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2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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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静海县中医医院网络工作站管理制度

14、静海县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处理应急领导小组

15、静海县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处理应急预案

 

静海县中医医院信息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南振峰

副组长:

田英李勇

组员:

王红军王全来徐庆彪马春明赵淑梅冉海霞

史会林刘俊亮姜英魏洪生李国桥边永清

主要职能:

1、研究制订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全面负责医院信息化管理领导工作。

2、制订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确保医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顺利开展。

3、完善机制,指导、监督并落实医院信息化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4、搞好本院职工信息化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化诊疗应用水平。

5、强化网络科教活动,提升医务人员信息技术与专业整合的水平。

6、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广泛征求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落实信息化指导医务人员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静海县中医医院信息科部门职责

一.职能:

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管理工作。

二.请示与上报:

院长、分管副院长

三.任务与职责:

1、信息科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3、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利用系统的优势,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静海县中医医院信息科

2012月1月

静海县中医医院信息科岗位职责

一、信息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信息科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负责组织全院各类应用系统的管理。

(四)负责组织与外部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交换

(五)负责组织全院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

(六)遵守医院各项保密制度。

二、成员岗位职责

(一)参与制定信息化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

(二)负责信息化相关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院内对外数据交换

(六)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收发、运转和档案资料管理。

(八)协助部门领导办理行政、对外交流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部门内部行政事务工作。

(九)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静海县中医医院信息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全院信息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请示报告制度。

  2.对所属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3.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向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反馈资料。

  4.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成本效益分析工作,向院领导提供医疗、管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5.模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静海县中医医院信息科管理目标

为医院信息化规划的实现,信息科管理符合二甲医院及基本现代化医院的基本要求,做到:

  1.加强对医院总规划的贯彻,严格遵守科室综合目标责任考评细则。

  2.建立、完善医院信息系统(HIS),使其逐步系统化、完整化,逐步实施《天津市静海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2008-2010年)》及《天津市静海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2010-2015年)》,最终把本院建设成为现代化数字化医院为目标。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端正工作作风,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科室成员素质。

  4.加强网络设备的维护,使其正常运行。

  5.监控网络运转,保证数据畅通运行,做好数据备份。

  6.做好数据统计,确保信息统计的准确性,提供决策依据。

  7.做好充足的准备,随时应对网络的突发事件。

静海县中医医院信息保密制度

为保持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保护集体数据财富,保障医院和谐发展,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院内所有使用计算机、服务器和相关辅助设备、设施的科室和部门。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

1、技术信息:

包括涉及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信息,包括软件技术、数据、管理文件等;

2、人事信息:

包括人事档案、薪酬、及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3、医院运行信息:

包括业务运行的各种信息,医院经营方向、经营决策、定价政策以及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项目方案等;

4、财务信息:

包括各项财务报表、成本及预算报告、员工工资等;

5、患者信息:

包括门诊、住院患者的相关诊疗信息,如患者基本信息、诊疗计划、病历信息、费用信息、处方等;

第三条 

医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全院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

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由专人负责管理相应的信息保密工作,要定期监督、检查保密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网络管理员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操作应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

第四条 涉及国家秘密及工作秘密的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涉密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专人专用,严禁擅自将涉密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带出办公场所。

第五条 接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得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第六条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

第七条 

存储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含移动硬盘、优盘、软盘、光盘等)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复制和确因工作需要外出携带涉密存储介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管理员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者同意;

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第九条 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

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和工作秘密信息。

第十条 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发现有涉密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相应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 用户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和医院工作秘密。

第十二条 

各接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部门要对医院信息资料安全负责,严禁外来人员登录医院信息系统查询、打印有关信息资料。

第十三条 

连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计算机,未经信息科许可,严禁安装、运行非日常工作需要的任何软件;

严禁安装任何厂家、任何版本的操作系统以及任何有可能干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程序。

第十四条 涉密计算机进行维护检修时,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等安全保密措施。

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单位保密人员和涉密计算机维护人员必须在维护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淘汰、报废的一律送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销毁。

第十五条 处理涉及国家秘密文件和工作秘密文件的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一律不得接入电话线,接入电话线的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一律不得处理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文件。

第十六条 

计算机个人工作桌面或开放文件夹不得摆放敏感文件和资料,办公桌禁止摆放敏感介质。

第十七条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检查,查处各种泄密行为。

一旦发现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每个工作人员都有义务立即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对网上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要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及时予以删除。

静海县中医医院信息安全制度

为保证我院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针对医院信息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局域网信息安全制度

一、医院局域网(以下简称内网)的工作人员和连入院内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条例。

二、本院内网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医院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院领导挂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建立健全医院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网络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本院内网的管理部门是信息科,负责院内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

保障网络信息、运行环境的安全;

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及安全运行,用户上网采用工号登陆方式,上网操作人员须经信息科考核合格后才能上网操作。

四、本院内网的信息安全监查工作由信息科负责。

院内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医院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医院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五、本院内网的IP地址由信息科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

六、为了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凡接入院内网的工作站一律禁止使用软驱、光驱、移动硬盘、U盘等设备。

如果要新安装必要的应用程序,必须事先向信息科申请并同意后,由信息科派专人在固定的机器上确保无病毒后再操作,同时做好操作记录。

七、禁止自行安装任何软、硬件,禁止更改、删除任何系统文件、设置等,违反规定造成病毒传播、系统软(硬)件损坏,对整个网络造成堵塞、瘫痪等严重后果的,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查毒、杀毒,升级,落实预防措施。

九、本院内网的计算机一律不准上公共网络(Internet),与公共网络严格物理隔离,以确保防止病毒的感染和扩散。

十、本在院内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

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XX使用的计算机系统;

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

十一、本院内网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

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医疗秩序和淫秽、色情等不良的信息。

十一、本院内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不健康的信息,发现有上述行为者。

用户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信息科。

十二、各部门、下属科室有关领导和网络管理员等应认真做好本部门上网人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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