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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广告,规范医疗行为,维护了患者合法权益。

规范企业职业、放射卫生和强化学校卫生监督,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特别是近几年,SARS、H1N1甲型流感、手足口病、地震等传染病和重大灾害的发生,卫生监督人员不顾个人安危,第一时间进行了传染病防控,确保了重大灾情无大疫。

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

  1.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的“苏丹红”事件、“疫苗”事件、“阜阳奶粉”事件等,电视报纸新闻铺天盖地,媒体报道也是连篇累牍,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度敏感,说明了社会各界对人民健康的极大关心,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人民健康事件的发生。

同时,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医疗服务市场比较混乱,非法行医在一些地方比较猖獗,出租、外包科室的问题在一些中小医院相当普遍。

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要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目前我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一是由于长期以来卫生监督体系不完善、执法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职能不明确、保障政策不落实,造成执法工作条件差,技术手段落后,监督效率低,执法能力不高;

二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成为卫生监督执法的薄弱环节甚至真空地带;

三是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不适应综合执法的要求,特别是在基层尤为突出。

因此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二、我国卫生监督体系的沿革与发展

  1.改革开放之前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

  改革前我国卫生监督工作一直参照前苏联模式,由卫生防疫机构实施执法,履行行政业务管理、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职能,卫生法制建设尚不健全,主要是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卫生行政规章,缺乏专门的法律或法规。

  2.改革开放之后卫生监督体系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卫生监督工作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1995年《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标志着我国卫生监督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相继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近20部,卫生监督工作进入法制管理阶段。

我国还建立起一支专职监督队伍,基本形成了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医疗服务的监督监测网络,通过各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监测工作。

  3.卫生监督体系改革与完善阶段

  1996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通知》揭开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序幕,卫生监督体系逐步从卫生防疫系统中独立出来,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共同构成公共卫生体系。

2000年《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调整卫生资源配置,理顺和完善现行卫生监督体制,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

2005-2006年,卫生部先后颁布实施了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职责、建设标准、原则、要求、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做出了规定,明确了要求。

三、卫生监督目前的困惑

1,机构名称混乱

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名称不统一,叫法各不相同,有叫“局”、“中心”、“所”、“大队”的。

名称混乱,名不副实。

卫生监督是一种执法行为,与公安、工商、城管、药监一样,是一种行政行为,政府行为。

名称混乱不仅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外部形象,也影响了机构自身的建设、发展和运作,影响了卫生监督队伍的稳定。

2,单位性质不一

名称混乱、上级部门没有统一的规范要求是导致单位性质不统一的主要原因。

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单位性质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各有不同,人员有公务员编制的,事业编制的,自收自支编制的,单位性质的不统一,执法情况就有区别,借执法搞创收,有创收的工作为了力度就大,反之工作应付了之。

暴露出执法偏差和监管的“真空地带”。

3,基础保障薄弱

卫生监督创建之初,采取“先建后创”的原则,结果“先建”未规范,“后创”就更难。

到目前为止,我市卫生监督机构都没有自有产权办公房,更达不到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问题的意见》中提到的人平40平米的办公用房要求;

检测器材奇缺,国家配备了一台依维柯检测车,检测仪器设备无法配套更新;

监督用车紧张,除车辆配备达不到卫生部“每八人一台执法车辆”配备要求外,工作用车经费极度紧张,一台卫生监督执法车一年的油料、维修保养费用在5万元以上,让各级监督机构都感到支出困难;

信息网络建设滞后。

岳阳市、县还没有与全省、全国联网的信息平台。

卫生监督内部交流、信息查验难沟通。

这些都严重制约卫生监督工作效率。

4,财政保证乏力

卫生监督财政投入经费严重不足,市级基本保证了人头经费、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县级经费缺口尤为严重,许多县财政以每人每年8000-10000元拨款,把卫生监督作为了一个创收项目。

这样做的负面效应是:

为了保证基本工资、工作经费开支不惜以罚代法,多收滥罚,不仅没有规范市场经济,反而扰乱、阻碍了当地经济发展;

