办法。

争取政府尽快完善《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让城乡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养老机构建设。

一要建好公办养老机构。

政府要逐年增加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重点用在一些基础性、示范性的养老机构的建设上。

采取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承包给一些机构或个人,对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贴。

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公办敬老院的资源优势,把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

二要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19号)中“保证民办养老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养老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的要求,省、市有关精神,并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新的优惠政策,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力争“十一五”期末,在县城建一处设功能齐全、有一定档次的老年公寓,乡(镇)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机构。

4、发展社区养老,提升养老服务功能。

一要建立社区服务网络。

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建立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二要完善服务设施。

利用闲置资产建立社区老年文化娱乐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室、医务室、临终关怀中心等服务机构,方便老人就近活动,接受服务。

三要鼓励社会参与。

引导下岗失业人员、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创办家庭护理院、养老院、托老所,探索成立为老服务公司,为居住在社区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将社区互助与提供有偿服务结合起来。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一要开展专业化培训。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养老护理确定为一个技术工种,加强老年护理、营养、心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设立分类齐全、系统完善的养老服务业技术标准。

同时,把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与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人员的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把养老护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由政府购买服务,按规定缴纳两保。

二要建立志愿者队伍。

发展社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大中专院校学生、机关干部、社区党员、低龄健康老人等有志于老龄事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

6、增加活动场所,确保老有所乐。

一要利用好现有活动场所。

依托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功能之机,完善为老服务设施,设置老年健身器材,采取新、改、扩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建设和兴办老年活动场所。

二要增设新的活动场所。

将老年活动场地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建设,确保每个社区(小区)建设一处老年活动场所。

三要积极开展老年活动。

引导建立更多的适合老年人特点和需求的老年群众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展示老年人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鼓励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参与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民政局养老服务总结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贯彻实施<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的意见》、《县“敬老工程”实施办法》和《县农村敬老院“十一五”发展建设规划》等一系列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文件。

XX年全县五保对象3432人,其中集中供养2950人,集中供养率达86%,人均月供养标准155元;

XX年全县城镇低保累计人均月补差165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55元。

专门的社会工作者、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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