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质量标准版Word格式.docx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质量标准版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质量标准版Word格式.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显色差。
瓶的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得有变形和明显的擦痕。
不得有砂眼、油污、气泡。
瓶口应平整、光滑。
【鉴别】
(1)红外光谱取本品适量,照包装材料红外光谱测(YBB00262004-2015)
第四法测定,应与对照图谱基本一致。
(2)密度取本品址,加水100ml,回流2小时,放冷,80℃干燥2小时后,照密度测定法(YBB00132003-2015)测定,应为0.935-0.965g/cm3。
【密封性】取本品适量,于每个瓶内装入适量玻璃球,盖紧瓶盖(带有螺旋盖的试瓶用测力扳手将瓶与盖旋紧,扭矩见表1),置于带抽气装置的容器中,用水浸没,抽真空至真空度为27kPa,维持2分钟,瓶内不得有进水或冒泡现象。
表1瓶与盖的扭矩
盖直径(mm)
扭矩(N.cm)
15~22
59~78
23~48
98~118
49~70
147~176
【振荡试验】取本品适量,于每个瓶内装入酸性水为标示刑,盖紧瓶盖(带有螺旋盖的试瓶用测力扳手将瓶与盖旋紧,扭矩见表1)用澳盼蓝试纸(将滤纸漫入稀释5倍的澳盼蓝试液,浸透后取出干燥)紧包瓶的颈部,直振荡器(振荡频率为每分钟200次±
10次)振荡30分钟后,溴酚蓝试纸应不变色。
【水蒸气透过量】取本品适量,照水蒸气透过量测定法(YBB00092003-2015)第三法
(2)在温度25℃±
2℃,相对湿度95%±
5%的条件下测定,不得过100mg/24h.L。
【炽灼残渣】取本品2.0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含遮光剂的瓶遗留残渣不得过3.0%)。
【溶出物试验】供试浓的制备;
分别取本品内表面积60Ocm2(分割成长5cm,宽0.3cm的小片)兰份,分别置具塞锥形瓶中,加水适量,振摇洗涤小片,弃去水,重复操作二次,在30~40℃干燥后,分别用水(70℃±
2℃)、65%乙醇(70℃±
2℃)、正己烷(58℃±
2℃)200ml浸泡24小时后,取出放冷至室温,用同批试验用溶剂补充至原体积作为供试液,以同批水、65%乙醇、正己烷为空白液,进行下列试验:
易氧化物精密量取水供试液20ml,精密加入高锺酸仰滴定液(O.002mol/L)20ml与稀硫酸lml,煮沸3分钟,迅速冷却,加入日起化仰O.lg,在暗处放置5分钟,用硫代硫酸纳滴定液(O.Olmol/L)滴定,滴定至近终点时,加入淀粉指示液5滴,继续滴定至无色,另取水空白液同法操作,二者消耗硫代硫酸铀滴定液(O.Olmol/L)之差不得过1.5ml。
不挥发物分别取水、65%乙醉、正己烷供试液与空白液各50ml置于己恒重的蒸发皿中,水浴蒸干,105℃干燥2小时,冷却后精密称定,水供试液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液残渣之差不得过12.0mg;
65%乙醇供试液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液残渣之差不得过50.0mg;
正己烷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液残渣之差不得过75.0mg。
重金属精密量取水供试液20ml,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0821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一。
【微生物限度】取本品数只,加入标示容量1/3的氯化制注射液,将盖盖紧,振摇l分钟,即得供试液。
供试液进行薄膜过滤后,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1105、1106),细菌数每瓶不得过1000cfu,霉菌和酵母菌数每瓶不得过100cfu,大肠埃希菌每瓶不得检出。
【异常毒性】*取本品数只,用水消洗干净后,剪碎,取500cm2(以内表面积计),加入氛化纳注射液50ml,置高压蒸汽灭菌器1l0'
C保持30分钟后取出,冷却后备用,以同批氯化纳注射液做空白,静脉注射,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1141),应符合规定。
【贮藏】固体瓶的内包装用药用聚乙烯塑料袋密封,保存于干燥、清洁处。
附件:
检验规则
l、产品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部分检验。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标准的要求,进行全项检验。
(1)产品注册;
(2)产品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后,重新生产;
(3)监督抽验;
(4)产品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
3、产品批准注册后,药包材生产、使用企业在原料产地、添加剂、生产工艺等没有变更的情形下,可按标准的要求,进行除"
加外项目检验。
4、外观、密封性、振荡试验、水蒸气透过量、微生物限度的检验,按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l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12)规定进行,检验项目、检验水平及接收质量限表2。
表2检验项目、检验水平及接收质量限
检验项目
检验水平
接收质量限(AQL)
外观
Ⅰ
4.0
密封性
S-3
振荡实验
2.5
水蒸气透过量
S-2
微生物限度
S-1
1.5
注:
1、带*的项目半年内至少检验一次
2、与瓶身配套的瓶盖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材料,按标准中的溶出物试验、异常毒性项目进行试验,应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