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支付规范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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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包括工程直接费支出、备用金借款、固定资产采购支出、工程间接费用支出、公司管理费用
支出、财务费用支出等相关操作说明,该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
财务部负责制订本规范、修订和补充未尽事项,并负有解释权。
3.术语和缩略语
3.1本规范所指“以内”均含本数,“以上”均不包含本数。
3.2本规范中部门负责人指部门第一责任人。
3.3本规范中支付审批权限指经复核完毕后的最后审批人,复核流程见具体支付流程。
4.工程直接费支付的流程、职责、审批权限及规定
4.1工程直接费支付的流程:
业务经办人——项目部门负责人(复核)——项目财务负责人、财务副总(总监)(审核)——审批人(批准)——出纳(付款)。
(详见流程图)
4.2工程直接费支付的职责:
4.2.1
4.2.2
4.2.3
业务经办人行使经办人的职责,对每笔支出签名确认,并对相应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项目各部门负责人行使复核人的职责,对管辖内审批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承担管理及审批责任。
项目财务部负责人、财务副总(总监)对经办人提供报销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再次审核,并在审批权限范围内进行审批。
4.2.4项目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授权,负责统一管理本项目财务支出的审批事务,对相应环节上报的财务支出事项审批后交财务办理结算。
4.2.5总经理对其所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工程直接费支付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款项行使审批职责。
4.2.6
出纳行使付款人的职责,对所有支付凭证须最后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票据是否
合法、合规,收款单位的印章是否合法有效、领款人的签字是否相符,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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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备,如有疑问必须先汇报财务负责人并得到确认后方能支付。
对因工作地或长期出差(10天以上)原因不能履行审核审批责任的,应由审核审批责任人书面授权副职或相关责任人对各经济事项进行审批,书面授权书应交财务部备案。
4.2.8当审核审批责任人短期出差在外,而事件比较紧急必须立即审批的,根据工作需要审核审批责任
人可以临时短信、邮件授权副职或相关责任人对各经济事项进行审批,待出差回来后对报销或资金支付行为办理补签确认手续。
4.2.9审批人、审核人、付款人、经办人未按照本规定办理财务支出付款事务的,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视情节严重情况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
4.3工程直接费支付的审批权限:
4.3.11万元以上的劳务分包、材料采购、机械租赁等必须签订合同,10万元以上的合同签订必须报上级公司审批。
款项支付必须按照合同执行,合同范围内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下的款项支付由项目
经理审批;
50万元(含)以上的由总经理(总经理授权人)审批;
合同范围以外、或没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无论金额均由总经理审批。
4.4工程直接费支付的规定:
4.4.1工程直接费支付是指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租赁及其他直接费等的支付。
4.4.2工程直接费支付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相应普通税务发票。
4.4.3办理工程直接费支付时,应根据对方出具的发票、合同,工程计价单等,由项目经办部门经办人
签字,经项目部门领导复核、项目财务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出纳方能付款。
付款时要求收款单位与发票(或合同)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固定资产采购付款的规定:
5.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一般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含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基建、装修支出)。
5.2固定资产采购要求供应商开具普通税务发票。
5.3固定资产采购或实施必须由使用部门事前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并经总经理审批确认,只有经过批准购买的固定资产方可采购。
5.4办理固定资产款项支付时,应先到管理部门办理资产登记手续,由经办部门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并将合同、批复文件等凭证作为付款依据。
5.低值易耗品采购付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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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一般指单价在2000元以内的物品)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包装容器、电脑配件等。
5.2低值易耗品采购要求供应商开具普通税务发票。
5.3低值易耗品采购由需求部门根据费用控制限额提出书面申请,办公用低值易耗品原则上由公司有关部门统一采购,生产性低值易耗品原则上由项目物资部统一采购。
5.4办理低值易耗品款项支付时,由经办部门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登记后再提交财务部审核。
5.5对于批量采购的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附:
货款支付的流程图
工程款项支付(包含银行、现金支付)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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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
