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石方开挖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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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石方开挖施工方案
路基土石方开挖施工方案
一、准备工作
1、施工测量
(1)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桩路堑堑顶、边沟、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
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宜大于50m。
桩上标明桩号与路线中心开挖深度。
(2)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地段,每挖5m应复测中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
2、场地清理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既有房屋、道路、河沟、通讯、电力设施、上下水道、坟墓及其它建筑物,均应协助有关部门事先拆迁或改造;对路基附近的危险建筑应予以适当加固;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
(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的树木应移植与路基用地之外,进行妥善处理。
路基范围内的树根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夯实;取土坑范围内的树根也应全部挖处。
(3)施工前应做好原地面临时排水设施,并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走的雨水,不得流入农田、耕地;亦不得引起水沟淤积和路基冲刷;
二、石方开挖施工技术措施
1、石方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必须确保空中缆线、地下管线和施工区边界处建筑物的安全。
2、钻孔机械采用风钻或潜孔钻。
3、爆破法开挖石方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施爆区管线调查→炮位设计与设计审批→配备专业施爆人员→用机械或人工清除施爆区覆盖层和强风化岩石→钻孔→爆破器材检查与试验→炮孔检查与废渣清除→装药并安装引爆器材→布置安全岗和施爆区安全员→炮孔堵塞→撤离施爆区和飞石、强地震波影响区内的人、畜→起爆→清除瞎炮→解除警戒→测定爆破效果。
4、路堑石方开挖采用浅眼台阶法分层爆破开挖,边坡采取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以保证边坡稳定、平顺。
爆破作业时要根据地形、地质、开挖断面和周围的环境情况,认真确定每次爆破规模、爆破方向,以确保施工安全,特别是靠近居民区或附近有建筑物时,对爆破体进行必要的覆盖防护。
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现行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5、药卷:
类型同二号硝铵岩石炸药(有水时用防水型),直径用φ32mm药卷,光面爆破孔φ25㎜药卷。
炸药单耗控制在0.25~0.5kg/m3。
6、起爆网路:
非电毫秒雷管微差起爆,光面爆破孔用导爆索起爆。
7、炮孔堵塞采用经过浸泡后的粘土进行堵塞,用炮棍轻轻往里面推送。
7、施工注意事项:
(1)钻孔前人工清除浮碴,然后准确画出每个炮孔的位置。
(2)为保证预裂孔的方向及偏角,在光爆(或预裂)孔的两端事先埋置两根3米长的钢管,其方向与坡度经测量精确测定后,在其钢管上下两端各拉一条弦线,并在弦线上按孔位打上标记,固定所有光爆(或预裂)孔的坡度及方向。
钻孔机械就位即按上下弦线及标记,调整钻杆精确对位。
(3)炮孔眼底尽量在同一平面上,误差控制在10㎝内。
(4)为保证爆破效果,可先进行小规模的试爆,以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
(5)群炮炮眼间距根据地形、岩石类别、炮型等确定,并根据炮眼间距、岩石类别、地形、炮眼深度计算确定每个炮眼的装药量和炸药种类。
对于群炮,宜分排或分段采用微差爆破。
(6)非群炮的单炮或数炮施爆,炮眼方向宜与岩石临空面大致平行,一般按岩石外形、节理、裂缝等情况,分别选择正炮眼、斜炮眼、平炮眼或吊眼等。
(7)爆破警戒区的确定
按《爆破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露天爆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米,并按计算的个别飞石安全距离布置警戒线。
(8)降低大块率的措施
采取斜眼钻孔(倾角α=72°),由于炮孔倾斜,存在一个向上分力,有利岩石破碎。
多组排炮孔爆破时,增加后段炮孔装药量补充克服前排炮孔压碴带来的能量损失。
采用各种微差雷管,并精确计算微差间隔时间,以使岩石在空间得以充分碰撞,达到岩石破碎的目的。
采用宽孔距多排微差爆破技术,既能获得理想的爆破块度,又能提供充足的爆破方量。
(9)保证石质路堑边坡平整、稳定的措施。
钻孔前使预裂部位岩面达到较好平整度,用人工清除浮碴,然后测量精确定线,画出每个炮孔的位置。
为保证预裂孔的方向及偏角,在预裂孔的两端事先埋置两根3米长的钢管,其方向与坡度经测量精确测定后,在其钢管上下两端各拉一条弦线,并在弦线上按孔位打上标记,固定所有预裂孔的坡度及方向。
钻孔机械就位即按上下弦线及标记,调整钻杆精确对位。
为保证预裂效果,可先进行小规模的试爆,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
(10)岩质边坡一般按高度10m分级,每级间设一道宽2m的平台,其坡度按照下面规定放坡:
弱风化至微风化层采用1:
0.25~1:
0.75,强风化层1:
0.75~1:
1,全风化岩石、土质及碎石土层采用1:
1~1:
1.5,顺层采用1:
1.5~1:
2。
(11)瞎炮处理:
爆破后如有瞎炮,应由原施工人员参加处理,采取安全措施排除。
对于大爆破,应找出线头接上电源重新起爆,或者沿导洞小心掏取堵塞物,取出起爆体,用水灌浸药室使炸药失效,然后清除。
对中小型炮,可在距瞎炮的最近距离不小于0.6m处,另行打眼爆破,当炮眼不深时,也可用裸露药包爆破。
8、用药计算
(1)爆破孔网参数及单位耗药量
a控制爆破孔网参数及单位耗药量
理论抵抗线Wmax与实际抵抗线W的计算:
Wmax=D/33.E.S/(K.F.M)
W=Wmax/(1+0.05H)
式中:
D--药卷直径(mm);E--药卷密度(kg/m);S--炸药重量威力系数(取1.0);F--岩石夹制系数(取0.9);M--炮孔密集系数(取1.25);H--梯段高度(m);炮孔间距A=1.25W,排距B=W,炮孔超深h1=0.3Wmax;炮孔长度L=(H+Wmax.h1/Sina),式中:
a--炮孔倾斜度(a=720);堵塞长度Ld=jw,式中:
j--堵塞长度系数(取1.1~1.2)。
单孔装药量q计算:
qd=1.3Wmax.Ib
qc=Ic.(L-1.3Wmax-Id)
式中:
qd---底部装药量(kg);qc--柱部装药量(kg);Id--底部每米装药量(kg/m);Ib--E(D/36)2;Ic--(0.4~0.5)Ib,(Ic:
柱部每米装药量);单孔总装药量q=qd+qc;钻孔直径D=75mm,药卷直径取Dd=70mm(底部),Dc=45mm(柱部)
