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及财务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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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7、公司员工有责任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8、公司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9、公司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计算机、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10、公司员工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咨询;
10、公司要求所有员工有良好的工作习惯,如工作日记、计划书、会议纪要等。
11、尽忠职守,服从管理,不得有阳奉阴违、敷衍、搬弄是非、推诿行为。
12、未得实情,不得私下恶意议论公司人事及各项决策。
13、任何员工不得损坏他人和公司的形象,不得与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发生吵闹、打架等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件。
14、参加代表公司的集会活动,不得私自行动,随心所欲,必须听从公司的统一安排,维护公司的集体形象和团结精神。
行政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1、公司办公区域入户大门钥匙由公司统一人员管理,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自行使用钥匙或其他方式开门,否则将受到公司处理,其行为有损公司利益者,造成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2、公司办公室对公司不易隐匿物品(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会议桌椅等)的安全负责,不负责公司员工日常使用的易隐匿物品(如办公文具、文件、员工私人物品)等的安全。
请公司员工对日常使用的易隐匿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出现遗失由员工本人自行赔偿。
3、为使公司员工能拥有一个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公司员工应遵守如下规定:
(1)、每位员工的办公桌应经常整理,保持整洁;
(2)、爱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得乱丢纸屑、果皮等;
(3)、工作结束后,将桌椅放整齐,不得将纸张、资料等留在桌上。
二、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
公司实行朝九晚五的每周五天工作制。
上午:
9:
00—12:
00
下午:
1:
30—5:
2、公司实行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安排工作的行政制度,早晨上班不直接来办公室,要外出办事、开会或请假者,须前一天向总经理报告,并在考勤管理员处同时报备。
3、必须严格执行签到制。
未签到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十元,全月累计结算;
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者作旷工处理;
无故旷工半天开始扣日薪,无故旷工3日可给予除名。
4、病假:
需出具病假条。
病假3天以内,由总经理审批,3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病假7天以上扣发当月基本工资30%;
7天至15天扣发当月基本工资50%;
超过15天扣发当月基本工资60%;
因病住院是否停薪由总经理酌情审定。
5、事假:
必须提前一天请假。
事假需出具事假条。
事假1天以上(含1天)需总经理签字批准,考勤人员备案。
6、全勤工资:
本公司设立全勤工资项,作为对全体员工全勤到岗的考核和奖励。
1)病假3天以上扣发当月全勤工资。
2)因物殊原因总经理同意后,当月事假半天不扣工资。
事假1-2天扣除全勤工资,事假3天以上除扣去全勤工资外,从第3天起开始扣除日薪。
3)无故旷工扣除全勤工资外,半天扣除当日薪金,无故旷工1天扣除3天日薪金,无故旷工3天以上可作除名处理。
7、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8、加班及调休:
由于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员工如遇节假日出差在外地、或在本城加班工作2日以上的,可以向总经理申请调休,公司不考虑补发加班工资。
三、会议制度
1、公司月度工作例会
每月28—31日之间进行,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参加。
检查上月工作计划进程,制定下月工作目标及各项工作落实。
形成会议纪要备档,并报董事长审察。
2、公司全员会议
涉及公司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等综合事项,由公司临时组织进行。
3、项目分析会
由项目负责人申请,总经理随时组织召开。
项目负责人必须做充分的准备和汇报,列出所掌握的原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
4、项目确定实施会议
由总经理向董事会申请,由董事长安排董事会成员及邀请监事参加,所有项目负责人参加,确定项目是否实施及制定实施方案。
形成会议纪要备档,并由总经理向董事会出具报告,申请项目实施批复。
5、年度工作会议
分半年度工作会议和全年度工作会议,由总经理组织,公司全体股东、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公司全体工作人参加。
由总经理做半年或全年工作汇报,由董事会对经营团队进行目标考核。
形成会议纪要备档。
6、会议注意事项
(1)会前通知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不能出席者必须请假,并在会议纪要上记录;
(2)会议参会人员须做到会前有准备,主题发言人必须要有充分的准备;
(3)形成会议记录备查,其中1、3、5、6项会议由公司指定记录人员,会议记录经高层管理人员签字,归公司综合部作档案管理;
(4)会议形成的决定,进入工作计划、业务考核、岗位职责、制度管理、流程管理等范畴,予以有效执行;
(5)会议期间不允许有与公司无关的非重大事件电话通话或长时间通话;
(6)会议纪律严格参照考勤制度执行。
(7)会议人员应增强保密意识,确保会议文件、决定只能在允许及权限范围内告知。
(8)根据会议需要,要求上报或传达的会议信息,须及时上传下达。
(9)会议期间,以不干扰会议进程为原则,手机等通信工具须关闭或消除铃声;
任何因私或因公电话,接听须得到会议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离场接听。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及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企业财务通则》,组织本单位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按会计法的规定与接交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具体包括:
(1)将所有经济业务的凭证全部入帐,并结算出所有科目的余额;
(2)对移交时未尽的事项和应说明的问题予以书面交代和解释;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公司各经营﹑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必须加强财务意识,严格执行本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自觉地接受董事会的监督。
第五条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本年12月31日止。
每月的月末为月结算日期,各部门或个人不得提前或延期办理结算,若遇特殊情况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安排。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六条财务部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时,本制度未涉及的部分参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第七条实收资本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实收资本登记入账。
第八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经营性的主要设备、工具,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第九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及残值率(5%)确定其折旧率。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下月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下月起不再提折旧。
第十条其他经营性项目的成本,包括各经营项目的直接工资﹑直接成本费用。
第十一条工资总额包括: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浮动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职务(岗位)津贴等,福利费的开支控制在每月按工资总额的14%内。
每月由综合部负责编制工资发放表,转交财务部核对,由总经理签字审批后,财务部才能发放工资。
第三章有价证券的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的有价票券是指:
国库券,债券,税务发票和收款收据。
第十三条有价票券按规定应连续编号,指定专人保管。
第十四条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发票和收据开废时应将作废的部分全部保留(不能缺少其中任何一联),并注明作废字样。
第四章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的货币资金是指:
现金和各种存款。
第十六条库存现金原则上以满足公司一周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
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超过¥5000元的,原则上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第十七条在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各种业务费用,尽量使用银行转账结算。
在特殊情况下规定应转账结算,而不得不用现金结算的,经申请公司总经理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
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在支付外单位款项时,无论转帐或现金支付必须先核对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再付款。
金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在核对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同时还必须配备相关合同,在两项配齐并相符的情况下,方可予以支付,否则有权拒付。
第五章借款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借款范围:
差旅费借款、公事借款、零星购物借款、业务备用金、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二十条借款程序和标准
1、对因公出差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预借金额、借款事由等,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部领款,财务部以借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
原则上返回公司3天内报销差旅费,余款在报销时归还财务部。
2、对业务备用金和零星购物借款以预算为前提,最高限额为10000元,借款人按照相同程序申领定额借款或备用金,由财务总监、总经理签批后,财务部才能借出借款。
总经理批准的单笔借款最高限额在10000元。
3、由于业务需要,超过10000元以上的借款,必须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批准(包括总经理本人的所有借款额)。
第二十一条纯属个人借款行为,公司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借给;
个人借款额一般不超过其1个月工资额,最长不超过3个月还款。
第二十二条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报销,余款未结,不予再借。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六章支票领取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支票由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凡领取支票,须填制“付款审批单”,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领用。
出纳凭经办人填写、各级领导审签后的“付款审批单”填写支票进行支付。
第二十五条日常备用金提取,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或会计)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后,出纳方可到银行办理取款业务。
第二十六条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第二十七条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分专人分开妥善保管。
第二十八条在支票有效期内未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