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湖风景区总体规划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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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120号公布1993年8月1日)
2、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
3、地方法规
《市风景名胜区条例》
《市实施《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市实施<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办法》
4、技术性文件
《璧山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旅游发展“十一五”规划》
《市旅游发展总体计划》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科学规划,统一管理。
2、严格保护,持续协调发展。
3、保护风景区资源本底,保持生态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利用自然景源,充分展示独特的山、水、林自然景观。
5、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第二章 风景区围、性质
第七条 风景区围
1、围界定
东:
以茅坡——土地堡——天灯堡——家山——石门——岚坳坪——大林坡——四方井——大屋基——村子——沙湾——捡柴沟——黄桷桥——菜子沟——天炉桥——家院子为界;
南:
以三百梯——廖家湾——家坡为界;
西:
以家院子——老鹰窝——白果树——唐家院子——白沙岗——烂田湾——懒板橙——天星桥——灯杆坡——乔家岩——猫儿石——为界;
北:
以天明丘——周家坡——龙家坡为界。
2、面积
风景区规划面积为24.09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区面积为11.79平方公里。
第八条 风景区性质
以森林植被为背景、山水风光为特色。
集森林、湖泊、云雾、山地景观、田园风光、古寨遗址、寺观等自然和人文景观容,供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游憩娱乐的近郊山水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第九条 规划期限
近期:
2011——2015年
远期:
2016——2025年
第三章 风景资源评价
第十条 景源构成
自然景观:
山景、秀湖、绿林、峻峰;
人文景观:
古寨、栈道、古墓、寺庙、青龙湖“三宝”。
第十一条 景点分级评定
风景区共有景点47个,其中:
二级景点:
7个。
五虎闹山、青龙湖、青龙戏水、九女出浴、铁围寨(县保文物单位)、双狮鸣螺、古老寨;
三级景点:
26个。
五虎石老鹰岩、长安寺、涛山、牵马山、龙头树、玉女潭、美女石、青龙宝塔、九女峰、青龙洞、拾蛋沟、金田寺、摩天岭、顺天镇寨刀、笑佛圣泉、宋街遗址、大宋仓址、顺天亭、宋将足迹、金坛虎啸、岩壁巫画、绝壁栈道、哨楼遗址、天堂、狮子岩、黄花园;
四级景点:
14个。
狮子庵遗址、六娇花园、月亮石、炮台垭口、安钦墓、燕子岩、姊妹湖、风摇亭、灵龟石、宝光寺保育院旧址(县保文物单位),鸡公岭、银杏庄园、天台寺遗址、天堂庵。
结论:
风景区的自然、人文景观,具有多样性、统一性、代表性三大特性,在众多的山岳湖泊型地貌景观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第十二条景区分级评定
二级景区:
青龙湖景区
三级景区:
古老寨景区
四级景区:
五虎石景区、天堂景区
第四章 规划目标及发展规模
第十三条 规划目标
1、近期(至2015年)目标
划分为两个阶段,前二年为建设启动期,明确规划区围和界线,确立保护、管理、利用关系,建立风景区保护、管理系统;
保护森林环境和水体景观,加强森林培育、营造,调整林相结构,实现山体森林化和风景林化,保护文物遗址和文物遗址的保护利用与发展;
完善青龙湖、古老寨、天堂景区的景点、游憩设施和车行、人行道路系统;
清理和完善服务、接待、管理设施;
建设天堂景区风景过渡带,完成三江水库的建设。
使风景区初具规模、成为功能基本完善、对景区周边的游客产生一定吸引力的景区。
后三年为建设、管理的补充完善期,进一步完善青龙湖、古老寨、天堂景区的景点、游憩设施和车行、人行道路系统;
供游人游憩;
启动五虎石景区、三江水库植被恢复和培育,景点和游路系统、服务接待设施建设。
整个风景区各项功能进一步得到加强,风景区的核心区形成有效的保护体系,其展示、游憩功能得到充分的显现;
其保护和利用进入合理有序的运转状态。
2、远期(至2025年)目标
为风景区管理、建设调整完善期,加强风景区的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文物保护,建立容丰富的观光、水上游憩和娱乐项目,形成布局合理、容丰富的服务接待系统。
完成五虎石景区、三江水库的植被恢复、景点和游路系统、服务接待设施建设。
使得景区人口、资源、环境、社会和谐统一,建成一个生态平衡、功能完善、特色明显的优秀市级风景名胜区。
第十四条 风景区环境容量
年可游天数近期180天,远期240天。
日环境容量:
近期(至2015年);
3876人次/日;
远期(2025年)7752人次/日。
年环境容量:
