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防雷装置实施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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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对象名称
受检对象地址
经纬度
检测类别
接闪器
距地面高度
建筑物高度
雷击史
防雷类别
防雷装置
安装日期
测点数
检测环境
天气:
检测日期
施工跟踪检测
原始记录编号
前次检测
报告编号
主要检测设备
名称及编号
检测依据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浙江省防雷装置检测业务规范》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
□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2009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50650-2011
综合评定
备注
1、“—”表示“无此项目”,“/”表示“无法检测”;
2、下次检测日期为年月日前。
检测取样员:
测试员:
校核人:
受检单位现场负责人:
表E.3.1-1
原始记录表2.1—外部防雷装置(接闪器)的检测
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接闪杆
材料规格
杆长1米以下:
圆钢φ≥10mm;
钢管φ≥20mm;
杆长1~2米:
圆钢φ≥16mm;
钢管φ≥25mm;
其它材料见GB50057-2010表5.2.1
接闪带
材料
规格
圆钢φ≥8mm;
热镀锌扁钢截面≥50mm2,厚度≥2.5mm;
其他材料见GB50057-2010表5.2.1
附加
接闪网条件
当女儿墙上的接闪带距屋面垂直距离S≤hr-[hr2-(d/2)2]1/2时,屋面上应敷设接闪网(d为女儿墙上接闪带间的距离)
接闪网
热镀锌扁钢截面≥50mm2,厚度≥2.5mm;
网格
尺寸
一类≤5m×
5m或6m×
4m
接闪线
镀锌钢绞线或铜绞线截面≥50mm2
敷设状况
接闪网、接闪带(短杆)应敷设在易受雷击的部位;
应平正顺直、无急弯;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滚球半径时,接闪带(短杆)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外)
连接方式
焊接,螺栓紧固
连接工艺
与质量
扁钢与扁钢搭接≥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圆钢与圆钢搭接≥圆钢直径6倍,双面施焊;
圆钢与圆钢搭接≥圆钢直径10倍,单面施焊;
圆钢与扁钢搭接≥圆钢直径6倍,双面施焊;
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焊接部分的防腐应完整;
螺栓固定的应有防松零件;
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表E.3.1-2
原始记录表2.2—外部防雷装置(接闪器)的检测
防腐措施与现状
镀锌、涂漆、混凝土内钢筋(材料为不锈钢、铜材、铝合金时加以注明)
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网与被保护物的间隔距离
至被保护物之间的间隔距离应符合GB50057-2010规范第4.2.1条第5、6、7款规定,且应≥3m
与电气、通信
线的关系
严禁悬挂
保护范围
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
应符合GB50057-2010第4.2.1条第2、3款规定
油(气)等
非金属储罐
应处在独立接闪杆或网保护范围内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被保护物
按GB50057规范滚球法计算
接闪器与被保护物示意图
接闪器检测综评及备注:
表E.3.1-3
原始记录表2.3—外部防雷装置(引下线)的检测
引下线
根数
≥2根;
独立接闪杆≥1根
间距
沿周长≤12m
明敷:
暗敷:
热镀锌扁钢截面≥80mm2,厚度≥2.5mm;
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
应平正顺直、无急弯,应经最短路径接地;
易受机械损伤处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用暗敷或采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加以保护
断接卡
设置情况
采用多根专设引下线时应在引下线上距地面0.3m~1.8m处设断接卡
焊接部分的防腐应完整;
防腐措施
与现状
镀锌、涂漆(材料为不锈钢、铜材、铝合金时加以注明)
与易燃材料的墙壁或墙体保温层间距
应大于0.1m
防接触电压
相关措施
应符合GB50057-2010规范4.5.6条第1款规定
防跨步电压
应符合GB50057-2010规范4.5.6条第2款规定
引下线检测综评及备注:
表E.3.1-4
原始记录表2.4—外部防雷装置(接地装置)的检测
接地装置
土壤电阻率(ρ)测试值
防直击雷与防闪电感应、电气设备和信息系统等接地应分设;
难以分设时可按GB50057-2010规范第4.2.4条规定合设
间隔距离
独立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与防闪电感应接地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应符合GB50057-2010第4.2.1条第5款的规定
人工接地体
水平接地极:
圆钢截面≥78mm2;
扁钢截面≥90mm2,厚度≥3mm;
角钢截面≥290mm2,厚度≥3mm。
垂直接地极:
圆钢φ≥14mm;
钢管φ≥20mm,壁厚≥2mm;
其他材料见GB50057-2010表5.4.1
埋设深度
不应小于0.5m
接地线
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相同
自然接地体
圆钢:
≥2×
φ16mm;
≥4×
φ10mm
镀锌、涂漆、混凝土内钢筋(材料为不锈钢、铜材时加以注明)
接地阻值
接地装置检测综评及备注:
表E.3.1-5
原始记录表2.5—外部防雷装置(防侧击措施)的检测
防侧击措施
首道水平
接闪带高度
≤30m
带间距离
30m以上垂直距离≤6m
水平接闪带
金属板搭接长度≥100mm;
连接对象
及要求
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应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防侧击措施综评及备注:
表E.3.1-6
原始记录表3—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的检测
防闪电电涌侵入及防高电位反击措施
低压配电线路
全线埋地
入户端金属外皮、钢管应与防闪电感应接地装置相连
先架空后电缆埋地
架空线与建筑物距离,不应小于15m
转换处应设SPD(应符合GB50057-2010第4.2.3条第2款规定),并与金属外皮、钢管、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电缆埋地长度符合
入户处总配电箱内SPD装设情况
防直击雷装置与防闪电感应装置合设时,应设SPD;
Iimp≥12.5kA(无法确定时),Up≤2.5kV
金属管道
架空
进出处应与防闪电感应接地装置相连,100m内宜每隔25m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埋地或地沟内
进出处与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输送火灾爆炸危险物质和具有阴极保护的埋地金属管道
有绝缘段时,应在绝缘段处跨接SPD(应符合GB50057-2010第4.2.4条第13、14款规定),等电位连接应在绝缘段之后管道进入室内处进行
电子系统
接地装置分设时的室外金属导体线路
宜全线采用有屏蔽层的电缆埋地或架空敷设,其两端的屏蔽层、加强钢线、钢管等应等电位连接到入户处的终端箱体上,在终端箱体内宜装设SPD
接地装置分设时
的架空通信线路
转换处应设SPD(应符合GB50057-2010第4.2.3条第6款规定),并与金属外皮、钢管、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且不应小于15m
接地装置合设时
的室外线路
采用金属线时,终端箱处应安装D1类SPD,其短路电流无法确定时应≥2kA(10/350μs)
采用光缆时,在其引入的终端箱处的电气线路侧,当无金属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自己接地装置的设备时,可安装B2类SPD,其短路电流宜选用100A
树木与建筑物的净距
树木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净距不应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