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保险集团银保专员销售管理手册66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288724 上传时间:2022-10-09 格式:DOCX 页数:47 大小:88.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保险集团银保专员销售管理手册66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x保险集团银保专员销售管理手册66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x保险集团银保专员销售管理手册66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x保险集团银保专员销售管理手册66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7页
x保险集团银保专员销售管理手册66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x保险集团银保专员销售管理手册66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x保险集团银保专员销售管理手册66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保险集团银保专员销售管理手册66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4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保险集团银保专员销售管理手册66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公司愿景

打造最具品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

公司使命

共同成长

公司核心价值观

一个追求   两个根本   三个统一

一个追求:

创造价值

两个根本:

 诚信 关爱

三个统一:

 激情与理性、创新与执行、团队与个人

企业精神

战胜自我

第三章银保基础知识

3.1银行保险渠道释义

3.1.1银保销售渠道是保险公司以银行、邮储、信托、证券、担保等金融机构作为兼业代理机构来进行保险产品销售,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达成一致,双方共同向同一客户群体提供金融产品及服务所形成的一种业务发展渠道,我司称作银保销售渠道,简称银保渠道。

银保业务的快速发展,增加了银行业的中间业务收入,丰富了银行的金融产品体系,形成客户、银行、保险三方共赢的局面。

3.1.2银保渠道(专属)业务:

是指由银保专员拓展的银行、邮政、信托、证券、担保等金融机构代理的保险业务。

业务统计方式为银保团队项下产生的所有业务。

3.2银保渠道合作层面

根据渠道业务拓展的特性,银保渠道业务合作层面主要分为三种:

层面一:

银行、邮政、信托、证券、担保等金融机构的总行、总部与我司总公司直接联系确立的合作关系,简称“总对总”合作方式,总对总一般为双方在全国区域所辖机构中总体框架合作的形式,是双方深入合作的基础和前提。

层面二: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总对总合作的基础上建立形成的双方机构在各省机构之间确立的省行对省公司的合作方式,简称“省对省”或“分对分”合作方式,主要以具体产品合作、区域业务合作等形式。

层面三: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实现与我司“总对总”、“分对分”合作的基础上确立的银行二级分行(地市级分行)与我司中支机构合作的形式,称为“支对支”合作方式。

3.3现有合作银行情况

阳光财险非常重视银保业务发展,2006年成立初期便正式成立了总公司银保部,专门策划销售、组织推动银行保险业务。

通过6年的扩大发展,目前已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江苏银行、晋商银行、齐鲁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等15家全国性银行建立了总对总战略合作关系,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厦门银行、西安银行、重庆银行、北部湾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农业生产建设兵团银行、邮政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几十家银行建立了区域合作关系,与全国100多家银行(信用社)合作开展银保业务,2012年银保渠道传统产险保费收入达到了5.5亿元,取得了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3.4重点银行渠道推介

“6+1”七家主要银行合作渠道已成为我司银保业务发展的主力军,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部分主要合作险种及实务

第四章企业财产保险

4.1企业财产保险释义

企业财产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必须是以物质形式存在、可以用货币价值衡量的财产。

财产损失是指某一财产的毁损、灭失所导致的财产价值的减少或丧失,包括直接物质损失以及因采取施救措施等引起的必要、合理的费用支出。

目前,企业财产保险有“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保险(涉外)”“财产一切险(涉外)”四个条款。

四个条款都设有附加险。

如《基本险》设有“暴风、暴雨、洪水、台风、龙卷风”“水管爆裂”等71个附加条款;

《财产综合险》设有“盗窃险”“橱窗玻璃险”等附加条款;

《财产保险》和《财产一切险》设有“重置价值”“恶意破坏扩展”“建筑物变动”等附加条款。

4.2保险标的范围

4.2.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4.2.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4.2.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4.2.4财产一切险(涉外)指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和费用。

4.3投保所需资料(以下资料需全部加盖企业印章)

