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惠王居宛郊试释TsinghuaUniversity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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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惠王居宛郊试释TsinghuaUniversity文档格式.docx

在与曾侯乙墓钟铭、等字形对比之后,黄锡全先生将之隶定作“”,释为“嗣”,解作“此合文为地名,其地待考。

”何琳仪先生则认为,字形右下“=”号表示“司”之与“子”之借用,字形本应作如《集成》319.2曾侯乙钟之,可隶定作“”,释为“”,汤余惠、李守奎等先生从之。

李运富先生以为是“邑”合文。

刘信芳先生指出:

“原简为合文,其右下部件作‘于’”,它应是“于”合文,读为“司吾”,即《汉书·

地理志》东海郡之司吾县。

张亚初先生隶定作“”而无说。

陈伟先生说:

“此字所从与上博竹书《周易》2号简用为‘需’的字近似,待考。

”李学勤等先生认为,此即清华简“吁”地名合文,“”与“”共享“口”旁。

值得注意的是,近来赵平安老师撰文,表达出与众不同的观点。

他把曾侯乙墓钟铭字形与前引包山简地名字形区别开来,只将之与《楚居》简11的字放在一起考虑。

通过分析字形的成因,结合古文字中的讹混事实和相关辞例,赵老师释此字为“乳”。

它在钟铭中读如字,训为“柔也”;

在《楚居》中读为“孺”,即“孺子”,“孺子王”是指诸王之中处于子侄辈的王。

同样值得重视的,还有李家浩先生的观点。

李先生在改释甲骨文北方神名“伏”为“勹”(音宛)和战国文字旧释从“宛”诸字应从“勹”(音宛)的基础上,认为字形体中的“口”为多加的无义形体,旁与应是异体关系。

他又以此说为基础,进一步结合称谓逻辑和词语结构,将《楚居》篇中的(简11)和《系年》篇中的(简97)隶定作“=”,为“子()”二字合文,即指楚王“子菌”。

在文章第二部份的末尾,李先生提到本文所要讨论的清华简和包山简中的地名。

在将二字隶定作“邭*吁”之后,他从音韵学的角度展开讨论,认为此地很可能是《越绝书·

外传纪策考》“范蠡其始居楚也,生于宛橐,或伍户之虚”中提及的楚国地名“宛橐”。

蒙按,综合考虑古文字中的混形事实和相关辞例,我们以为,尽管李先生的新说较为系统,但其中的有关立论基础(如将与视为异体关系)似乎仍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相比之下,赵老师的说法不仅与字形一致,更与古文献密合,应当可信。

当然,对我们来说,在清华简《楚居》和《系年》二形出现之前,学者们的有关讨论无疑也是很有价值、不容忽视的。

从字形看,包山简中的地名,只是清华简二字的合文写法,它虽与作为单字的“乳”字形似,却并不相同。

类似的例子也见于古文字当中,例如“百”字的(考古1973:

1齐明刀)形与“金”字的(货系711)形相似,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抛开辞例等其它因素,贸然判定它们是同一个字。

同样地,包山简和清华简中的这个地名也未必就是“乳”字。

我们认为,此地名的合文与析书写法可分别隶定作“=”和“号”,均读为“宛郊”,即东周时期楚国的冶炼中心“宛”地近郊,在今河南南阳附近。

它作为楚国都城的情况或与《楚居》简10“承(蒸)之埜(野)”用作楚都的情形相似。

首先,我们来看字。

众所周知,如前举“百”、“金”二字形体那样,古文字中的相同形体可能有不同的来源。

字右上所从形体的来源也应当比较复杂。

以目前所见出土材料看,它至少与司、勹、夗,以及相关饰笔构形等诸多形体有关。

因此,学界将之隶定为从邑、司声的“”是可以理解的。

若单看字形,此说也确有一定的依据。

毕竟,战国文字“司”字形体中确有与此形右侧所从相类者,如:

(1)上博三·

中9是故有~不可以不先也

(2)上博四·

曹23君如亲率,【27】必聚群有~而告之:

