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年—2035年)》草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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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供电规划 19
第十一章燃气规划 21
第十二章供热规划 23
第十三章生活垃圾处理规划 25
第十四章电信规划 27
第十五章有线电视规划 30
第十六章综合管廊规划 31
第一章总则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践行生态文明建设,适应资源环境约束新常态。
按照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规划标准和建设质量,持续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保障。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明确到2035年市
政基础设施发展框架,提出到2025年近期建设重点任务。
4规划内容
包括水系统、能源系统、生活垃圾、智慧基础设施四个板块,涵盖水资源、供水、防洪及河道、雨水与防涝、污水、再生水、能源、供电、供热、燃气、生活垃圾、电信、有线电视、综合管廊14项专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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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规划原则与发展目标
1规划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支撑“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加强基础设施与城市发展的有效衔接,注重各行业、各环节的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保障规划高效实施。
(2)坚持安全为重、民生优先
立足市政基础设施对城市的基本保障功能,提高基础设施安全可靠性和韧性。
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高服务水平,紧紧围绕“七有”目标和市民需求“五性”特点,满足人民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3)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
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推进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加大水资源、能源、防洪等领域协同发展。
统筹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城乡一体化服务水平。
(4)坚持节约集约、融合发展
坚持节水、节能优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集约高效利用基础设施用地,加强存量用地规划管控和利用,为市政基础设施新技术应用和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推进市政设施功能整合,注重与城市的功能融合和风貌协调,合理利用地下空
间,降低邻避效应。
2发展目标
建成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空间布局科学合理。
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市政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基本形成,输送廊道、厂站管网、战略储备等设施内外衔接、梯级配置、联合保障。
2035年全市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3%控制。
本次规划落实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约70平方公里,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2.53%(现状约39平方公里,1.34%);
其他市政设施(街区级市政基础设施、少量未落地重大基础设施)通过乡镇域规划和详细规划逐步落实。
——生态理念深度融合。
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实现生产用水零增长,碳排放量达峰后持续下降,市政基础设施的低碳化、生态化、资源化处理水平不断提升。
203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较2015年降低40%
以上。
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2亿立方米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优质能源消费比例达到99%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2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比例达到99%以上。
——系统韧性显著提升。
建成来源多类多向,重要节点和关键设施适当冗余,源网灵活调配,智能监测预警,灾后快速恢复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市政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按1.3的人口保障系数配置;
供水设施安全系数达到1.3;
中心城区及城市副中心再生水厂设施安全系数达到2.0,其它各新城及镇中心区设施安全系数达到1.5;
220千伏、110千伏电网容载比达到2.0;
门站接收能力达到高峰用气负荷的2倍。
——技术创新持续应用。
新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有力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同时科技创新不断为市政基础设施赋能,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更加先进。
第三章水资源规划
1现状情况
北京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85毫米,2019年全市降水量为506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3.5%,降水产生的本地水资源量为24.5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本地水资源量为114立方
米。
此外,南水北调中线入京水量为9.85亿立方米,五大水
系入境水量为6.08亿立方米,出境水量为18.07亿立方米。