4.3.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3.2企业上月未资产负债表及资产清单;

4.3.3填写企业财产险投保单。

4.4保险责任

常用险种

主要保险责任

财产基本险

火灾、雷击和爆炸、空中物体坠落等。

盗窃(包括抢劫)为附加险

财产综合险

除财产基本险保险责任外,还包括各类自然灾害(不含地震和海啸)和自用的供电、水、气设备因保险事故受损导致停气造成标的的损失,盗窃(包括抢劫)为附加险

财产一切险

各类自然灾害(不含地震和海啸)和意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盗窃和抢劫等)

4.5投保单填写指南

完整准确地填写企业全称并与其加盖的投保人签章名称相符。

地址应详细填写,如有几个财产座落地(如分厂、车间、仓库等)应该分别一一列明。

根据该企业行业性质对照财产保险费率表中的工业类、仓储类、普通类填写(如**机床厂,可填写“工业类、一级”或“一级工业类”)。

有“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已摊付的帐外自有资产”、“代加工、代保管财产”等。

要注意有是,该项目下必须要有实物体现的财产,如“货币资金”等,则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固定资产可按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重置价值和其他方式确定。

流动资产按最近1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帐面余额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4.6企业财产综合保险费率

类别

占用性质

风险划分原则

财产综合险基础费率(单位:

‰)

(一)工业类

1.一级工业

1)以钢铁为原材料的金属冶炼、铸造及各类重型机械、机器设备制造、钢铁制品、部分纯钢铁制品等工业。

0.6

2)耐火材料、水泥、砖石制品等工业。

2.二级工业

1)一般机械零件制造修配工业。

0.8

2)以金属为主要原材料,兼用少量塑料及非金属材料的机械零件制造、修配工业。

3)兼有少量喷烘漆等工艺的五金零件制造修配工业。

3.三级工业

1)以部分金属或一般物资为主要原材料的食品及副食品、轻工、塑料制品、电子、电器、电机仪表、日常生活用品等工业。

0.9

2)生产过程比较安全,危险性小的日用化学品工业。

4.四级工业

1)以竹、木、皮毛或一般可燃物资为原材料或以一般危险品进行化合生产并在生产过程中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业。

1.2

2)棉、麻、丝及其制品;

塑料、化纤、化学、医药等制造加工工业。

1.6

3)油脂为原料的轻工业。

1.8

4)文具、纸制品工业。

5.五级工业

1)以一般危险品及部分特别危险品为主要原料进行化合生产、制氧、挥发性化学试剂以及塑料、染料制造等工业。

1.75

2)大量使用竹、木、草为主要原材料的木器家具、工具、竹器、草编织品制造工业及造纸工业;

3)油布、油纸制品工业。

6.六级工业

1)以特别危险品如赛璐珞、磷、醚及其他爆炸品为主要原材料进行化合生产的工业。

不做

2)染料工业。

(二)仓储类

7

储存一般物资(不堆存危险与特别危险品)

8

储存危险品(不堆存特别危险品)

2.2

9

储存特别危险品

10

金属材料专储

1.3

11

石油专储

2.4

(三)普通类

12

一般场所

13

不存放危险品场所

14

经营危险品场所

15

建筑工程场所

2.6

16

供电及通讯线路

第五章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团意险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

基本部分包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给付,可选部分为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中所列残疾之一的,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乘以《给付表》中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给付表》中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若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致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

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以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而致Ⅲ度烧伤,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乘以《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本公司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本公司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

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

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本公司给付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和。

5.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

基本部分的年保险费=保险金额×

基本部分年基准费率×

风险管理因子×

人数因子×

地区因子

可选部分的年保险费=保险金额×

可选部分年基准费率×

风险类别

职业类别

基本部分年基准费率

可选部分年基准费率

办公室文职类

1.2‰

0.05‰

制造业操作类

1.6‰

0.0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中医中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