69.76万人次/年;
远期(2025年)186万人次/年。
第十五条游人规模与床位
1、游人规模
近期(2015年):
23万人次/年;
日游人量:
1278人/日。
远期(2025年):
39万人次/年;
1625人/日。
2、旅游床位
旅游床位2130床
旅游床位
床
床位分布一览表
基地名称
级别
近期规划床位数(床)
远期规划增加床位数(床)
规划期末合计床位数(床)
何家沟
旅游村
532
644
1176
青龙湖区域
556
384
940
龙家坡区域
358
1230
1588
古老寨区域
旅游点
144
天堂区域
300
五虎石区域
240
540
合计
第十六条 风景区总人口规模
风景区总人口:
近期8824人;
远期12597人。
其中:
游人,近期2130人;
远期4688人。
直接服务人口,近期213人;
远期469人。
间接服务人口,近期107人;
远期240人。
职工,近期320;
远期709。
家属,近期:
240人;
远期532人。
当地居民,近期6134人;
远期6668人。
第十七条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风景区居民社会建设用地为39.87公顷,远期风景区居民社会建设用地为50.00公顷。
近期游览服务接待设施建设用地46.47hm2,远期增加游览服务接待设施建设用地71.30hm2,共计117.77hm2。
则近期(至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6.34hm2,远期(至202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67.77hm2。
第五章 规划分区、结构、布局
第十八条 规划分区
风景区划分为风景游赏区、风景环境保育区、风景协调发展区、游览设施配套区、居民社会生活区。
风景游赏区(7.91km2):
青龙湖景区(2.37km2)、古老寨景区(1.88km2)、天堂景区(1.67km2)、五虎石景区(1.99km2);
风景环境保育区(10.84km2):
风景区的在建三江水库和除上述区域外需恢复、培育、抚育森林植被、涵养水源和水土保持的空间围。
风景协调发展区(3.66km2):
四方井——卷龙桥生态农业生产观光区、三百梯——猫儿石生态农业生产观光区;
游览设施配套区(1.18km2):
何家沟旅游村、家湾旅游村、龙家坡旅游村等;
居民社会生活区(0.50km2):
何家沟、冉家沟、家湾及生态农业生产观光区零散居民点。
第十九条 规划结构
1、职能结构:
风景区功能结构由风景环境保育系统、风景游赏主系统、游览设施配套系统、居民社会管理辅系统、风景协调发展系统组成的综合职能结构。
2、布局结构:
布局采用“片状组团式”结构模式,形成“一心一带六片两环”结构。
一心:
由青龙湖景区风景组成的主游赏区;
一带:
由青龙湖、翡翠溪、在建三江水库形成的生态水系;
六片:
位于环湖山体上的三片风景游赏区(古老寨景区、天堂景区、五虎石景区),一片风景环境保育区和二片风景协调发展区;
两环:
风景区车行道和主要步行线组成的两大环线。
第二十条 规划布局
1、风景区出入口
近期(至2015年)在风景区东南何家沟、东北龙家坡设主入口,南部、东部设置次入口。
2、风景游赏区
风景区中的风景游赏区,即青龙湖景区、古老寨景区、天堂景区、五虎石景区。
3、导游系统
游客服务中心设于何家沟、龙家坡,各旅游村、点设导游站。
形成“二中心三站点”结构。
4、服务接待设施配套
旅游服务接待点相对集中,形成旅游村、旅游点、服务部三级服务接待结构。
5、管理设施
按管理处、管理站、管理点三级设置。
管理处设在大路镇,龙家坡设管理站,在青龙湖景区、古老寨、三江水库和五虎石景区设管理点。
6、职工生活区
基地设在璧山县城,何家沟设部分职工常住和临时居住点。
7、居民社会生活区(点)
风景区的居民生活点,按璧山县大路镇村庄和集镇规划所确定的居民点居住。
即居民社会调控规划中的何家沟、冉家沟居民社会生活区及风景协调发展区零散居民点。
8、交通设施
对外交通总站设在璧山县城,何家沟、龙家坡布置车站,景区设6处小型停车场。
9、基础设施
配变电站、供水、污水处理设施按本规划选址、规模定点建设,按接待服务设施布局分点、分标准设置。
10、风景环境保育区
风景区景点较少,需要恢复、培育、抚育森林和植被,进行林相改造及在库建水库的区域。
11、风景协调发展区
风景区基本农田区域和各类生态观光农业生产的区域。
第六章 保护培育规划
第二十一条 保护原则
1、采用分级、分类的方法实行严格保护。
2、建立环境管理监测体系,环境监测与治理相结合。
3、重点保护山岳地貌、山林植被、自然水系等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
4、对地形地貌、森林植被、水系资源、水土流失和文物环境进行重点监测,对现有污染源和已遭污染、破坏的风景环境进行有效的治理和培育。
5、有控制地开展旅游活动、生产建设和经营活动。
第二十二条 分级保护区划分及保护措施
1、一级保护区
规划风景游赏区中的青龙湖景区和古老寨景区围,是风景区自然景源最重要、最集中、最具代表性的区域,规划面积4.25km2。
本区保持自然山水、山地森林环境风貌,按国家相关文物保护法、条例保护现有历史文物和古迹遗存。
拆除现有与风景无关的各类设施,严禁安排旅宿床位和建设与风景游赏无关的设施。
区以步行交通为主,禁止设立机动交通,地形允许地段可使用环保型专用游览车。
全区停耕、禁猎、禁伐,禁止破坏山岳地貌、自然水系、森林植被和污染水体的各种行为,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水管理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