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榄核大桥浅海大桥等桥梁标志标牌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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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榄核大桥浅海大桥等桥梁标志标牌改造工程
榄核大桥、浅海大桥等桥梁标志标牌改造工程
(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一○年六月
(三)废标条款13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
广州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
榄核大桥、浅海大桥等桥梁标志标牌改造工程(重新招标)
3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4
建设规模
改造榄核大桥、浅海大桥、高新沙大桥、子沙大桥的桥涵标志、新设置通航水尺、通航警示牌。
本工程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施工图纸包干、投标文件规定的费用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质量标准
达到交通部颁发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合格
7
招标范围
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设计说明、补充说明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
8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以监理发出开工令开始计算,施工工期30日历天。
9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0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本工程采取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
11
投标报名及报名费用
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8日0:
00时至2010年11月15日16:
00;
报名费用:
100元人民币;
报名及缴纳报名费用方式:
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区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并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及网上缴费。
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打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
12
领取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3
现场踏勘
时间:
自2010年11月8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番禺区
说明:
为方便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图纸提供了地理位置图,请投标人踏勘时留意。
14
投标答疑
收集疑问时间:
2010年11月8日0:
00至2010年11月17日17:
00截止;
反映问题方式:
无记名方式;
反映问题途径:
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该项目专区凭密码进入并提交发布相关问题,进入专区的路径为:
进入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后,点击网页的“招标答疑”专区进入,再点击“切换至投标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2010年11月17日0:
00时至2010年11月17日17:
00时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投标人问题列表”,输入密码(密码为:
84620110请投标人注意保密)进入到提问区域,并可以查看所有的问题以及无记名或匿名提出自己的问题。
若已经超过答疑时间,则只可以浏览答疑纪要。
招标答疑和有关补充通知将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密切留意。
15
投标最高报价值
本工程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投标最高报价值为587124.34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5871.24元。
投标最高报价值的80%为469699.47元。
投标价超过投标最高报价值或低于投标最高报价值的80%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最高报价值若有修改,招标人将在开标前7天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16
资格审查文件份数
一份,装袋密封为一包。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应另行提交一份资格审查文件副本给招标单位。
1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方式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帐号:
44001583404059900006。
开户行:
建行天润路分理处。
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凭年度投标保证金缴费证明卡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详见投标须知第
(二)部分第4项“投标保证金”内容)
18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与电子文档共同装袋密封为一包。
(注:
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示结果后7天内再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两份)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
20
投标登记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
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时间:
2010年11月29日8时30分开始接受投标登记,9时30分截止。
投标登记要求:
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按招标文件指定的上述时间和地点到达番禺交易部缴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领取登记号码,并按登记号码顺序缴交招标文件费500元和投标保证金后,履行投标登记。
履行投标登记时,应出示按要求填写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或被委托人身份证(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网上投标报名回执、缴交招标文件(图纸)制作费收据、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等资料原件以供核验。
21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10年11月29日09时30分;
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22
评标办法
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23
评标委员会
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4
履约担保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4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以现金等有效方式提交。
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4日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第二中标人替补,依次类推。
中标人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4日内完成签订施工合同的工作,并将中标人已签妥的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提交招标人。
若不提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第二中标人替补,依次类推。
25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1.1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
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重要提示
4.1本招标项目欢迎所有符合招标公告所列投标人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但如经对照不能全部符合投标人条件的,敬请切勿通过弄虚作假等方式强行报名参投,否则不但会造成投标费用等经济上的不必要损失,而且存在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和被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极大风险。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投标活动。
投标人一旦提交投标文件,从法律上即视为对招标文件等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全部文件所列条款、要约的认可。
(二)招标流程说明
1.投标报名
1.1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报名和网上缴纳报名费,并打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
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为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及缴费的凭证,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验。
1.2投标人报名时一旦点击确认项目负责人并完成报名,直至项目招标结束,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更换。
2、踏勘现场
2.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2为方便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图纸提供了地理位置图,请投标人在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时详细阅读。
2.3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以及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自行踏勘,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4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及责任。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自行进入招标人的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投标人不得因其踏勘相关行为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3、招标答疑
3.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该项目专区凭密码进入并提交发布相关问题,进入专区的路径为:
进入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后,点击网页的“招标答疑”专区进入,再点击“切换至投标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投标人问题列表”,输入密码(密码: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请投标人注意保密)进入到提问区域,并可以查看所有的问题以及无记名或匿名提出自己的问题。
若已经超过答疑时间,则只可以浏览答疑纪要。
3.2招标答疑纪要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该项目专区集中发布。
答疑纪要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3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3.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4.1招标文件(和图纸)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和图纸)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3.4.2招标文件(和图纸)的修改和有关补充通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专区上发布,招标文件(和图纸)的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4.3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专区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有矛盾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并自行承担因不及时了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造成的损失。
3.4.4若因工程特殊情况,或为使投标人详细考虑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对编制投标文件的影响,招标人有权酌情推迟或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推迟或延长的具体时间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专区上以修改、补充通知等形式予以明确。
若招标人未发出推迟或延长截标时间的相关通知,则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3.4.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答疑纪要、招标图纸、补充通知等)在招标过程中仅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布,不提供纸质文件。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把经盖章的纸质文件发至中标人。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履行投标登记时(或投标登记前)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以银行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有效方式(不得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票据的付款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