部门负责人复核
通过
分管副总、总经理直管的部门负责人审批
财务负责人复核
预算内单笔5万元以内货款
出纳办理结算
预算外所有款项,预算内5万(含)以上
预算外5万元以内货款且本月累计不超过20万
财务副总(总监)复核
单笔5万(含)以上和预算外本月累计20万以上
总经理
(总经理授权人)
审批
50万(含)以上的各类货款
董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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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用金借款的流程、职责、审批权限及规定
6.1备用金借款的流程:
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总裁(总经理)直管的部门负责人(复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出纳(付款)。
6.2备用金借款的职责:
部门负责人行使复核人的职责,对管辖内审批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承担管理及审批责任。
财务部负责人、财务副总(总监)对经办人提供报销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再次审核,并在审批权限范围内进行审批。
4.2.4总裁(总经理)根据公司授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财务支出的审批事务,对相应环节上报的财务支出事项审批后交财务办理结算。
合法、合规,收款单位的印章是否合法有效、领款人的签字是否相符,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如有疑问必须先汇报财务负责人并得到确认后方能支付。
6.3备用金借款的审批权限:
额度内备用金借款由财务负责人审批,额度外的备用金原则上不予借款。
6.4备用金借款的规定:
6.4.1备用金借款是指经办人因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业务需要申请借用的款项。
6.4.2
办理备用金借款时,需填写《借款单》,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按额度标准报批,超过额度的
须由部门负责人提供担保(原则上试用期人员不借款,特殊情况需要借款的由部门负责人提供担保)并经总裁(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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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经办人因业务需要申领临时借款,需写明借款理由,原则上须在回公司后一周内销账、报销。
6.4.4备用金借款限额为:
一般员工为2000元,部门经理(副经理)为5000元,分管付总(总助)
8000元,总经理15000元,总裁30000元。
6.4.5员工(包括股东)个人因私借款原则上不得办理,对确有必要并经董事会决议同意的员工(包括股东)因私借款,按董事会决议办理,并注明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
6.4.6备用金借款年末(12月25日前)结清,次年重新申请。
6.4.7领用现金超过1万元的大额现金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备用金借款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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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备用金支取流程图
分管副总、总经理直管的部门负责人复核
额度内
特殊情况(额度外备用金原则上不予借款)
(总经理授权人)审批
7.1费用报销的流程、职责、审批权限及规定
7.1费用报销的流程:
业务经办人——财务部(初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复核)——财务负责人、财务副总(总监)(审核)——审批人(批准)——出纳(付款)。
7.2费用报销的职责:
详见货款支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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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费用报销的审批权限:
6.3.1预算内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500元以下由财务负责人审批(业务招待费需凭审批过的《业务招待
计划》报销);
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费用由财务总监审批;
2000元以上费用由总裁(总经理)审批。
预算外所有费用由总裁(总经理)审批。
6.3.2各管理人员自身(包括授权下属办理相关事务)的费用需上级审批,管理人员一般不得审批自己
的费用。
分管副总、总经理(总经理授权人)直管的部门经理所产生的费用经总经理(总经理授权人)审批后支付。
6.4费用报销的规定:
6.4.1差旅费报销规定:
6.4.1.1差旅费是指企业员工被派往异地进行业务联络或处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期间发生
的往返出差地的交通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出差期间误餐补助、出差地住宿费、行李邮寄费等,不包括出差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
6.4.1.2差旅费用报销须提供《出差旅费报销单》、车船(飞机)票、住宿发票等合法票据。
票据遗失不得报销差旅费。
餐饮发票、购物发票等不得作为差旅费报销。
6.4.1.3差旅费报销及补助的标准见附表。
6.4.1.4
员工出差前应做好出差计划,出差回来以后应及时上交《出差审批单》。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
《出差审批单》。
出差期限由部门经理视情况需要进行核定。
部门负责人在没有《出差审批单》的情况下,不得签批差旅费报销单。
6.4.1.5出差期限的审批权限:
7日内由部门负责人核准,7日以上由分管副总核准。
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副总核准,副总经理一律由总裁(总经理)核准。
6.4.1.6出差途中除因病、意外灾害,或其他实际工作需要,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按照职
责请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裁(总经理)批准延期回公司之外,皆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
长出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