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1]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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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梨树煤矿瓦斯超限分析处理预案
大梨树煤矿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大梨树煤矿2014年度瓦斯超限分析责任追究制度
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强化预防、监督机制,彻底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一、成立瓦斯超限管理小组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
安全矿长
成员:
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防科长
安检科长机电科长
二、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参加人员
瓦斯超限分析处理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由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机电科长、通防科长安全科长责任瓦检员、责任人等参加。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程序
1、瓦斯浓度出现异常,存在上升趋势达到0.8%预警时由监控人员汇报矿调度,矿调度通知通防科管理人员立即赶到监控室了解情况并做出安排,尽量在超限前控制住上升的趋势。
2、瓦斯浓度超限报警达到1.0%时,监控人员的汇报顺序为:
矿调度室、通防科长等管理人员。
矿调度室接到超限通知后,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及通防科查明现场瓦斯超限的情况和原因,并按《大梨树煤矿瓦斯超限分析处理预案》通知相关单位立即进行瓦斯排放或处理,然后将瓦斯超限的情况按顺序汇报给以下人员:
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四、瓦斯超限分析会召开程序
1、瓦斯超限分析会的时间定为当天下午5:
00,地点为大梨树煤矿二楼会议室,参加人员由通防科提前一小时通知。
2、分析时由通防科先汇报瓦斯超限基本情况,然后由会议主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处理。
3、分析处理完毕后,由安全矿长于第二日向各单位和施工单位下发分析处理通报。
五、瓦斯超限处罚办法
1、各施工单位必须细化各自工程范围内的局部通风管理,避免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瓦斯超限,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优先考虑通风系统。
2、发生一次瓦斯超限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3、施工单位如能证明以下原因之一的则不进行罚款处理:
(1)瓦斯传感器误报警。
(2)因地质构造变化,瓦斯涌出量增加而引起瓦斯超限。
(3)全矿电网停电停风而引起瓦斯超限。
(4)计划停电停风引起的瓦斯超限。
4、以上四种情况下的处罚办法:
(1)发生一次瓦斯传感器误报,通防科未及时进行更换或原传感器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调校,则对通防科监控主管处罚500元,对当班值班监控维护工处罚200元。
(注:
供应科保证监测探头的供应,并按矿所需探头数量的20%库存,同时效检探头及时报送相关单位效检)。
(2)各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发现因地质构造变化引起瓦斯涌出量增加,责任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瓦斯超限,若未采取措施造成瓦斯超限则对责任单位处罚500—1000元。
(3)若因机电部门管理不到位而引起全矿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对机电部门处罚500—1000元。
(4)计划停电停风没有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或未按措施执行的,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5、瓦斯超限的工作面必须责令停工整改,矿领导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6、罚款额度由捡材沟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小组决定,由瓦斯超限分析会主持人宣布,由安全矿长开具罚单经矿长签字后交财务执行。
7、本制度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2
为能及时有效的消除瓦斯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本预案。
一、瓦斯超限时相关人员的职责
1、现场瓦检员:
负责通知安检员或现场施工负责人将所有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布置相关人员设岗。
在相关地点设置栅拦、揭示警标,并将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通报通防科。
2、现场安检员:
负责组织所有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协助瓦检员设岗。
3、现场施工负责人:
指定人员交瓦检员布岗,汇报矿调安排电工停电。
需现场处理瓦斯时,组织人员配合瓦检员现场处理瓦斯。
4、现场电工:
负责切断相关地点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汇报矿调度室。
5、矿调度室:
通知机电科安排变电所变电工切断受瓦斯超限影响范围内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落实现场撤人、停电、站岗情况,通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长、通防科长。
6、矿值班领导:
通知通防科长、技术人员安排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7、通防科长:
负责组织本科及相关人员,初步分析瓦斯超限的原因,提出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
8、总工程师:
负责召开会议,分析瓦斯超限原因,研究处理措施,其会议议程如下:
(1)通防科介绍通风系统,瓦斯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2)通防科介绍抽放情况,提出抽放方案、抽放方法及调整意见;
(3)有关与会人员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4)总工程师决定处理方案及采取的措施,完成要求;
(5)安全矿长对方案和措施的合法性把关;
(6)矿长批示。
9、通防技术员:
按会议的决定编写处理方案,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0、各科、队长及施工单位:
按措施要求完成任务。
11、技术(地测)科:
提供分析原因、制定方案的图纸和资料;
12、生产管理及安检科:
现场督促措施完成情况。
在瓦斯处理结束后由通防科写出瓦斯超限的原因分析,处理报告,给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长签字后通报全矿各单位。
二、处理瓦斯超限时的注意事项
1、在处理瓦斯超限的过程中所有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措施的要求进行,严禁从事与处理瓦斯无关的工作。
2、在瓦斯超限的地点严禁使用铁器敲打设备。
3、在瓦斯超限的地点除处理瓦斯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
4、在处理瓦斯超限的过程中必须安排专职人员检查瓦斯。
5、在处理瓦斯超限的过程中,严禁私自关停瓦斯管路闸阀或瓦斯泵,如需停泵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停运.
6、本预案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