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理复习重点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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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后两者统称为认为人为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Peril):
风险事故是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
3、损失(Loss):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上述三者关系为:
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风险因素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发生可能造成损失。
四、风险按照性质分类
纯粹风险(Purerisk)如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特点:
结果只有两种可能
损失vs不损失;
投机风险(Speculativerisk)如市场波动;
赌博
结果有三个可能
损失vs不损失vs盈利
按照风险损害的对象(财产、人身、责任、信用)
按照产生的原因(自然、社会、经济、政治)
按照风险的可控性(可管理、不可管理)
第二节风险管理与保险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
一、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是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风险管理目标由两个部分组成:
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
1.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
(1)降低损失成本。
(2)减轻和消除精神压力。
2.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
(1)维持企业的生存。
(2)生产能力的保持与利润计划的实现。
(3)保持企业的服务能力。
(4)履行社会责任。
二、风险管理的程序
(一)风险识别
风险的识别是经济单位和个人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二)风险的估测
风险的估测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的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三)风险评价
(四)选择风险管理技术
(五)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三)风险管理技术的选择
风险的对策是在识别分析和估测风险的基础上,根据风险性质、风险频率、损失程度及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方法的过程。
风险管理方法分为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
前者的目的是降低风险频率和减少损失程度,重点在于改变引起风险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
后者是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
控制法是指避免、消除风险或减少风险发生频率及控制风险损失扩大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主要包括:
(1)避免(Avoidance)。
(2)预防(LossPrevention)。
(3)抑制(Control)。
(4)风险中和(RiskNeutralization)。
(5)集合或分散(CombinationorPooling)。
财务法是通过提留风险准备金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来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即对无法控制的风险事前所做的财务安排。
(1)自留或承担(RetentionorAssumption)。
自留有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之分。
(2)转移(Transfer)。
风险转移分为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
四、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可保风险(InsurableRisk):
是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
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是风险的一种形式。
(二)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第一,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第二,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第三,保险是风险处理的传统有效的措施。
第四,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第二章保险的性质、功能及作用
以确定的成本代替不确定的损失
一、保险的概念
普适的保险定义:
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形成基金,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二、保险的职能
基本职能:
分散风险职能,补偿损失职能
派生职能:
积蓄资金职能,防灾防损职能
三、保险的作用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一)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地恢复生产。
(二)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三)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四)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五)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
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一)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
(三)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四)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
(五)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
(六)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
四、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
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
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
第三章
保险深度(注:
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
保险密度(注:
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
第四章
第一节
一、保险合同的含义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
(一)
最大诚信
⏹
(二)
双务性
⏹(三)
机会性(射幸性)
⏹(四)
补偿性
⏹(五)
附和性----格式条款
⏹(六)要式合同----我国的规定
三、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二)保险利益原则
(三)损失补偿原则
(四)近因原则
五、保险合同的种类
⏹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
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价值在合同中是否预先确定为标准:
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当事人的不同:
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
根据给付保险金的性质补偿性和给付性合同
按照合同承保标的的方式特定式、总括式、流动式和预约式合同
第二节
一、普通合同达成的程序
1.合同的磋商要约和承诺
2.合同的书写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
1.投保单
⏹投保单通常由被称作要保书,是投保人为申请保险而填写的单证。
它属于申报订立保险合同所必需的一个文件,是保险公司据以考虑是否承保以及确定保险费率的书面文件。
⏹因此,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签发保险单的前提和依据。
大致都包括投保人申请保险的目的、保险险别、保险条件、标的状况以及保险费率等。
⏹效力等同保险单。
2.暂保单
⏹暂保单也称临时保险条,是在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还没有出立之前,由保险公司或其代表发出的临时单证。
⏹只载明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险种等重要事项,以及保险单以外的特别保险条件。
⏹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出立的暂保单的法律效力和保险单、保险凭证是一样的。
有效期间,其有效期一般为30天
暂保单使用的场合
没有向保险人办妥保险单手续之前,尚需要获得上级保险公司或者保险总公司的批准
还有些条件需要进一步商讨,出口贸易结汇过程中。
3.保险单
保险单是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申请而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
包括保险公司和客户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单将成为客户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主要依据,同时保险单也是保险公司处理赔案的主要依据
4.批单
批单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于保险单内容进行修订或增删的证明文件。
后加的批单条文比原保险单被修改内容及先加的批单的法律效率优先
⏹手写的批单比打印的批单法律效率优先;
⏹批单字体大小不代表批单法律效率的优先级。
5.保险凭证
保险公司除了签发保险单外,也可以出具保险凭证,它具有与保险单相同的法律效率。
俗称小保单
⏹保险凭证出具的条件
团体保险
一张保险单承保多辆机动车辆时
货物运输保险中,签订货物运输险预约合同的情况
虽然小保单简单,但是上面如若标注的公司的特殊说明与保险单有悖时,以小保单为准。
第三节
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含义
⏹指的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
⏹具体包括:
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保险人与投保人为订立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或称缔约人)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称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被保险人的权利主要有二:
⏹第一,对保险金的给付享有独立的请求权;
⏹第二,除保险金请求权外,在保险合同关系中,被保险人还享有同意权。
受益顺序的先后
(1)原始受益人
(2)后继受益人
(3)法定继承人
保险的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客体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的定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四节
保险合同成立的含义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因符合一定的要件而客观存在,其具体表现就是将要约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转化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
⏹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合同订立的过程完结,合同客观上已经存在。
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的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
⏹---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即具有法律拘束力,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受其约束。
⏹对于绝大多数合同而言,合同在成立的同时就生效了,但如下三种情况除外:
⏹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该等规定;
⏹
(2)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
⏹(3)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生效的期限。
第五章保险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的概念
⏹
(一)保险利益的定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保险利益的立法方式
对保险利益,国际上有两种立法方式
(1)定义式英国、美国
在保险立法中对保险利益的概念进行定义,凡符合这一定义的,即认为是有保险利益。
(2)列举式大陆法系国家
在立法中,对依法具有保险利益的情况一一列举。
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的要求
①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如车主对其车有保险利益;
②抵押权人、质押权人对抵押出质的财产的债权有保险利益;
③财产保管人对其所保管的财产负有经济责任,则财产保管人对所保管的财产有保险利益,如旅馆对旅客托付管理的财产
④财产经营者对其所经营的财产有保险利益,如承包人对其承包的财产;
⑤出租人对合法的、预期的利益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