2019年全市总供用水量为41.67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为194
立方米。
2规划内容
(1)强化节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强度和用水总量,优化用水结构。
促进生产和生活全方位节水,继续推进高耗水企业转型,鼓励再生水替代部分生活、生产用新水。
减少过程损耗,适当考虑实际服务人口规模,实现全面节水与安全宜居相统一,203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40%以上。
在保障生活用水安全基础上,减少工业、农业等生产用水量。
(2)加强水源地保护
严格保护“两库一渠”(密云水库、怀柔水库、京密引水渠),涵养地下水,有序实施官厅水库、永定河流域生态修复,到2035年恢复官厅水库饮用水源功能。
尽快完成“两库一渠”、官厅水库、永定河山峡段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
水源保护区管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对于西郊、密怀顺、平谷、昌平、房山等全市主要应急水源地以及公共供水厂水源地、城镇自建自备井,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划定水源保护区,并做好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和水源地补给区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
对于作为农村居民饮用水的集中饮水井,应划定保护范围,并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3)完善水资源调配体系
充分利用北京市现状调蓄工程,包括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大宁水库等调蓄水库和团城湖、亦庄调节池等,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多级调蓄系统,提高全市生活供水安全保障度。
(4)预留输水廊道
统筹道路、河道隔离带及其他走廊空间,规划预留南水北调中线扩能走廊80公里,宽度为40—110米;
南水北调
东线进京工程走廊130公里,廊道宽度为40—100米。
第四章供水规划
截至2019年底,全市城市公共供水厂72座,供水能力
为598万立方米/日,年供水总量为14.22亿立方米;
城镇自
建设施年供水总量为1.50亿立方米。
全市乡镇供水厂104座,
供水能力为76万立方米/日,年供水总量为0.96亿立方米;
村庄供水站及分散供水工程为3659处,年供水总量为2.07
亿立方米。
中心城区已建成24座公共供水厂,供水能力为440万
立方米/日,供水管道总长度为1.07万公里。
中心城区已初步形成了以二、三、四环供水环网为主,沿圆明园西路、八达岭高速公路、来广营路、机场高速路、朝阳北路、阜石路向外放射的供水格局。
各区已建成48座公共供水厂,供水
能力为158万立方米/日,供水管道总长度为0.61万公里。
建立外调水源与本地水源联合调配、安全可靠的多水源供水体系。
按照优先利用外调水、涵养本地地下水、水源就近配置的原则,规划外调水优先配置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大兴新城、亦庄新城、房山新城和门头沟新城,顺义、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新城优先以本地水作为主要供水水源。
规划按照供水能力1322万立方米/日(中心城区约686
万立方米/日,其他各区约636万立方米/日)预留供水厂用
地101处,占地约843公顷,后续按照实际需求量安排建设,供水安全系数达到1.3,实现安全供水全覆盖。
中心城区依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北京段)主干渠-团九线-东干渠-南干渠输水环线,以南水北调和密云水库来水为双水源,加快建设石景山水厂、第八水厂净水厂、第十水厂、亦庄水厂,改扩建田村山水厂、郭公庄水厂,与现状第三水厂、第九水厂共同形成“一条环路、八大水厂、均匀布局、向心对置”的供水格局。
城市副中心、新城形成相对独立的供水分区,为城市副中心、新城及周边有条件的村镇供水。
适时在通州、大兴、房山、燕房、门头沟等地区建设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其他新城结合本地水源新建或扩建供水厂。
乡镇及农村地区因地制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供水方式。
能够纳入集中供水范围的应优先通过集中供水厂供水,形成“城带镇、镇带村”的供水模式,扩大集中供水设施的服务范围,提高公共供水安全保障度;
无法纳入集中供水范围的地区可采用独立供水方式,并加强水质监管。
第五章防洪及河道治理规划
1 现状情况
(1)水库
全市共建有水库87座,其中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
17座,小型水库66座,已建水库控制了境内山区面积的68%。
21座大中型水库总库容为92.9亿立方米,防洪库容为52.8
(2)河道
全市主要河道长度为7224公里,其中市内流域面积大
于10平方公里的河道共425条,已纳入河长制管理,总长
度为6362公里。
全市5条骨干河道中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泃河上段历经多次规划治理,现状防洪标准达到20~100年一遇,拒马河和泃河下段现状防洪标准为5~10年一遇。
(3)蓄洪(涝)区
北京市现有蓄洪(涝)区12处,其中小清河分洪区、西郊雨洪调蓄工程、奥运湖、玉渊潭湖、水碓湖、崔家窑、沈家坟、沙子营蓄洪(涝)区已建成。
现状蓄洪(涝)区占地面积约23937公顷,可实现蓄洪(涝)量约1.87亿立方米。
(1)防洪标准
中心城区(不含海淀北部地区、丰台河西地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
海淀北部地区、丰台河西地区防洪标准
达到50年一遇。
城市副中心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其
他新城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
乡镇中心区防洪标准
达到20年一遇,村庄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
特别重要设施和其他集中建设区可根据人口、经济规模、重要性等独立确定防洪标准。
(2)防洪体系
规划以“上蓄、中疏、下排”的总体防洪格局为基础,基于流域自然本底条件,有效蓄滞利用雨洪,采取流域调控、分区防守、洪涝兼治、化灾为利的策略,保障城市防洪安全。
对现状水库定期进行安全鉴定,并根据安全鉴定结果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消除隐患。
建立健全非工程防洪措施体系,加强流域洪水调控,实施洪水风险管理,提高城乡防洪能力。
持续加强永定河、北运河(含温榆河)、潮白河、泃河、拒马河等骨干河流综合治理,修复险工险段、补齐防洪短板,打造安全通畅的行洪通道。
统筹中小河道排水体系,着力治理未达标的重点中小河道,中心城区重点打通丰草河、马草河、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