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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结论Word文档格式.docx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29140.3m²

,不计容建筑面积69003.6m²

住宅面积223644.3m²

,幼儿园面积3430.2m²

,物业管理面积795.7m²

容积率1.95,建筑密度16.9%,设地上、地下机动停车位1841辆。

项目总投资23.0115亿元。

主要环境问题包括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环境污染,其中施工期为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施工废水、扬尘、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运营期为汽车尾气、设备噪声、商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工程环境影响评估结论

2.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保护目标:

桂湖溪。

(2)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断面各现状评价因子标准指数<1,均未出现超标。

桂湖溪各断面的水质指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净车废水、地下涌水、桩基泥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

因桂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建议采用“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对施工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桂湖溪。

桂湖溪无饮用水源地,且根据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各断面的水质指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项目施工时间短暂,废水量较少,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a.分析表明项目雨水经收集后、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外规划路市政雨、污水管网,污水最终由桂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桂湖溪,可以保证项目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排水符合城市排水规划。

小区排污可与城市污水管网配套、污水处理能力相衔接。

b.根据小区化粪池的设计,化粪池总容量为到1587m3,按化粪池内污水停留时间为12h设计,项目设计的化粪池处理能力3174t/d。

本项目日污水产生量为2128.9t/d,化粪池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污水处理要求。

幼儿园厨房配套设置隔油池,隔油池总处理量大于6.48m³

/d。

在加强小区环保管理,保证化粪池的定期清掏维护,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情况下,小区污水可达标排放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城市排水治污系统产生明显影响。

c.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且项目周边区域无地下水集中饮用水源地,但为了避免对局部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做好日常污水管道和化粪池和维护保养工作,杜绝污水渗漏的情况发生。

d.建议桂湖温泉生态城建设单位应加快规划路污水管网的建设进程,本工程应及早做好与污水管网衔接准备工作。

(4)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废水处理措施

净车场废水处理措施:

为防止施工车辆夹带尘土出场,建议建设单位后续施工过程施中在车辆出入口增设净车场。

净车场废水产生量为5m³

/d,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产生于汽车冲洗、地面冲洗。

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净车场下方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汽车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存入清水池回用。

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因桂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本项目施工过程废水不能排入污水厂集中处理,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施工营地配套建设施工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建议采用“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

施工生活污水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桂湖溪。

②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日污水产生量为2128.9t/d,根据设计,建设单位在小区内拟设置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化粪池最大日处理量为3174m3,以满足污水处理要求。

项目幼儿园含油废水排放量为6.48t/d,应根据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含油废水处理措施,具体如下:

A、饮食业单位排放的含油污水应经隔油设施处理后排放;

B、隔油设施所需空间应根据隔油工艺、含油污水排放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存油部分应便于清运和管理;

C、各有设施不应设在厨房、饮食制作间及其他有卫生要求的空间内;

D、隔油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含油污水水力停留时间不宜小于0.5h;

b、池内水流流速不宜大于0.005m/s;

c、池内分格宜取二档三格;

d、人工除油隔油池内存有部分容积不宜小于该池有效容积的25%,隔油池出水管管底至池底的深度不小于0.6m;

e、与隔油池相连的管道均应防酸碱、耐高温。

项目建设时,污水排放口应按市政规划部门批准指定的污水干管接口位置进行联接,并预留必要的检查口,保证日后方便对污水出水水质的监测和日常检查。

根据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审批的项目管线综合图,本项目在北侧规划路上设一处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点。

2.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GH-03地块22#、30#楼、规划拟建融汇泉景B区12#楼。

由监测结果知,区域内各监测点的SO2、NO2、PM10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①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周边村庄现已拆迁,施工场界外200m内已无村庄等环境空气敏感点,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场界外150m,特别是旱季大风时,容易造成施工场地附近扬尘污染。

另外,渣土运输过程对运输线路两侧扬尘污染也不容忽视,本项目渣土车辆主要通过福州绕城高速桂湖互通进出项目区,如渣土车遮盖不严或车辆未经冲洗便驶出施工场地,均会造成渣土洒落,产生道路扬尘,影响沿线大气环境。