“二三子勉之,过不在子,在【23上】寡人【51下】

(3)上博二·

容23舜……乃立禹以为~工

(4)包山175九月戊戌,鄱君之~马。

尽管如此,这并不足以完全否定掉该字释读所存在的其它可能。

对比清华简与包山简中所谓的“吁”之形可知,字右上均作横笔短折粘连状,并无一例作“司”字正常写法如(玺汇0065)、(侯马195:

1)、(集成11131司马望戈)、(玺汇0010)、(秦泥考1123)者。

在综合分析前引几种因素之后,我们认为,它很可能是一个从夗得声的字。

古文字中从夗得声的字习见,如:

(5)(蒝):

包山151索畔~九店56.13~于寅

(6)备(宛):

上博一·

孔21~丘上博一·

孔22~丘

(7)(乳):

上博三·

周2~于蒿上博三·

周2~于血

(8)(干):

上博七·

君甲9先君霝王~溪云

君乙9先君霝王~溪云

如此,字可析为从邑、从口、夗声,隶定作“”。

它与“宛”字并谐夗声,故得相通。

再看次字。

它应即“号”字。

银雀山汉墓《尉缭子》简486中“发号施令”的“号”字作,可以为证。

此外,古文字中还有以下几个相关字:

(1)玺汇0269~昜(阳)囗鉨

罗福颐先生将此字释为“吁”,学者多从之。

曹锦炎先生认为,此形只比“号”字小篆多一笔。

他根据银雀山汉简的“号”字写法将之释作“号”,读为“”。

徐师在国以为有理。

(2)清华简·

金9[周公乃遗王志,]曰周~

有学者根据今本对应文句“[周]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认为,简文中的“周”字当读为“鸱”。

(3)玺汇0588王~

吴振武先生认为下为泐痕,并因此将之释为“郢”。

蒙按,第一例,可从曹说,释为“号”。

第二例“鸮”字释读可信,确是从“号”得声。

第三形右侧所从与前引“鸮”字“号”旁最为形近,也可能是从“号”得声,似可隶定作“”,玺中用作人名。

综合对比字形,我们怀疑,、即是“号”字的表意初文。

它本从口、从于,作上下结构组合。

甲骨文中,作为乐器的“于”,其早期形体作(甲3941)、(前8.11.3),后简化为(戬37.3)、(前6.30.3)。

郭沫若先生曾指出,“于乃竽之初文,象形。

二像竽管,其吹也,其从弓作者,乃管外之匏”。

如郭说可信,我们可以推知,在早期汉字中,“号”字多半是用来表示将“口”对吹于“于(竽)”类乐器上所发出的乐音这类意思的。

后来,人们因之以命名相关乐器。

这应该可以从江陵望山二号楚墓所出自名为的乐器身上得到证实。

再到后来,才简化并变形音化为今天的“号”形(说详下文)。

“号”及从“号”之字在古文字中还有一些,如:

(4)号:

A:

银雀山·

尉486发~施令

武梁祠画像题字贯感神祇,着~来方

徐夫人管洛碑遗孤~咷,姻族涕零

B1:

始皇诏版1黔首大安,~为皇帝

睡虎地·

答98甲~寇,其四邻、典、老皆出不存,不闻~寇

守860故~令行

老甲后390王君所明~令,囗无道,处安其民

孙膑208五菜(彩)必具,辩(辨)吾~声,知五旗

老乙前4上[是]故天下有事,无自为刑名声~矣

道169囗者其~也

孔彪碑群臣~咷,靡所复逞

衡方碑在殷之时,~称阿衡,因而氏焉

夏承碑百姓~咷,若丧考妣

B2:

集成11998矢形器~乍(作)距末

距末~乍(作)距末

距末~乍(作)距末

从前引字形看,“号”形下部在楚系文字中多作两横、竖笔贯之后平滑而下,在秦系文字中则多作一横、竖笔贯之后下部弯作“丂”形。

在汉代文字中,这两种形体往往交互使用,而以前者居多。

与“号”形结构不同,古文字中的“吁”形多作左右结构,如:

(5)吁:

集成10298吴王光鉴吴王光……作叔姬寺~宗彝荐鉴

集成224.6吴王光残钟……台作寺~……

帛书~囗

玺汇5279~

玺汇5280~

汉印文字征183~带之印

B:

