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1120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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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2
4.1布设原则2
4.2基本构成2
4.3传输要求2
4.4功能要求3
4.5地址分配与编码5
5建设要求5
5.1一般规定5
5.2摄像设备选型要求6
5.3主要设备配置要求6
5.4供电要求8
5.5防雷与接地要求9
5.6立杆要求9
5.7安装调试9
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利工程视频图像站布设有效观察内容要求表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级联式组网规则12
附录C(规范性附录)五级损伤制图像评价标准13
附录D(规范性附录)系统安装质量及功能检查项目及方法参照表14
附录E(规范性附录)视频图像站安装调试记录表20
附录F(规范性附录)视频图像站调试自检表2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安徽省水利信息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工程视频图像站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库、堤防、水闸、圩垸、灌区、河流、湖泊、泵站等布设水利工程视频图像站的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视频图像信息采集、传输及处理的技术要求,及设计、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标准。
GB/T15966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GB16796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33474物联网参考体系结构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SL651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
GA/T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YD/T1737互联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视频图像站videoandimagestation
为监视、控制和信息记录水利工程现场视频图像信息而专门设立的监视站。
共两种功能,分别是只具备视频采集功能、只具备图像采集功能。
3.2监控中心surveillancecenter
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内特定的信息汇集、处理、共享节点。
监控管理人员在此节点场所,对监控系统进行集中管理、控制,对监控信息进行使用、处置。
4总体要求
4.1布设原则
4.1.1一般原则
4.1.1.1水利工程视频图像站的布设主要为监视水库、闸坝、泵站、江河堤防、湖泊、渠道、分滞洪区、重要测流断面、长江干流、淮河干流等重要水利工程和涉河项目。
4.1.1.2视频图像站应针对不同监视对象的设计功能要求,同时兼顾防汛及工程管理的特点,合理选择监视站类型、点位,保证对监视对象的有效观察。
不同水利工程视频图像站布设点位选择,应有效观察的内容要求见附录A。
4.1.2具体布设原则
4.1.2.1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水利工程,宜布设具备视频采集功能的视频站:
a)光纤最近接入点在10km以内,且有市电供电能力;
b)特殊需要。
4.1.2.2满足以下两种情形的水利工程,宜布设具备图像采集功能的图像站:
a)光纤最近接入点在10km以上,且无市电供应能力;
b)现场测试无线传输网络信号的强度在良好以上,且信号传输稳定。
4.2基本构成
4.2.1视频图像监控系统一般由前端设备、传输设备、控制设备、显示及记录设备等四个主要部分组成,每部分的主要设备组成参见表1。
表1视频图像监控系统主要设备组成
序号
名称
主要组成
备注
1
前端设备
摄像机以及与之配套的镜头、云台、防护罩、解码驱动器、遥测终端、补光灯等。
2
传输设备
电缆或光缆,或有线/无线信号调制解调设备等。
3
控制设备
视频切换器、云台镜头控制器、操作键盘、各类控制通信接口、电源和与之配套的控制台、监视器柜等。
4
显示及记录设备
显示设备如电视机、监视器、显示器、投影仪或拼接屏等;
记录设备如录像机(如NVR、DVR等)、多画面分割器及大屏控制器等。
4.2.2视频图像监控建设还包括立杆、安装支架、水尺、接地以及线路敷设等基础设施内容。
4.3传输要求
4.3.1通信方式要求
a)视频图像站信息传输方式宜优先选用光纤专线或者互联网线路。
有线线路无法到达的可选用无线网络;
b)采用无线公网作为通信方式时,所选通信模块应通过中国工信部设备进网合格检测,在信号弱的地区可加装外置天线或放大器。
4.3.2传输带宽要求
4.3.2.1采用有线网络传输时,
a)采用光纤专线应不低于2M;
b)采用互联网线路应不低于10M。
4.3.2.2采用无线网络传输时,
a)只具备图像采集功能的视频图像站现场测试传输速率应不低于200KB/s;
b)只具备视频采集功能的视频图像站现场测试传输速率应不低于800KB/s。
4.3.3组网要求
4.3.3.1具备视频采集功能的视频图像站宜采用级联式组网。
详细级联规则参见附录B。
4.3.3.2在级联式组网模式下,上级监控中心通过下级监控中心转发现场视频信息,一般不直接访问前端设备。
4.4功能要求
