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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二、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三、结核病门诊医生工作职责

四、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

五、肺结核病房工作制度

六、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

七、放射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

八、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九、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

十、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

十一、结核病门诊护士职责

十二、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

十三、主任医师职责

十四、主治医师职责

十五、住院医师职责

十六、结核病院内处置流程

 

一、做好肺结核病人的报告、确诊和登记工作。

二、开展肺结核病人筛查工作,负责落实肺结核可疑症状患者、疑似病人诊断工作。

三、完成肺结核病人追踪工作和密切接触者检查。

四、加强与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合作,并开展结核病转诊和追踪工作。

五、对肺结核病人指导用药,定期随访。

六、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工作。

坚持“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加强多部门合作,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

七、严格按照《抗结核药品管理手册》规范化管理。

 

结核病门诊医师工作职责

一、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落实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的发现、登记、报告、治疗、转诊等工作职责。

二、做好结核病患者及其相关项目的登记:

凡来本门诊就诊的患者无论最终是否诊断结核病都必须填写《初诊患者登记本》。

确诊纳入管理的患者在《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登记,涂阳肺结核患者密接人员需进行筛查并在密接者登记本上登记。

三、对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咳嗽、咳痰≥2周或有咯血或血痰者)进行痰涂片及胸部X光片检查。

四、肺结核患者以不住院化疗为主。

对少数危急、重症肺结核患者,伴有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的肺结核患者,以及抗结核药物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可采取住院治疗。

患者出院后应返回结核病防治所继续实施严格的治疗管理,直至疗程结束。

五、结核病门诊医师应及时对经规范治疗满疗程的结核病病人进行相关检查,合理判断病情转归。

对治疗失败的病例另行制定化疗方案实施规范治疗,并重新登记、报告。

六、肺结核病人档案应完整、规范;门诊医师应将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患者信息的保密工作。

 

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肺结核的诊治与管理,严格执行”双向”转诊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院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

二、对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及时做好痰检和胸片检查,做到谁接诊谁负责登记。

并按规定填写好肺结核报告卡,及时报告疾控科。

三、各级医师在填报肺结核报告卡时,要认真仔细,做到填报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及时准确。

四、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或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应及时转诊到结核病防治所诊治,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

五、放射科必须认真做好肺结核病人的登记管理,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必须做好登记并填写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工作,同时通知送检医生,做好交接签收工作。

六、疾控科负责收集、登记肺结核的疫情及肺结核病人转诊单,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七、疾控科协助开展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

八、做好结核病患者随访管理工作,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结核病病房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工作人员与病人分道出入,工作人员进入应着装整洁,戴口罩、帽子,必要时要穿隔离衣。

二、各室区域的标识明确。

结核病病人分室收治,病室门口挂隔离标识,设专用隔离衣、体温计、听诊器、抹布等。

三、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医院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各项消毒灭菌工作

四、病人按就诊流程就诊。

应在指定的范围活动,不准互窜病房和外出。

到其他科诊疗时,应做好防护隔离工作。

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病人的生活废弃物应视为感染性废弃物,用双侧黄色塑料袋封扎后有专人送至医疗垃圾暂存处。

六、注射、输血、输液器具使用后,要先浸泡消毒,由专人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点,收购单位收购。

七、病房的地面墙壁应注意消毒,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房和用具须做终末消毒。

抢救器材应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的消毒工作;

二、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痰检及痰培养生物安全操作规范;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

三、实验室应规范设置,三区划分明确,标示清楚;

四、实验室人员应规范填写痰检登记本;痰涂片保存3个月以上;五、建立实验室的质控制度,并做好痰片的复核工作。

六、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实验室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放射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二、结核病病人影像科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见检查;

三、所有影像资料应由影像科登记,统一保管。

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院外借片,严格执行借阅手续。

四、放射科应建立并实行结果随访影像科制度;发现肺结核病人及时向相关科室汇报。

五、对结核疑难病例应集体阅片,并举行由临床医生参加的病例讨论会,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一、结核病信息报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结核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的方式:

本单位的结核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实行网络直报。

三、报告时限:

结核病病人的病案信息24小时内,随访查痰信息48小时内录入;

四、对结核病病人或者疑似结核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五、不外泄结核病病人、疑似结核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六、信息录入准确无误,建立追责制度;病案资料保存1年以上。

 

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

一、对结核病登记报告工作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凡接诊具有咳嗽、咳痰2周(或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时,均应进行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对符合“疑似肺结核病例”诊断标准的,在门诊日志和《法定报告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疑似肺结核”病例登记。

二、接诊医生按要求内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单》,一式三份,一联由病人携带到结核病防治所就诊(门诊与出院患者),另两联连同《传染病报告卡》送到医院疾控科,由网络直报人员负责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三、网络直报人员接到“疑似肺结核”病例《传染病报告卡》和《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单》后,要对可疑或确诊的病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在“医院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四、医院疾控科每周要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通过门诊日志、检验科登记和放射科登记进行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五、临床医师要做到不漏登、不漏报,不迟报,凡发现漏报、漏登者,要按医院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XX医院

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

为做好结核病转诊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人,保证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提高结核病病例发现率转诊到位率,特制定本结核病疫情追踪管理制度。

一、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或转诊的非住院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在报告后24小时内未到当地结防机构就诊者;

二、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出院后2天内未与当地结防机构取得联系的患者。

三、超过规定时间1周未到市结防机构就诊取药的肺结核患者。

四、发生以上情况市医生应主动联系患者,了解具体情况,劝导患者到结防机构就诊

 

结核门诊护士职责

一、在科主任及护士长的领导下开展门诊护理工作,负责完成门诊护理及诊疗辅助工作。

二、提前到岗,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及时补充各种诊疗用品。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不串岗不脱岗;着装规范,衣帽整洁,仪表仪容符合要求。

节假日上班要求按医院门诊规定执行。

三、维持门诊就诊秩序,协助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做好门诊相关登记及上报工作。

四、负责门诊财产的保管和维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护士长。

五、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每天定时进行空气及地面消毒,每周进行诊疗物品及桌面消毒,定期更换消毒液及诊察床单,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六、负责对到我科门诊就诊的病人进行全程指导服务,对危重病人需陪同住院病人到病区。

七、热情接待病人,负责对门诊就诊病人宣传我科医疗、护理情况,并做好相关健康宣教工作(特别是门诊结核病人的用药、复诊指导等)。

八、做好诊室内清洁卫生工作,保持诊室整洁

 

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四、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五、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六、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七、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九、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二、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三、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四、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六、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七、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八、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二、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五、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七、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八、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住院医师(士)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二、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三、书写病历。

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

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四、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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