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和裁判工作管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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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不良职业教育相关活动记录。

(三)专家遴选流程

1.市州教育局为中职组赛项专家的推荐单位,推荐同赛项专家原则上不超过4人;

高等职业院校为高职组赛项专家的推荐单位,推荐同赛项专家原则上不超过2人。

直接入库人员不占名额。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赛项工作需要遴选确定赛项专家组组长和成员。

同一专家不得跨赛项兼任。

赛项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原则上赛项承办院校及参赛院校应回避。

3.大赛组委会对专家审核通过后颁发聘书。

(四)专家管理

1.专家实行一赛一聘,每年由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颁发聘书,专家仅对当年其所受聘的赛项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2.赛项申报专家、承办院校专家作为联系承办院校和赛项专家的纽带,配合专家组工作,提供场地、技术设备等情况,但不参与赛题设计。

3.专家应遵守工作纪律,格遵守赛题管理规定中的协议。

不得透露与赛项有关的任涉密信息,不得以专家身份私下接受参赛单位和个人聘请咨询讲课,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4.为了保证专家公正、公平参与大赛工作,保证赛项工作秩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须与专家签署承诺书。

5.赛项专家须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培训。

6.赛项专家可兼任裁判长。

7.大赛组委会每年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专家将优先考虑续聘。

8.对于发现有违反大赛纪律和比赛规定的专家,一经查实,将从专家库中剔除,并永久取消专家资格,通报所在单位。

二、裁判工作管理

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赛项为单位设立裁判组,裁判组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接受赛项执委会的协调和指导。

(一)裁判工作职责

根据大赛工作需要,裁判分为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三类。

加密裁判。

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并对参赛队伍(选手)的信息进行加密、解密。

现场裁判。

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操作规、现场环境安全等进行评定;

评分裁判。

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技能展示、操作规和竞赛作品等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裁判组须根据大赛组委会和赛项执委会的要求和安排,参加赛前培训,认真学习赛项竞赛规程,熟悉比赛规则、注意事项、技术装备和评分式,统一执裁标准,提高执裁水平。

裁判在工作期间应格履行裁判工作管理规定。

(二)候选裁判员推荐

候选裁判员须为执裁赛项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正直,工作肃认真,敢于坚持原则,能秉公执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实践技能和执裁经验。

凡有选手参加大赛的市州和高等职业院校,各参赛赛项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原则上从参赛赛项指导教师中确定。

候选裁判员推荐表与报名材料一起报送,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赛项裁判组产生流程

1.各赛项加密裁判由赛项执委会根据赛项要求确定,报大赛组委会备案。

2.裁判长由大赛组委会确定。

3.赛项执委会根据赛项裁判数量及结构要求,确定裁判候选人所需要的数量,赛前召开领队会议时应当众抽签决定既定数量的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与裁判长、加密裁判共同组成赛项裁判工作组。

4.裁判工作组人员须经本人确认、大赛组委会聘任。

裁判确定后,须接受赛项裁判长和承办院校组织的集中执裁培训,不参加培训者不承担执裁工作。

所有执裁裁判须与外界保持隔离。

(四)裁判工作管理

1.裁判工作组工作实行"

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与管理工作,并根据《成绩管理办法》对裁判进行合理分工。

裁判长须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丰富的裁判经验。

2.裁判原则上应与比赛无利害关系。

与参赛单位、参赛选手有利益关系时,裁判应主动申报、回避。

3.原则上裁判连续受聘不超过三届。

4.裁判仅对当年其所受聘的工作负责执裁,一赛一聘,由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颁发聘书。

5.为防止裁判借大赛名义有不当行为或参与商业炒作,赛项裁判要签署大赛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6.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裁判将优先考虑续聘。

(五)裁判工作流程与容

1.赛前培训

裁判工作组在裁判长的负责下,根据大赛组委会和赛项执委会的要求,在赛前组织培训,认真学习赛项竞赛规程,熟悉比赛规则、注意事项和技术装备,统一执裁标准,提高执裁水平。

2.赛场检查

裁判执裁前要在赛项执委会和赛项专家组的安排下,对赛场进行检查,做好执裁场次的准备工作。

3.现场执裁

在裁判长的领导下,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执裁,做好竞赛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赛场秩序,保证竞赛顺利进行。

具体工作容如下:

(1)选手入场时,逐个核查竞赛选手参赛号,对携带个人身份信息证件和违规物品进入赛场选手,应立即收缴并单独保管,如发现冒名顶替,应报裁判长按相关规定处理。

(2)认真填写《赛场记录表》的全部容。

(3)赛前向竞赛选手宣读竞赛须知。

(4)裁判员在执裁过程中无权解释竞赛试题容。

(5)竞赛过程中,裁判应对违规选手提出警告,并记录在《赛场记录表》上。

(6)竞赛结束前15分钟提醒选手。

到达竞赛结束时刻,经警告无效后应强制中止比赛。

(7)按规定装订、密封应递交的资料和制作成果。

如发现竞赛资料不齐全,应立即报裁判长追查。

(8)裁判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携带个人通讯工具,不得以任形式徇私舞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赛场吸烟、阅读书报或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得将赛题带出赛场。

4.评审、鉴定比赛结果

按照评分标准,对竞赛结果进行评审、评判。

评审、评判要客观、公正,标准要统一。

5.工作总结

裁判人员在执裁赛项之后,要在裁判长的组织下,对大赛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由裁判长汇总后形成赛项裁判团队总结与建议。

总结与建议提交赛项执委会和大赛组委会。

1:

专家承诺书样本

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专家承诺书

本人受邀自愿参加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我以大赛专家的身份和荣誉重作出如下承诺:

1.尊重大赛组委会和赛项执委会,尊重裁判和仲裁,尊重参赛单位和选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大赛纪律,在确定大赛专家身份后至大赛结束前,不私下接触参赛单位和个人,不参与以大赛名义举办的收费培训。

不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3.遵守试题管理规定中的协议,不透漏与大赛有关的涉密信息。

4.遵守公正、公平原则,不干预裁判工作,不影响比赛成绩。

不给参赛选手或单位的违纪行为说情、解脱。

5.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回避的事项。

6.对于涉嫌泄密事宜,愿接受、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履行举证义务。

7.如若发生上述问题,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专家(签名):

日期:

2:

裁判承诺书样本

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裁判承诺书

本人受邀自愿参加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工作,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我以大赛裁判的身份和荣誉重作出如下承诺:

1.尊重大赛组委会和赛项执委会,尊重专家和仲裁,尊重参赛单位和选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大赛纪律,在确定大赛裁判身份后至大赛结束前,不私下接触参赛单位和个人,不参与以大赛名义举办的收费培训。

3.遵守赛题管理规定,守相关的协议,不透漏与大赛有关的涉密信息。

4.遵守公正、公平原则,不干预其他裁判员工作,影响比赛成绩。

5.不为参赛选手或单位的违纪行为说情、解脱。

6.不发表、不传播没有根据并对大赛产生不利影响的言论。

7.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回避的事项。

8.对于涉嫌泄密事宜,愿接受、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履行举证义务。

9.如若发生上述问题,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裁判(签名):

3:

专家推荐表样本

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专家信息表

推荐单位(公章):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号

工作单位

及部门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推荐赛项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主要研究向或熟悉的专业领域

办公

传真

手机

电子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专业简历及业绩

推荐单位意见

4:

候选裁判推荐表样本

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候选裁判员推荐表

赛项

所在院校

职务/职称

联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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