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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广安区穿石乡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苟国伦任指挥长,副书记周忠、副乡长王红霞、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安办、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国土资源所、广播站、林业站、农机站、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设在党政办,由王红霞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夏军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指挥部负责全乡的护林防火,森林火警,火灾的组织指挥扑救等工作。
二、火场警戒
全乡护林防火,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1、发生森林火警时,火场指挥扑救工作由穿石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穿石乡派出所负责。
2、发生森林火灾时,由民兵应急分队负责。
其职责为:
扑救森林火灾,维护火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进行火场交通管制等工作。
三、林火扑救
坚持统一组织指挥的原则;
坚持打歼灭战的原则;
坚持专业队伍扑救的原则。
林火等级划分为:
一般林火(过火面积0.1亩至1亩以内)。
森林火警(过火面积1亩至15亩)。
森林火灾(15亩以上)。
1、一般林火扑救。
由苟国伦负责现场指挥,村上组织群众,民兵护林防火应急队负责扑救。
2、森林火警扑救。
发生森林火警时,由穿石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扑救,指挥部正、副指挥长负责现场指挥,迅速组织民兵护林防火应急队参加现场扑火。
抢救森林,降低损失。
3、森林火灾扑救。
发生森林火灾时,由穿石乡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扑救,由村主任负责组织现场扑救,扑灭森林火灾。
四、扑火方式
发生林火、森林火警、火灾时,扑救工作坚持“保护与扑救并重”的方针,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扑火方式主要采取:
以水灭为主。
一是运用消防水抢,消防灭火器扑灭树干火。
二是利用附近水池、堰塘水、铁锹、铁扫帚等工具扑灭地表火。
三是在扑救困难的情况下,可用油锯,砍刀等开辟3-5米防火隔离带,以防止林火漫延,造成更大损失。
五、科学指挥
发生林火、森林火警、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立即研究扑火战术,现场指挥扑救的人员要分兵把守,合理调动扑火力量,科学组织指挥扑救。
防止逆风打火和近距离扑火,杜绝扑火过程中的不安全事故,杜绝老、弱、病、残人员和妇女、学生,儿童进入火场扑火,杜绝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六、火情报告
发生林火、森林火警或森林火灾,在发生5分钟内向穿石乡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核实情况,向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应在接到火情报告20分钟内迅速赶到现场,调动扑火队伍,组织指挥扑火。
扑火结束应写出发生火灾的原因,造成损失及扑火的经过,护林的措施书面材料,报乡护村防火指挥部。
七、后勤保障
发生林火,森森火警、火灾时,扑救的物资保障,应落到实处,确保扑救森林火害工作的顺利开展。
1、建立扑火工具储备库。
乡上储备可供50-100人的打火工具(包括铁锹、铁扫帚、砍刀、水桶、水盆等),各村要储备50人打火的工具。
2、后勤保障。
由村上负责扑火人员的茶水保障。
3、镇医院,村医疗站要组织医护人员,负责扑火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组织纪律
发生林火,森林火警,森林火灾,在接到火情报生,乡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研究扑火战术,发布扑火命令,组织指挥扑救、指挥部成员,派出所干警,民兵护林应急队,乡、村、组干部在接到命令20分钟内赶到现场,参加扑火,凡拒不执行命令,不服从调动,不听从指挥或临阵退却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九、火案查处
坚持“山火扑救与火案查处并重”的原则,在扑救山火的同时,会同森林公安机关迅速查清火案,按照《森林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从重惩治,以查处一案,教育一方,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以上应急预案适用于全乡9个行政村,乡属各部门,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
1、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
2、护林防火指挥部值班表
广安区穿石乡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
成员名单联系电话
指挥长:
苟国伦:
(乡长)13982604578
副指挥长:
周忠:
(副书记)13518396579
王红霞:
(副乡长)13882674298
成员:
蒋良珍:
(党政办公室)2636070
唐小辉:
(安办主任)13982674848
苑何: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3320621185
邓长洪:
(国土资源所负责人)13882669859
徐夏军:
(林业技术推广站站)15082656565
徐永富:
(乡农机推广站)15908430457
甚登鸿:
(派出所所长)13056526218
广安区穿石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636070)
重大节假日、佛事活动日
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一、加强值班
重大节假日,佛事活动日期间,护林人员、民兵护林防火专业人员一律不放假,随时处于临战状态。
各村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处理森林火情信息,不得漏岗、缺岗。
严格执行《四川省森林火灾报告和对外报道暂行规定》确保森林火情信息畅通。
二、人员准备
各村要根据成片森林及新造林面积,组建适度规模的扑火队伍。
重点林区村100人以上,其他村50人以上,不得动员60岁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员和孕妇参加扑火队。
队伍组建后,应进行森林火灾扑救专业技能培训。
三、物资准备
主要是备好森林火灾扑救的机具,重点林区村应落实不少于一台灭火机,不少于30把砍刀,扑火队员每人一个水壶,每个村1部以上大功率喊话器,其它村应落实不少于20把砍刀。
四、扑救措施
各村接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后,应立即集结扑救队伍,组织当地村民火速赶赴现场展开扑救,并赓即向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发生森林火警后,当地党政领导、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赴一线指挥扑救,当地村民(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孕妇以外)应主动参加火灾扑救。
乡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并佩戴印有“穿石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字样的袖章。
卫生部门要派出医务人员赶赴现场,一旦有人员伤亡,应立即实施救治。
五、事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林业部门要赓即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受灾面积、损失进行勘测,并记录存档;
治安部门要对火案开展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并缉拿肇事者;
民政部门负责对扑救森林火灾中负伤,牺牲的人员给予抚恤;
当地村委负责清除火场余火,并负责补植补栽。
穿石乡森林消防应急中队、乡机关工作人员
扑火现场分工
1、乡防火指挥长、应急中队队长苟国伦为现场总指挥。
2、乡防火副指挥、应急中队副队长周忠王红霞。
应急中队成员甚登鸿负责火案侦破,善后处理,调动协调扑火力量。
3、乡防火副指挥长王红霞,成员徐夏军负责扑火现场协调、指导。
4、乡防火指挥成员蒋良珍负责:
调动车辆,后勤保障,扑火现场警戒。
5、乡指挥成员唐小辉负责:
组织带领直属中队靠前指挥扑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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