集成9734胤嗣壶唯司马……率师征燕,大启邦~

新蔡甲三195囗祷五山、~囗

郭店·

尊15则民~寡信

尽管的确如前文所论证的那样,“号”、“吁”二字形体有异,但我们也必须承认,在辗转传抄的过程中,二者最终还是有可能混形。

下引郭店简“吁”字之作就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6)郭店·

语二15郭店·

语二16

念(贪)生于(欲),伓生于念(贪),【13】豣生于伓。

【14】

楥(谖)生于(欲),生于楥(谖),【15】忘生于。

【16】

浸生于(欲),恧生于浸,【17】逃生于恧。

【18】

关于、二形,学者意见不一:

郭店简整理者认为它们是一个字,并释为“吁”而无说。

李零先生也认为二形一字。

他将释作“哗”,并说“原作‘吁’,疑读为‘哗’。

”后又径释作“哗”,疑读为“吁”,训为诡诈。

刘钊先生认为二形均是“吁(吁)”字,可训为“诡讹”。

后又将前形隶定作“”,仍作前释。

张崇礼先生从之。

何琳仪先生认为二形前后偏旁位置有异,释前者为“号(饕)”,训为贪;

释后者为“吁(吁)”,训为诡讹。

蒙按,从辞例,尤其是郭店简《语丛二》顶真的行文格式看,、应是一字。

此处字与“号“混形,应释为“吁”,读为“吁”,训作“诡讹”。

如此方可文意密合。

这个例子说明,至迟在战国时代,就已存在“吁”、“号”混形的情况。

它很可能是导致下引传抄古文中“吁”、“号”偶混情形出现的直接原因。

传抄古文中,“号”及从“号”之字以及“吁”字形体分别作:

(7)号:

海4.35汗2.23海4.35

(8)号:

碧四4.29籀海2.7

海4.35海4.35

(9)呺:

海2.6海2.6海2.7

(10)吁:

海1.9汗1.6上四1.24上

四1.24籀四1.24籀

若不考虑古文误置的情况,上引“号”字“海4.35”形体和“吁”字形体的混同正与前文郭店简的情况如出一辙。

又,由前文可知,秦文字中“号”字所从的“号”旁多从单横作。

到了汉代,人们可能会出于避免混形的考虑,在继承秦系“号”形写法的基础上,通过变形音化的手段,逐渐将汉隶中的“号”形下部“于”形变作“丂”。

这一猜测似乎可以从下面汉隶“号”字形体的演变中得到证实:

孙膑208

始皇诏版1衡方碑——>

孔彪碑——>

夏承碑

如此,清华简字确可释为“号”。

《说文》“号,痛声也,从口在丂上”的解释基本正确,只是这“丂上”宜改为“于上”。

号,可读为“郊”。

古文字中,从高得声的“謞”可与从号得声的“号”相通。

睡虎地秦简《日书》乙《行行祠》:

“行祠,东行南<

南行>

,祠道左;

西北行,祠道右。

其謞曰大常行……”中的“謞”即读为“号”。

而从高得声的“蒿”又可与“郊”相通。

上博二《容成氏》简53正有“武王素(甲)以申于(殷)蒿”中的“蒿”即读为“郊”,均是其例。

由此看来,清华简可隶定作“号”,读为“宛郊”,即宛地之郊,为楚惠王曾居之地。

其性质与《楚居》简10的“承(蒸)之埜(野)”相类,却又有所省言,盖因“郊”、“野”远近、地位不同之故。

古书中“距国百里为郊”、“郊外”曰“野”,或可为此说解。

字形问题已如上解,下面让我们利用原文对其做一番校验。

简文说:

至献惠王自(媺)郢(徙)(袭)为郢。

白公(起)祸(焉),(徙)(袭)(黍)郢,改为之(焉),曰肥【13】遗,以为凥(处)于=澫=(澫,澫)(徙)居=郢=(鄢郢,鄢郢)(徙)居号。

王大(太)子以邦(复)于(黍)郢,王自号(徙)(蔡),王大(太)子自(黍)郢【14】

(徙)居疆郢。

王自(蔡)(复)(鄢)。

归纳可知,楚献惠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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