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操作人员岗前学习手册Word格式.docx
《危险品运输操作人员岗前学习手册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品运输操作人员岗前学习手册Word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危险品运输操作人员岗前学习手册Word格式.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10/7ac31023-4b18-4d2d-8e52-aacf160c921b/7ac31023-4b18-4d2d-8e52-aacf160c921b1.gif)
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
遵守
IATA《危险品规则》,符合始发站、中转站、目的站国家适用的规定,确认所交运的危险品完全符合所有运输规定。
告知其职员在危险品运输中应承担的责任。
五、运营人的责任
运营人应制订检查措施防止普通货物中隐含危险品。
确认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由托运人签字,并且签字人已按规定的要求训练合格。
使用收运检查单收运危险品。
检查危险品的包装件、合成包装件和装有放射性物质的专用货箱,确认在装机前无泄漏和破损的迹象。
保证危险品不得装载在驾驶舱或有旅客乘坐的航空器客舱内。
危险品的存储、装载、固定和隔离符合相关的规定。
保留运输文件。
提供信息。
提供在出现涉及危险品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行动的指南。
运营人应向局方和事故或事件发生地所在国报告任何危险品事故或事件。
无论运营人是否运输危险品都应该接受危险品知识的训练。
六、代理人责任
代理人应使托运人的货物呈待运状态。
待运状态的货物是指,按照《
The
Air
Cargo
Tariff(Rules)》中的相关规定,货物的包装、标记与标签、运输文件及其它手续齐全,随时可以装载运输。
代理人必须确定:
对于所有的托运货物,运输文件和包装件表面都已进行了检查,未存在隐含的危险品。
代理人不得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业务,但必须接受危险品知识的培训。
托运人的代理人托运人的代理人是指受托运人委托,代其办理危险品运输的准备工作的人或机构。
托运人代理人必须履行托运人的责任。
从事空运业务,必须接受危险品培训,使之能够履行他们的责任。
一危险品定义危险品是指能对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危险,并在技术细则的危险品清单中列明和根据技术细则进行分类的物品或物质。
1如果危险品的危险性太大,会出现什么情况?
如果危险品的危险性太大,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航空禁运的。
如在正常的运输状态下,易爆炸、发生危险反应、产生火焰或危险的热量,或易释放毒性、腐蚀性的发散物、易燃气体或蒸汽的物质,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航空运输。
要确保不能让这样的物品上飞机。
在《危险品规则》中列出了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航空运输的危险品。
2在什么情况下危险品可以航空运输?
大多数的危险品如果按照《危险品规则》的要求,准备合适的包装并严格操作的话,都是可以航空运输的。
在危险品规则的危险品品名表中,列出了3000多种危险品的运输信息。
3
旅客或机组人员携带危险品的规定(DGR2.3.A表)
3.1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危险品(
3种)
1
内装锂电池和烟火装置等危险品的保险公文箱、外交公文箱、现金箱;
2
装有压缩液态毒气、胡椒喷雾器等带刺激性或使人致残的器具;
3.2使用液态氧作为主要或次要氧气源的个人医用氧气装置。
3.3
经运营人批准只能作为交运行李接收的物品(5种)
1.固体二氧化碳(干冰)。
需少于2.5千克
。
2.体育运动用弹药。
按1.4S分类的
(仅限
UN0012或UN0014)在坚固包装内的弹药,其毛重限量为
5千克,不含炸弹和燃烧弹。
(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许可)
3.装有密封型电池的轮椅或代步工具
,电池处于非连接状态,防止短路。
4.装有非密封型电池的轮椅或代步工具,电池卸下单独包装并处于非连接状态,防止短路,保持直立。
5.装过易燃液体的野营炉具及燃料箱。
必须排空所有的易燃液体。
.3.4
经运营人批准仅作为手提行李接收的物品(
2种)
1.水银气压计及温度计
2.放热器具
3.45经运营人批准允许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5种)
1.医用氧气(详见国家及各航空公司的规定)
2.救生衣充气使用的二氧化碳或非易燃、无毒气体钢瓶装入救生衣内的非易燃、无毒气体钢瓶不得超过2个(详见国家及各航空公司的规定)。
3.含冷冻液态氮的绝热包装(Dry
Shipper)
隔热包装的设计不会增加容器内的压力,并且以任何方向置放隔热包装都不会使冷藏液体溢出。
4.雪崩救生背包每名机组可带一个有发烟装置的雪崩营救背包。
其中
1.4S项的爆炸品不得超过200毫克,2.2项的压缩气体不得超过250毫克。
背包必须正确放置确保不会意外触发,空气袋必须有减压阀。
5.化学物质探测设备
由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成员携带,妥善包装设备中的快速报警和识别设备并且设备中不含锂电池。
3.6
无需经运营人批准可接收的危险品(10种)
1.
药品及化妆品-发胶、香水、含酒精药品每位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的此类物品净数量不得超过
2公斤或2升,其单件净数量不超过
0.