qd=1.3Wmax.Ib
qc=Ic.(L-1.3Wmax-Id)
式中:
qd---底部装药量(kg);qc--柱部装药量(kg);Id--底部每米装药量(kg/m);Ib--E(D/36)2;Ic--(0.4~0.5)Ib,(Ic:
柱部每米装药量);单孔总装药量q=qd+qc;钻孔直径D=75mm,药卷直径取Dd=70mm(底部),Dc=45mm(柱部)
qd=1.3Wmax.Ib
qc=Ic.(L-1.3Wmax-Id)
式中:
qd---底部装药量(kg);qc--柱部装药量(kg);Id--底部每米装药量(kg/m);Ib--E(D/36)2;Ic--(0.4~0.5)Ib,(Ic:
柱部每米装药量);单孔总装药量q=qd+qc;钻孔直径D=75mm,药卷直径取Dd=70mm(底部),Dc=45mm(柱部)
b预裂爆破的孔网参数及单位耗药量
炮孔直径D=75毫米,药卷直径d=D/3=25毫米。
炮孔间距A=12D(毫米)线装药密度qx:
可根据公式计算,亦可根据经验取值0.3~0.5公斤/米。
堵塞长度L取值1.0米。
(2)同段最大用药量计算(控制振速)
为避免爆破震动对房屋及其它建筑物的破坏,必须控制振速,即限制同段最大用药量,按萨道夫斯基公式计算:
Qmax=R1/m.(V安全/k)1/a.m
式中:
Qmax-安全允许同段最大用药量(公斤);R-爆破中心点与建筑物之间距离(米);V安全-安全允许振动速度(厘米/秒),取V=5cm/s;m-药量指数,取m=1/3;k、α是与爆破点地形、地质等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一般k取250,α取2.0;
三、质量控制措施
1、认真执行设计图纸会审和“三交底”制度,充分熟悉工程设计图纸、文件精神,掌握有关设计、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
2、建立质量责任制,设置专职质量员,班组长兼职质量员,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
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制度,并根据合同的规定切实做好竣工验收、隐蔽工程检验工作。
建立质量奖罚制度,对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未查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把好工程原材料质量关,所有填筑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及相关规范,并经试验及监理等检测合格,再投入使用。
4、加强施工测量、试验和监测,配备完整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和人员,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要求,随时校正检测设备,确保精度满足要求。
5、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及时。
作好现场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加快施工信息反馈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6、从工序质量控制入手,把好质量关,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
7、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不断优化完善设计、施工方案,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手段。
四、安全控制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安检负责人员组成的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管理,确保实现安全目标。
2、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安全目标:
实现“四无”、“一控制”、“一确保”:
四无——无职工因工死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及机破事故;一控制——职工年重伤频率控制0.5‰以下;一确保——确保施工安全。
4、具体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主动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管理;
(2)装炮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
②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
③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④装好的炸药包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扔或冲击;
⑤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葫爆破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以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4)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
(5)爆破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防止个别飞散物对人员伤害的安全距离;
(6)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
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量应相同,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7)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
确认炮响完并过5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8)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②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他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③特别注意:
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必须短路;
④特别注意:
爆破网络的连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连接必须有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⑤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决不能交给他人;
⑥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作业现场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