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所有计量与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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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第102节工程管理
(1)第小节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
(2)第小节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降低噪声、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以总额计量。
(3)第小节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若招标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计)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
第小节所发生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才干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
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像格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4)工程管理软件按第条要求安装运行,工程管理软件费用由发包人估定,以暂估价的形式按总额计入工程总价内。
其费用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劳务和计算机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
102-1子目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102-2子目费用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
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10%。
102-3子目费用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
在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工程师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
按规范要求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后支付剩余的25%。
102-4子目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支付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实际金额的90%;
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支付剩余的10%。
3.支付细目
子目号
102-1
竣工文件
总额
102-2
施工环保费
102-3
安全生产费
102-4
工程管理软件(暂估价)
第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
(1)临时道路、电信设施及供水与排污设施的修建、维修及拆除等临时工程,根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经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分别以总额计量。
(2)临时占地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以总额计量。
(3)临时供电设施的修建及拆除经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以总额计量;
临时供电设施的维修以月为单位计量。
(4)为完成上述各项设施所需的一切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费用均含入相关子目单价或总额价之中不另行计量。
临时工程完工后,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报总额的80%,应在第1次至第4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4次等额予以支付;
所报总价中余下的20%,待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后支付。
3.支付细目
子目名称
103-1
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
103-2
临时占地
103-3
临时供电设施
-a
设施架设、拆除
-b
设施维修
月
103-4
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103-5
供水与排污设施
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
1.计量
驻地建设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以总额计量。
2.支付
104-1子目所报总价的90%,应在第1~3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3次等额支付;
余下的10%,应在承包人驻地建设已经移走和清除,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时予以支付。
3.支付子目
单位
104-1
承包人驻地建设
第200章路基
第201节通则
第202节场地清理
(1)施工场地清理的计量应按监理工程师书面指定的范围(路基范围以外临时工程用地清场等除外)进行验收。
现场实地测量的平面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量。
现场清理包括路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灌木、竹林及胸径小于100mm的树木、石头、废料、表土(腐殖土)、草皮的铲除与开挖。
借土场的场地清理与拆除(包括临时工程)均应列人土方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
(2)砍伐树木仅计胸径(即离地面1.3m高处的直径)大于l00mm的树木,以棵计量,包括砍伐后的截锯、移运(移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堆放等一切有关作业;
挖除树根以棵计量,包括挖除、移运、堆放等一切有关的作业。
(3)挖除旧路面(包括路面基层)应按不同结构类型的路面以平方米计量;
拆除原有公路结构物应分别按结构物的类型,依据监理工程师现场指示范围和量测方法量测,以立方米计量。
(4)所有场地清理、拆除与挖掘工作的一切挖方、坑穴的回填、整平、压实,以及适用材料的移运、堆放和废料的移运处理等作业费用均含人相关子目单价之中,不另行计量。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列人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
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202-1
清理与掘除
清理现场
m2
砍伐树木
棵
-c
挖除树根
202-2
挖除旧路面
水泥混凝土路面
沥青混凝土路面
碎石路面
202-3
拆除结构物
钢筋混凝土结构
m3
混凝土结构
-3
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
第203节挖方路基
计量与支付
(1)路基土石方开挖数量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应以经监理工程师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和土石分界的补充测量为基础,按路线中线长度乘以经监理工程师核准的横断面面积进行计算,以立方米计量。
(2)挖除路基范围内非适用材料及淤泥(不包括借土场)的数量,应以承包人测量,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断面或实际范围为依据的计算数量,分别以立方米计量。
(3)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凡超过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规定尺寸的开挖,均不予计量。
(4)石方爆破安全措施、弃方的运输和堆放、质量检验、临时道路和临时排水等均含人相关子目单价或费率之中,不另行计量。
(5)在挖方路基的路床顶面以下,土方断面挖松深300mm再压实;
石方断面应辅以人工凿平或填平压实,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
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工程按合同图纸施工,计量方法可按上述
(1)款进行。
改路挖方线外工程的工作量计入203-2子目内。
(1)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列人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
(2)土方和石方的单价费用,包括开挖、运输、堆放、分理填料、装卸、弃方和剩余材料的处理,以及其他有关的全部施工费用。
203-1
路基挖方
挖土方
挖石方
挖除非适用材料(不含淤泥)
-d
挖淤泥
203-2
改河、改渠、改路挖方
……
第204节填方路基
(1)填筑路堤的土石方数量,应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和补充测量经监理工程师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为基础,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横断面图为依据,由承包人按不同来源(包括利用土方、利用石方和借方等)分别计算,经监理工程师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
(2)零填挖路段的翻松、压实含人报价之中,不另计量。
(3)零填挖路段的换填土,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计价中包括表面不良土的翻挖、运弃(不计运距)、换填好土的挖运、摊平、压实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4)利用土、石填方及土石混合填料的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计价中包括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利用土、石方的开挖作业在第203节路基挖方中计量。
承包人不得因为土石混填的工艺、压实标准及检测方法的变化而要求增加额外的费用。
(5)借土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借土场(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借土场的资源使用费、场地清理、地貌恢复、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等和填方材料的开挖、运输、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6)粉煤灰路堤按压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储运(含储灰场建设)、摊铺、晾晒、土质护坡、压实、整型以及试验路段施工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土质包边土在本节支付子目号204-1-e中计量。
(7)结构物台背回填按压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
挖运、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8)锥坡及台前溜坡填土,按图纸要求施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压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9)临时排水以及超出图纸要求以外的超填,均不计量。
(10)改造其他公路的路基土方填筑的计量方法同本条
(1)款。
204-1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换填土
利用土方
利用石方
利用土石填筑
-e
借土填方
-f
粉煤灰路堤
-g
结构物台背回填
-h
锥坡及台前溜坡填土
204-2
改河、改渠、改路填筑
借土填筑
第205节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本节所完成的工程,经验收后,由承包人计算监理工程师校核的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
(1)挖除换填
挖除原路基一定深度及范围内淤泥以立方米计量;
列入本规范第203节相应的支付子目中。
换填的填方,包括由于施工过程中地面下沉而增加的填方量以立方米计量;
列人本规范第204节相应的支付子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