5公斤或0.5升。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2.
2.2项的气溶胶制品-用于体育运动或家用每人携带的总净数量不得超过2千克或2升,每一单件物品净重量不得超过0.5千克或0.5升。
3.
机械假肢需要的二氧化碳钢瓶为操纵机械假肢而携带的2.2项小气瓶。
可带同样大小的备用气瓶。
4.
放射性同位素心脏起搏器包括植入人体内以锂电池为动力的装置或作为治疗手段置于人体内的放射性药剂。
5.
医用体温计
置于具有防护盒内的个人使用的含水银的小型医用或临床体温计
1支。
6.
干冰每人携带干冰不超过2.5千克
7.酒精饮料体积百分比浓度在24%~70%,每个内包装不超过5升,每人携带不超过5升。
中国境内应遵守民航总局的规定,每名旅客每次最多可携带
2瓶(每瓶容积均不得超过
500毫升),必须托运。
8.使用烃类气体的卷发器
可携带1支,其安全盖必须紧扣于电热元件上。
不得在飞机上使用。
此种卷发器的备用储气筒不得在手提行李或交运行李中携带。
9.
装有锂离子电池消费者自用的电子设备
机组人员随身携带的如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提电话、手提电脑、便携式摄象机等装有锂或锂离子电池的电子设备。
其备用电池必须单独存放在行李中以免短路,而且每一电池不能超出下列含量:
(1)对于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锂的含量小于2克。
(2)对于锂离子电池,等质锂含量小于8克。
如果锂离子电池,等质锂含量大于8克、小于等于25克的每人只限带两块。
10.
含有燃料电池系统的电子消费品
以燃料电池系统为动力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比如照相机、手提电话、笔记本电脑和摄像机)和备用的燃料筒。
请查看
DGR
4航空邮件中的危险品
除技术细则中另有规定外,不得通过航空邮件邮寄危险品或者在航空邮件内夹带危险品。
不得将危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作为航空邮件邮寄。
对于某些化工产品,如果邮政部门不能确定其是否为危险品,应先将该种物品送到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检测,经鉴定是危险品的,不能按航空邮件运输,必须作为货物在货运部门交运。
5
公司资产中的危险品(COMAT)
公司资产中的一些物品和物质可能归类为危险品,安装在飞机上时不受《危险品规则》的限制,而作为货物运输时,必须按照危险品办理运输。
公司资产中的危险品如化学氧气发生器、气体钢瓶、飞机发动机、飞机滑梯、救生衣、蓄电池、油漆等在作为货物运输时,必须按照危险品办理运输。
下面是危险品类、项列表:
第一类:
爆炸品
EXPLOSIVES分为
6项:
第二类:
气体
GAS分为
3项
2.1项:
易燃气体
FLAMMABLE
GAS
2.2项:
非易燃无毒气体
NON-FLAMMABLE,NON-TOXIC
2.3项:
毒性气体
TOXIC
GAS
第三类:
易燃液体
LIQUID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分为
4.1项:
易燃固体
SOLIDS;
4.2项:
自燃物质
SUBSTANCES
LIABLE
TO
SPONT-
ANEOUS
COMBUSTION
4.3项:
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WHICH,IN
CONTACT
WITH
WATER,
EMIT
GASES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5.1项:
氧化剂
OXIDIZING
5.2项:
有机过氧化物
ORGANIC
PEROXIDES
第六类: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AND
INFECTIOUS
SUBSTANCES分为2项
6.1项:
毒性物质
6.2项:
感染性物质
SUBSTANCES
第七类:
放射性物质
RADIOACTIVE
MATERIAL
放射性物质(第7类危险品)是自发和连续的放射出某种类型辐射(电离辐射)的物质,这种辐射对健康有害,可使照相底片或X光片感光。
这种辐射不能被人体的任何感官(视觉、听觉、嗅觉、触觉)觉察到,但可用合适的仪器鉴别和测量。
运输指数
TI是距离放射性货包或货物外表面一米处最大辐射水平的数值。
表面辐射水平是距离放射性货包或货物外表面5厘米处的最大辐射水平。
最大表面辐射水平
µ
Sv/h
(mrem/h)
第八类:
腐蚀性物质
CORROSIVE
第九类:
杂项危险品
MISCELLANEOUS
DANGEROUS
GOODS
危险品包装件进行正确的标签和标记是安全运输过程中的重要元素。
标签和标记有如下目的:
标明包装件中的物品;
指明包装件满足相关标准;
提供安全操作和装载信息;
标明危险品的性质
4.2
标记
4.2.1
标记种类
4.2.1.1
基本标记
基本标记-作为最基本的要求,每个含有危险品的包装件或合成包装都需要清晰的标示出:
1.运输专用名称(需要时补充以适当的技术名称)
2.ID编号(包括前缀字母
UN或ID)
3.托运人及收货人名称及地址
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