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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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附件17、住宅使用说明书;
建设单位
备案日期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造价
工程用途
结构类型(层次)
开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施工图审意见
设计使用年限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总包)
主要分包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许可证号
竣工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年月日
勘察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施工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于年月日收讫。
文件齐全。
备案机关(公章)
年月日
备案机关负责人
备案经办人
备案机关处理意见:
备注
附件1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m2
工程造价
万元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本单位确认: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建筑业管理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见附件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四、技术资料完整,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齐
全。
五、已签署工程质量保证书(验收时送你单位)。
六、其他。
本单位认为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请你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于年
月日进行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
(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总监:
(签名)
年月日
说明:
本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附件2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监理组织和实施:
监理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质量行为: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
工程实体质量:
单位工程综合评价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说明:
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附件3
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桩基类型
基础类型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总包)
桩基分包单位
工
程
检
查
情
况
勘察执行标准:
勘察主要成果:
建议采用桩型:
实际采用桩型:
桩基荷载试验情况:
施工关键阶段核查意见:
勘察质量检查意见:
结论:
项目负责人(签章):
技术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附件4
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施工图审查意见
结构使用年限
单位资质等级、设计人员资格和建筑节能、质量控制情况: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设计深度:
建筑平面布置和建筑外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关键部位核查意见:
年月日
附件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万元
验收组成员(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专业):
验收情况(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分组情况、验收内容、检查方式):
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和质量等级:
验收组成员(签章):
组长(签章):
本表一式三份。
建设单位、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附件6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GB50300-2001)表G.0.1-1统表1
结构类型(层数)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竣工日期
序号
项目
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填写)
验收结论
(监理或建设单位填写)
1
分部工程
共分部,经查分部,
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共项,经查符合要求项。
3
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
功能检测资料
共查项,符合要求项。
4
主要功能和安全项目抽查
共查项,符合要求项,
其中经处理后符合要求项,
5
观感质量验收
不符合要求项。
6
综合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填写)
参
加
验
收
单
位
(盖章)
负责人:
总监:
说明1、第1—4项在竣工验收前填写,随同工程竣工报告送建设单位。
2、第5项在竣工验收时填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存一份。
3、未实施监理的工程,监理项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
附件7
工程建设综合结论
合同造价
工程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及其它有关事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作出工程质量综合结论并说明理由:
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附件8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报建日期
施工图审查单位
审查结论
工程采用的质量验收标准:
甩项的具体部位:
甩项后对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
建设单位意见:
工程项目负责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盖章)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
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
(三)装修工程为年;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五)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六)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七)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三)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筑业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四)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