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避免施工扬尘逸散影响场地及交通沿线环境空气。

②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采取净化措施、严格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进行设计后,本项目幼儿园油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保持地下停车库换气次数达到6次/h的排风量,地下车库中的汽车尾气符合限制要求,不会对地下车库中的人员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地下车库中机械送排风、排烟系统正常运行时,废气通过排风管在高于地面2.5m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在地下室内,使用轻柴油为燃料,相较于使用重柴油,其产生和SO2和烟尘大辐减少,主要污染物是NOX。

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运行发电并排放废气、热气,烟气排放量较小,机房采用风冷却方式,经专用竖井通楼屋顶排放,对当地空气的SO2和NOX的贡献值很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相当有限,为暂时性的,影响局限在排烟口附近的区域,烟气中有轻微的燃油气味,属于正常的范围。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减轻扬尘对周边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②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A、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进行幼儿园厨房的设计,餐饮油烟应通过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有效的净化处理并经过排气筒通到幼儿园顶层排放。

B、确保发电机烟气设专用竖井,引至主楼屋顶排放。

C、地下机动车停车场汽车尾气防治措施:

a、停车场面积每4000m2设置通排风口,通排风口位置按《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98-2002)(J10212-2002)中的规定设置;

b、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和送风系统(自然补风或机械送风),建议本停车场的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6次;

c、停车库内废气通过排风管集中抽风,引至地面2.5m以上排放,排放口应高处人体呼吸带,排放口周边可种植抗性植物,通过植物本身对各种污染物的吸收、积累和代谢作用,能减轻污染,达到分解废气中有毒物质的目的。

D、区内不设垃圾集散间,物业委托环卫承包专车每天两次收运,将区内垃圾及时外运处理,确保日产日清。

2.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四面边界、本项目区内。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场界噪声现状值昼间、夜间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昼间≤60dB,夜间≤50dB的标准要求。

①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界声环境不可避免的受到施工噪声影响,从各施工场界噪声预测结果分析,昼间施工场界噪声除土石方阶段出现超标外,其余阶段均能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70dB标准限值,超标主要出现在夜间。

建设单位在后期结构施工及装修施工过程应避免在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②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高噪声设备均位于专用机房内,布局合理,经选型把关并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综合处理措施后,其噪声不会对温泉会馆内住宿旅客产生明显影响;

社会生活及商业噪声不会对项目区内及区外声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进出项目的所有车辆应减速驾驶,并禁鸣喇叭,汽车应有序进出停车场。

②应选用环保型低噪声叠压式变频水泵和发电机,并应置于专用机房内,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处理措施,要求机房外噪声达标≤50dB,确保周边声环境不受影响。

③有通风排气口、发电机进排风口、排烟口处的风机均应确保安装高效静音风机,并在排烟口和排风口上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器,最大降低气流和噪声,确保满足区内地面声级值小于50dB的环保要求。

地下室排风系统的风管与法兰等应采取防共振措施。

2.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建筑垃圾妥善处置情况下,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影响;

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泥浆固废委托市政渣土部门清运处置,泥浆固废不外排,不会影响周边环境。

②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实行“分袋装放、定时收集、统一运送、集中处理”的办法。

各建筑内设置垃圾收集桶,每日由清洁工定时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至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幼儿园厨房产生的泔水、剩菜、饭等,不与生活垃圾混装,单独设密桶装置,外卖作猪饲料。

(2)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

a、建筑垃圾应委托当地市政建筑渣土管理公司统一负责处置,并在施工前订立接收和处置协议。

b、建筑垃圾中无毒的废碴土、废砖头等,可利用填地;

对建筑废料进行分类处置,如废钢筋、废门窗、砖块等可由废物回收公司加以回收利用;

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场外妥善处置。

c、建筑垃圾及渣土数量较大,应统一规划安排,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应分门别类,场内临时堆放时应有序,避免过分占道,影响交通;

严禁随意倾倒堆放,更不允许将垃圾置于周边居民楼附近。

d、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由专门的容器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确保场地内和周边多处居民的卫生和景观环境。

②运营期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垃圾管理实行“分袋装放、定时收集、统一运送、集中处理”的办法,经用户投放密盖式分类垃圾投放桶→物业专职保洁人员收集→物业委托环卫承包专车每天两次收运,区内垃圾收运系统顺畅,日产日清,及时将区内垃圾集中外运处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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