水利工程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应对需要进行监控的对象进行有效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应包含视频采集、处理、显示、存储、回放和系统管理等功能,为用户提供实时、准确、流畅的视频图像。
4.4.1视频图像采集
利用前端摄像机、视频编码器(或硬盘录像机)等采集设备,应能实现监视区域视频图像的连续采集。
图像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单路图像的像素数量不应低于1280×
720(720P);
b)单路图像的帧频不应低于25fps;
d)图像质量等级与主观评价应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其图像质量等级不应低于四级,具体见附录C。
4.4.2视频图像处理
应对模拟视频具有的压缩编码和解码功能,码流参数可灵活设置,根据图像内容变化,可采用不同帧率(1~25帧/秒)进行传送,在视频图像画面上可叠加中文字符,视频解码应支持软件解码或硬件设备解码,并能对监视点多种编码设备的码流统一解码。
4.4.3视频图像存储
视频监视图像存储宜采取前端存储方式,对实时视频信息进行自动连续存储,当存储空间不足时,自动删除时间最早的文件,循环存储。
存储时间不小于15天,存储图像信息分辨率≥352×
288(CIF),重点实时视频信息存储时间不小于30天,视频监视存储设备或硬盘录像机等容量应不低于1TB。
4.4.4云台、镜头控制
授权用户可对云台、镜头、雨刷等进行控制,包括云台转动及速度设置、预置位设置、雨刷开关等操作,镜头的变焦、调焦、调节光圈等功能。
控制权高优先级的用户根据等级优先的原则可无条件获得低优先级用户的控制权,同级别用户根据时间优先的原则获得控制权。
用户控制权的等级可设定。
4.4.5二次开发接口
前端采集设备应提供二次开发接口或者支持国标GB/T28181协议,使第三方可在不增加硬件设备的前提下通过软件管理平台的方式无缝接入。
4.4.6管理平台功能
4.4.6.1视频图像显示
a)在监控中心可通过显示设备直接观看模拟图像,监视中心利用计算机通过网络接收前端实时视频图像,可将该视频监视图像显示于电视墙、电视机等各类显示系统中;
b)视频图像可单画面或多画面模式显示,多画面显示为N*N和1+M视图显示方式,多画面可轮循,视频图像上统一左上角中文显示当前的年、月、日、时、分、秒,如:
2017-06-2508:
26:
03,在右下角显示监视站点的位置信息。
4.4.6.2视频回放
用户可根据时间条件进行视频检索,并可将检索视频下载到本地计算机回放历史图像,回放历史图像时,可实现播放、倒放、快放、慢放、拖曳和暂停等功能,并支持不少于4路同时播放,多用户可同时调用和检索历史图像。
4.4.6.3视频转发
各级监视中心应能通过流媒体服务器,转发下属视频图像站的图像数据,供多用户使用,多用户同时调看同一路视频图像时,视频图像只占用一路视频传输带宽上传至各级管理节点,同一个管理节点的下级节点间互相调用视频时,应通过上级节点转发。
4.4.6.4用户管理
应支持对系统用户权限分配、相关业务用户的合法性认证、用户访问权限管理等功能。
对所有用户进行统一的唯一标识。
4.4.6.5系统管理
可实现配置管理、故障管理、性能管理、安全管理和日志管理等功能,支持SNMP网管协议,能实现对视频编(解)码器、视频光端机等设备的集中管理。
4.4.7其他功能要求
a)应支持水情、工情等数据在实时画面和录像资料中叠加和显示;
b)应提供对于水情、工情等其他系统的服务接口;
4.5地址分配与编码
4.5.1监控中心地址分配
省级与市级监控中心之间、市级与县级监控中心之间视频图像信息传输应采用互联网或水利专网。
监控中心的IP地址应采用公网IP地址或水利信息网IP地址,水利信息网IP地址分配应满足《安徽省水利信息网IP地址分配及路由设计暂行规定》。
4.5.2摄像机编码
4.5.2.1安徽省水利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的前端摄像机设备应进行统一的编码。
编码由18位数字组成,编码规则为:
8位中心编码+4位设备类别码+6位前端摄像机设备流水号。
视频图像站编码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图1视频图像站编码示意图
注:
中心编码指用户或设备所归属的监控中心的编码,按照监控中心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确定,省监控中心编码为“34”,当不是基层单位时空余位为0,中心编码应符合GB/T2260-2007的要求。
设备类别码为“0609”,设备流水号按照设备入网顺序进行编号。
原依据《安徽水利视频监视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试行)》附录3所编制的市、县级监视中心编码应进行编码转换接入上级平台。
5建设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视频图像站建设选用的监视相关仪器设备,应满足GB16796和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5.1.2视频图像站设备应选择目前市场主流品牌设备。
一个县内原则为一个品牌设备。
5.1.3所选设备应具有安全性、开放性、可靠性、兼容性。
在采用硬、软件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应提供可供二次开发的设备SDK软件包,使相关联的系统能调用相应功能和数据。
5.1.4使用的前端设备和下级视频图像监控中心应通过省厅视频图像监控中心接入测试,方可组织实施。
5.1.5数据监视传输终端设备应符合SL651规约要求。
5.1.6建设的视频图像站相关设备,应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具备相应的防寒、防高温、防腐蚀、防尘、防虫、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