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年工作要点 最新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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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
坚持依法登记、规范登记、准确登记、便民利民原则,优化工作流程,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压缩办理时间,在企业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实现一般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
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办结。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以“两增两控”为目标,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贷款办理时间较上年压缩8%以上;
力争总体不良贷款率较上年下降。
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县域全覆盖。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缩减纳税次数,压缩办税时间,简化优惠办理,优化税后流程,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电子税务局可办事项增加至285项,涉税资料报送精简187项,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提高到97%,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4小时,出口退(免)税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4个、8个、11个工作日。
(七)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全面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报关报检覆盖率突破70%。
创新通关监管模式,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海关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
商务部门办理的进出口单证实行“容缺办理”,当场办结。
(八)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等成本合理下降,X年全省降低企业运行成本380亿元。
二、主要工作任务
1.企业名称当场核准。
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自主选择,提高登记效率。
(省工商局负责)
2.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全面执行全国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对符合登记、备案性质且运行情况良好的,继续推行;
对不符合登记、备案性质的,及时规范完善,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省工商局牵头,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3.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
在中国(X)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有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
全面实施“双随机”抽查,实现“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省编办、省自贸办、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按分工负责)
4.打破印章刻制行业垄断。
破除印章刻制行业垄断,将具有防伪印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全部纳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防伪印章刻制即时自动备案机制。
公安部印章信息系统年内建成并全国联网后,新开办企业凭营业执照即可选择全省范围内任何一家合法的防伪印章刻制企业现场刻制印章。
(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负责)
5.加强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
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和互认工作,支持省工商局与有意愿的商业银行建立专线,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及时解决信息共享不全、不准、不及时等问题。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X分行等配合)
6.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
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7.研究制定《X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X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明确申报材料清单及各个环节审批时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文物局、省人防办、省消防总队、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配合,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负责)
8.在X、X市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区域评估试点,实现区域内所有投资建设项目共享评价结果,缩短项目落地时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单位配合,X、X市政府负责)
9.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订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审批流程的具体措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整体效率和便利化程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各设区市、X市、X示范区、X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落实)
10.取消不必要前置事项。
X月底前,对涉及企业办理水电气暖报装和办理外网工程开挖许可证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向社会公布必须办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清单。
(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负责)
11.优化办理流程。
水电气暖供应企业整合内部办理流程,健全“一站式”办公,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
评选1-2个取得成熟经验的县(市、区),向全省推广经验。
(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负责,各级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落实)
12.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
推进一体化缴费平台建设,12月底前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丰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智能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用户业务办理在线咨询和相关信息自主查询等服务。
(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各级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落实)
13.规范经营管理。
12月底前,坚决取消并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
出台《X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水气暖特许经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负责)
14.优化行政许可办理环节。
12月底前,对施工涉及的规划、市政、城管、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由24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15.完善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发挥信息平台功能,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等手续和材料,12月底前所有市县利用信息平台办理登记业务。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服务水平。
对分散登记时期产生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本着保护产权、方便企业、化解矛盾、分类处理、完善规范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
全力推动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费收缴有效衔接,12月底前13个市(区)50个县(市、区)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与登记业务“一厅办理、集成服务”。
(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X市政府,X示范区、X新区管委会负责)
16.严格执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定价,落实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总结工作。
(人民银行X分行负责,省级有关部门配合)
17.推动商业银行围绕“两增两控”目标,单列全年小微企业信贷计划。
引导商业银行优化小微企业信贷机制和审批流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优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
(X银监局负责,省级有关部门配合)
18.完善融资担保体系。
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省财政厅、省金融办按分工负责)
19.加大融资信贷产品创新。
12月底前,试行企业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大范围推行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模式。
(X银监局、人民银行X分行、省金融办按分工负责)
20.缩减纳税次数。
建成全省统一、业务通办的网上税务局,实现全省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所有税务业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键咨询”所有税务业务。
按照国家部署,简并涉税表单,优化办税流程,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统筹征缴一张报表、一次申报。
(省税务局负责)
21.压缩办税时限。
简化涉税资料报送、发票业务及纳税人迁移手续,便利申报纳税,提高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
22.持续优化涉税事项办理。
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提供“免填单”服务。
税种认定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
企业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由税务机关当场受理,即时办结。
23.简化优惠办理。
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逐步推行电子化备案,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
简化对外支付备案程序,落实境外投资者递延纳税政策。
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
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端自主推送风险提示信息。
24.提高出口退税效率。
大力支持外贸发展,在出口退税时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基础上,继续压缩办理时间。
(七)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25.压缩进出口单证办理时间。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进出口许可证、一般原产地证、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等进出口单证时,在企业提交主要材料的情况下实施“容缺办理”,最长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省商务厅、省贸促会、X海关等按分工负责)
26.改进海关税收征管方式。
12月底前,全面推行减免税审批无纸化。
改革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深化“保税+”制度创新,推进创新与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生产性服务业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模式。
(X海关负责)
27.加强口岸建设。
完善陆运口岸设立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功能,推进航空口岸设立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的建设进度,力争12月底投入运行。
推进X、榆林两市开放航空口岸建设。
(省政府口岸办、X海关等按分工负责)
28.持续开展减税降费行动。
坚持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和公示制度,降低企业非税负担。
12月底前,实现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的目标。
加大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力度。
省级有关部门要在12月底前将拖欠企业的工程款和物资采购款全部偿还到位。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分工负责)
29.严格涉企保证金清单制管理。
公布《X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实行常态化公示和年度动态更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分工负责)
30.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奖励工作。
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