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班制度文档格式.doc
《应急值班制度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急值班制度文档格式.doc(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值班室负责同志批准。
第六条 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第七条 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八条 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
对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信息,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
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筹建指挥中心,必要时现场设立专线电话。
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 值班员要将环境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领导同志汇报。
第十条 快速传递信息。
值班员在受理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按程序报主管领导,填写《值班信息》,报相关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快速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一条 水利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领导在现场指挥灵便,各方面联络畅通,准备好赴现场的车辆;
携带好无线通讯等应急设备。
第十二条 值班员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水利突发事件处置断档。
若羌县水利局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搞好综合治理,维护单位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长是单位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单位对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三、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积极关注意单位的思想行为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在思想波动、行为异常和有实际困难等关键时刻,要密切关注、切实关心,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并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及时调解本部门纠纷,防止内部矛盾激化,确保内部稳定。
五、做好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
——上班不用大功率电器,下班时关灯断电、注意检查门窗,随手带门,下班反锁。
——办公电脑注意设置密码和安装防火墙。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严防发生各种治安灾害事故。
如整改困难的要及时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昔阳县水利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利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为有效提高水利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切实控制、减轻和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昔阳县水利局采取有效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组,制定并完善了应急预案,对全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安排、布署。
2、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
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专业处置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注重与公安、武警等应急骨干队伍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决策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建立专家人才库,不断加强应急协调联动,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高效运转。
3、加强值班工作力度。
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对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的要尽快整改到位。
加强值班工作的考核,建立奖惩制度,把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年度考评制度结合起来。
4、强化信息报送的内容、标准、程序。
研究制定公共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具体办法,加强对信息报告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
木垒县水利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木垒县水利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按照(昌吉回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和《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范围
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具体范围为:
水利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建设与运行事故和其他灾害三类。
(一)水利工程自然灾害,主要有洪潮和地震引发灾害。
如因台风、暴潮、暴雨、洪水、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引发的水利工程安全事故。
(二)建设或运行期的水利工程事故灾害。
指在建水利工程的建设事故及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事故。
(三)其他灾害,包括:
生态污染等生态环境破坏突发事件、人为破坏、恐怖袭击破坏或向公共饮用水源投毒。
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规则
(一)报告时限。
1.对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水利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分级标准》,即:
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如实报水利局办公室(应急办),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
信息报告时限为:
特别重大的15分钟,重大的30分钟,较大的1小时,一般的2小时内。
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事发地单位在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向上报送信息,保证上下信息对称。
2.水利局办公室(应急办)在接到各单位、有关部门报告后,视事件性质和动态,第一时间向办公室主任报告情况,根据指示精神,向水利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准备好相关预案的单行本,以备启动相应工作预案。
水利局在向自治州相关部门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前,必须报告自治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向自治州应急办报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及县人民政府对事件的处置情况,电话报告不得超过得知事件发生后1小时,书面报告不得超过2小时。
3.自治县专项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已经启动自治县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或决定派工作组赶赴现场的,以及针对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或救援情况,自治州已经启动自治州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或援助的,水利各单位必须及时报告水利局办公室(应急办)
4.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二)报告要素。
主要包括: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报告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接报时问、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希望支持援助事项等。
(三)续报和终报。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如事件的要素尚不明晰,可先报已掌握的实际情况,随后续报:
突发公共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
续报一般不再复述事件初始过程,只报告事态发展或处置的进展情况。
多次报告的,用“XX事件续报一、续报二……”表述;
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长的事件,事发地单位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报告,报告要注明时问、地点,情况紧急的要形成专题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跟进落实
(一)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信息联络。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或单位负责人及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密切保持与水利局办公室(应急办)的联系,并设专门信息报告人员,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及时、迅速、主动报告有关情况。
(二)事件的整体评估总结。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单位应在2周内对事件处置全过程进行整休评估,上报水利局办公室(应急办)。
整体评估的内容包括:
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过程、善后处理、信息发布、事件原因调查分析、灾后重建部署、经验总结、整改措施等。
(三)加强敏感、特殊时期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遇到敏感、特殊时期,如国家、区、州、县重大政务活动、重要庆典、重大会议、长假、敏感日期等,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值班和工作衔接,避免出现迟报、漏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现象、
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通报和责任追究
水利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水利局将按照信息报送的实际对各单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的,提出表扬。
对在信息报送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将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1.对迟报、漏报的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责任;
2.对报告质量差,没有经过主要领导人核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3.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和不按工作规程擅自越级上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向组织、纪检部门如实报告情况,由组织、纪检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4.对因迟报、漏报、误报、瞒报和不按工作规程擅自越级上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根据情况由司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五、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具体要求
(一)信息报告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信息报告渠道畅通与否和传递效率高低,直接影响到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
水利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具体办法,建立相应信息渠道,逐步实现应急信息报告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水利系统各单位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向社会发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前,必须核实准确,经主要领导审阅后,再上报或发布,报告口径必须统一,坚决杜绝应急信息误报和不经主要领导审阅,擅自越级上报现象。
(三)如发生应急事件,应履行“电话报送一传真报送一邮件报送”的程序,立即报送;
不得只发邮件、不打电话,避免报送延误。
(四)报送的方式。
不涉密信息文本可发传真、邮件;
涉密信息的纸质和电子文本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达,邮件必须通过政府内网传输;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信息时,要电话联系确认是否送达。
联系人:
香济元、王多刚
应急办电话:
4822751(传真)
手机:
13899620558、13201021952
电子邮箱(tianshanmuke@sohu.com)。
水利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一、局领导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