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十三五规划参考材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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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实现全县所有建制村的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均达1万元以上,争取年可支配收
入超过3万元的村达80%以上,力争有3-5个村(社区)年可支配收入达50万元以上。
活动场所建设继续向村(居)民小组党组织延伸,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覆盖率达到80%。
创建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形成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良好工作局面。
党员队伍素质增强。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培训,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农村党员“致富先锋”和党员致富能手队伍不断壮大,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切实增强。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党员队伍质量不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
制度体系科学规范。
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党建责任、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组织覆盖、队伍培育、关爱帮扶、党内民主、典型培树、统筹城乡等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健全有钱办事、有人管事、照章理事、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
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业务,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力量不足、党建业务不精等问题。
品牌效应逐步显现。
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继续完善并落实好三级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基层党建工作日常考核通报和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末位问责等制度,着力打造责任党建品牌;
认真落实《关于在产业发展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依托产业优势推进党建工作,以党建活力增添产业活力,实现党建提升、产业提质、发展提速,着力打造产业党建品牌;
把化解各种矛盾、推动项目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着眼点,结合全县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抓党建工作,着力打造项目党建品牌;
以开展“四群”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办实事、解难事、惠民生,着力打造民生党建品牌。
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形成长效机制,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得到解决。
县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站点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一站式”服务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推进,灵活高效、贴近群众需求的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凝聚党建工作合力1.强化管党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以健全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认真落实三级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基层党建工作日常督查通报、随机调研、领导点
评、定期研判和年度考核末位问责等制度,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着力构建责任明确、运转有序、常抓不懈、保障到位、充满活力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2.丰富党建抓手。
坚持改革创新,丰富党建抓手,拓展党建工作外延和内涵。
扎实推进产业党建、项目党建、民生党建品牌创建,促进党建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兴产业、促跨越、建和谐、惠民生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继续开展“富民型农村党组织、和谐型社区党组织、效能型机关党组织、服务型事业单位党组织、效益型企业党组织、活力型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等“六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促进党建工作分类创建,分领域推进。
抓紧抓好党组织和党员分类定级积分晋位工作,抓后进、解难题、促晋位、增活力,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继续抓好“县委抓党建示范乡镇、乡镇党委抓党建示范村、村党委(总支)抓村民小组示范党支部,县委常委带头抓、乡镇党委书记带头抓、党委委员带头抓、总支委员带头抓”的“三级示范四带头”活动,以“100个县级部门党组织帮扶
100个村党组织,培养1000名村级后备干部,培养1000名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建立50个
党建示范村,建设50个有一定规模和效益的党员示范基地”为主要内容的“双百双千双建”活动,实现县委、各党(工)委、总支、支部四级联动,城乡党建统筹推进。
3.凝集工作合力。
健全完善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能职责,强化工作统筹,整合党建资源,形成党建工作合力。
健全完善党建带团建、带妇建、带工建的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党的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有力推进党群共建、整体提升。
(二)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夯实基层工作基础4.健全党建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继续实施“党建经费保障千万工程”,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党费留存补助为辅、社会筹集为补充的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每年投入基层党建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确保增幅与上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率相当,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
县财政继续配套乡镇和县级部门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农村(社区)和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活动经费,以及农村困难老党员关爱资金。
按规定提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员教育活动经费。
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员教育活动经费问题。
5.加强党建经费整合使用。
科学合理使用党建经费,坚持党建经费向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农村党组织倾斜的原则,构建统筹城乡的党建经费投入工作格局。
坚持共建共享,把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经费与党建经费进行整合,共同投资建设、共同开发利用。
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入为出、节约高效使用党建经费。
6.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制定《2013—2015年大姚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按照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的要求,整合力量和资源,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帮扶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从2013年起,每年整合100万元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建立激励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奖励扶持基金,根据年度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增长绝对数和增长幅度,每年评选12个发展集体经济成效明显的村(社区)进行奖励。
研究制定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办法,规范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
(三)健全基层组织体系,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7.扩大党组织覆盖面。
不断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积极探索“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组织等模式和依托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产业链等分类设置党组织。
加大在中小学校和基层医疗单位中组建党组织工作力度。
继续做好在村(居)民小组组建党支部工作,推动村、社区党支部下移。
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社区活动,在社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重视抓好村改社区党组织建设。
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流动党员聚集区组建党组织力度,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8.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制定《2013—2015年大姚县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意见》,按照中央关于“控制数
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继续抓好“三培养”工作,建立优秀村民库、入党积极分子库、重点培养对象库,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巩固消除党员
“空白”村民小组成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把好党员入口关,全面推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适度控制发展党员速度和规模,党员数量年均递增控制在1.5%左右,年均发展党员数控制在450名以内,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加强活动阵地建设,筑牢党的执政根基9.推进党组织活动阵地配套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排查。
对没有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还不达标的,要抓紧建设力争达标。
对活动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要按照
“十二有”标准配套完善。
对管理使用不到位的,要规范管理使用,确保发挥作用。
积极争取省州支持,进一步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扩覆工作,努力推进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化。
10.加快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
制定《2013—2015年大姚县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意见》,每年整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扶贫整村推进、农村校点收缩、现代烟草合作项目以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资金不少于400万元,加大力度推进村(居)民小组党组织活动场所
建设。
从今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90万元资金,对群众热心、集资到位、用地落实的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新建项目给予补助。
建立健全县级领导挂钩联系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制度,帮助解决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中的资金等问题。
把活动场所建设与民兵、妇女、青年、老年组织活动室,以及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农村社区服务站、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农家书屋”、卫生室、文化站(室)等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场所共建、一室多用。
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企业捐助和村民筹资投劳建设自然村活动场所,实现共建共享。
力争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覆盖率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到2015年达到80%。
11.切实加强活动场所管理使用。
进一步健全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制度,全面实施村(社区)活动场所“三优”(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队伍)、“五小工程”(小花园、小菜园、小食堂、小浴室、小接待室)建设,不断完善活动场所综合功能,提高活动场所综合利用率。
(五)加大培养教育力度,切实提高队伍素质12.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选拔方式,把行业系统中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工作实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中来。
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教育培训工作,每年由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组织带头人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时间不少于5天。
县委重点培训县级部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社区)“三职”干部,乡镇做好全员培训,新任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