为了节省开支,有钱的监督项目跑得多,无钱的监督项目跑的少或者不管;

专项整治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实效。

5,地方保护制约

部分地方领导,缺乏卫生监督法律意识,对卫生监督工作认识不清,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不惜以牺牲环境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代价,采取禁止、限制卫生监督的方法,使部分企业游离于卫生监管之外。

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难题

1,制定卫生监督中长期发展目标

目标是前进的方向,前进的动力,没有目标的前行,是迂回曲折、事倍功半的。

1995年全国卫生工作大会上,国家把卫生监督作为“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执法监督”三大体系之一,加大系统创建力度。

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出台,为职业卫生监督与职业病防治开始了新的里程碑,这些都为卫生监督事业发展提供了极大帮助,可是好景不长,《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不久,而出台的新三定方案对法中确立的职业卫生执法主体进行了调整,将职业卫生与职业病这一不能割裂的整体人为地硬性割裂。

2009年食品安全法出台又将餐饮、保健品、化妆品执法主体进行了调整,使卫生监督执法出现迷惘。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建立公共卫生综合管理组织,研究制定卫生监督及其他公共卫生问题发展纲要,协调有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能,确保卫生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2,统一单位名称、性质

根据卫生监督工作性质及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卫监督发[2006]223号中规定,全国统一称“卫生监督局”,统一科室设置及工作职责。

此举无需增加任何投入,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统一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

卫生监督实行参公管理,是依法行政的需要,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必然,也符合国家参公管理的各项政策和条件。

3,建立财政保障机制

规定卫生监督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低于财政增长速度。

将卫生监督事业经费投入,分项设立标准,按要求投入,省政府,省卫生厅将卫生监督事业经费投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年一次,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内容。

4,实行卫生大部制联合执法

根据政府大部制改革精神,“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议将现有的公共卫生监督队伍和药品监督机构和食品监督队伍整合成一支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受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统一行使监管职责。

履行综合监督执法任务,其内设机构,分别对应卫生、食品监督的职能,对外实行综合执法。

 

五、对策与建议

  1.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要求是明确的,思路是清晰的,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

作者认为要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任务,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把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考虑,解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其次是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卫生监督改革创造必要的条件,主要是给予编制和经费支持。

三是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统筹规划,把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纳入议事日程,合理设置卫生监督机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健全运行机制。

同时卫生监督机构也要发挥主动性,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维护辖区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2.增加卫生监督人员规模,提高卫生监督人员整体素质

  由于改制的原因,监督机构的总人数相对减少,而目前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的卫生法律法规就有近20部,承担着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消毒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市场监督管理等监督执法任务,此外还要承担突发事件处置、卫生保障等工作任务,现有卫生监督机构所配置的人力资源难以承担这样繁重的工作任务,不能够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

因此,为加强卫生监督体系队伍建设,一方面须提高准入标准,严进宽出,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员,满足基本的数量需求和素质要求,另一方面针对无专业或非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在岗培训和在职教育等,以点带面,逐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时,改善卫生监督事业的社会重视程度和经济待遇,吸引更多高学历高职称的人员流入,将更有利于完善卫生监督人力结构,解决人力素质低下、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3.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卫生监督经费的落实

  卫生监督机构经费和装备现状不容乐观。

从运城市卫生监督机构情况来看,办公用房的情况差,完成改制的监督机构中有近一半无自己的办公用房。

快速检测装备配置情况,2005年元月,除了市监督所有12台、两家县级防疫站共有16台现场快速监测设备以外,其余的单位均为零。

工资总额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达58.5%,还有2家机构不能足额发放人员工资。

收入水平不高是队伍不稳定的原因之一,由于个人的原因调离卫生监督岗位的时有发生,卫生监督工作必然受到较大的影响。

  卫生监督财政投入不足,财政保障不力,办公用房紧缺,快速检测设备落后、短缺问题与经费不足密切相关,很大程度影响了改革的进程和已改制卫生监督机构的运转。

卫生监督作为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典型公共产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完全承担筹资职能,落实《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等文件,提高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资源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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