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变价和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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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现就机械公司、科技公司(为便于表述,将机械公司、科技公司统称为大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变现及财产分配提出如下方案:

一、破产财产管理方案

(一)大唐公司财产的接管

1、接管的准备工作

管理人接到宜兴市人民法院(2014)宜商破字第0003-1号、

(2014)宜商破字第0004-1号决定书后,立即调配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明确各工作组分工,确定接管时间、措施,制定了接收方案,落实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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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对接工作、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为全面接管大唐公司财产打下基础。

2、全面接管大唐公司的财产

2014年4月30日,在宜兴市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全面接管大唐公司的财产。

(1)管理人会同宜兴方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宜兴市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对大唐公司的所有实物财产进行清点核对,逐一登记。

(2)管理人会同宜兴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大唐公司财务账册、银行存款凭证等财务资料,办理移交手续。

(3)管理人收缴大唐公司现有的印章、财务用章、各类证照,清理大唐公司的合同、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等资料,分类汇总登记。

(4)收缴大唐公司各办公室、车间、仓库的钥匙,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二)大唐公司财产的管理

1、对接管财产的管理措施

(1)管理人接管财产后,及时制订了各类财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财产保管和使用办法、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和标准等。

(2)落实大唐公司财产的保管人员,确保大唐公司的财产、资料的安全。

管理人接管大唐公司后,根据财产和资料的情况,落实各自的职责范围,财务账册等资料由宜兴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保管;

对已移交给管理人的印章、证照、资料由管理人专门负责保管使用;

管理人聘请保安及门卫负责大唐公司厂房、设备等财产安全保卫工作,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不定时巡查,维护大唐公司的财产安全。

2、对大唐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

管理人接管大唐公司的财产后,先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等调查

核实,查清了大唐公司的国有工业土地出让使用权属及设置抵押情况;

房屋产权及设置抵押情况;

办公设备、设施等动产设置抵押情况,为大唐公司资产的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二、大唐公司财产状况

(一)大唐公司财产状况

1、货币财产现金2358512.39元。

银行存款1048.49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余款2357463.9元,合计2358512.39元。

2、实物财产

经评估,实物财产评估总价值为88732318.38元,其中:

(1)位于宜兴经济开发区袁桥路国有工业土地出让使用权面积33244.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至2057年年7月29日。

土地使用权登记在机械公司名下,评估价值为17430000

元,该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抵押金额7700000元。

(2)位于宜兴经济开发区袁桥路厂房面积22066.13平方米,包括办公楼、仓库、宿舍、车间、门卫、配电房、简易房等,评估价值

20551133.68元。

其中有证厂房面积12928.95平方米(办公楼4957.63平方米、门卫54.8平方米、1#车间7916.52平方米),有证厂房产权登记在机械公司名下;

无证厂房面积9137.18平方米(2#车间2864.21平方米、3#车间2864。

21平方米、宿舍1658.44平方米、仓库1348.20平方米、平房120平方米、简易房230.42平方米、配电房30平方米、厕所21.7平方米。

2#车间、3#车间、宿舍、仓库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车间7916.52平方米,评估价值为6618210.72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对该房屋已设置抵押,抵押金额5500000元。

(3)其它构筑物、设施、绿化树木等评估价值2119383.70元。

(4)太阳能电池晶片生产设备、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苏B837T9别克小客车等,评估价值总计48631900元。

其中机械设备为48334000元;

原材料为156200元;

低值易耗品为141600元。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公司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50W太阳能电池线项目中的净化装修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气体动力工程、电气工程,依据宜兴市人民法院判决书,所欠工程款1192570.16元就所建工程折价、拍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应收货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1)应收货款563300元;

(2)预付账款244000元;

(3)其他应收款18574119.64元,其中宜兴市华夏典当有限公司暂付款11008667元,江苏大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兑差额7500000元;

对应收货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核对情况详见《宜兴大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宜兴大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二)徐丽琴个人财产状况

徐丽琴个人财产状况详见《宜兴大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宜兴大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鉴于债权人会议已形成决议,同意将徐丽琴个人财产纳入大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后,在查清以上财产确属徐丽琴个人所有或用大唐公司的资金购买的基础上,将徐丽琴个人财产纳入大唐公司破产财产,进行破产清偿。

三、大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根据大唐公司及徐丽琴个人的财产状况,管理人制订了如下变价方案:

(一)对大唐公司现有实物资产的变价方案。

为使大唐公司的破产财产变现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对大唐公司的所有实物资产采取公开拍卖的变价方式处置。

1、大唐公司的国有工业土地出让使用权、房屋、构筑物、设施、绿

化、生产设备、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除苏B837T9别克小客车外)采取整体公开拍卖的变价方式处置。

如果不能整体拍卖,为有利于尽快实现变现目的,并实现变现价值最大化,可将生产设备与其他实物资产分开拍卖。

2、苏B837T9别克小客车将采取单独拍卖的方式处置。

3、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及建设工程特定物优先受偿权的财产与债务人其他财产一并拍卖。

本管理人决定在本次债权人会议后十日内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上述资产依据评估报告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在宜兴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如遭遇流拍,管理人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直至全部破产财产处置完毕。

(二)对徐丽琴个人财产的处置方案:

1、宜城街道东山花园新村6区47幢住房,委托评估后将采取单独拍卖的变价方式处置,所得款项纳入破产财产。

2、宜兴经济开发区五星二期拆迁返还房A区5幢402室、C区13幢504室住房,待查实确属徐丽琴个人财产后委托评估并采取单独拍卖的变价方式处置,所得款项纳入破产财产。

3、昆山市花桥镇宝家丽公寓5号楼1801室、1802室住宅用房,待查实确属徐丽琴个人所有或用大唐公司财产支付的,管理人将委托评估并采取单独拍卖的变价方式处置,所得款项经结算后余款纳入破产财产。

4、昆山市花桥镇宝家丽公寓5号楼134室商业用房,待查实确属徐丽琴个人所有或用大唐公司财产支付的,管理人将在债权人会议后与昆山市人民法院沟通协调,由昆山市人民法院以案件执行的方式进行拍卖处理,经结算后余款纳入破产财产。

5、环科园吴墟村承包山地80亩,因受国家有关集体土地政策的限

制,该山地为村集体所有而不能拍卖,在债权人会议后在查清相关事实依据的基础上以有利于债权人利益为原则,对地面作物资产委托评估后由管理人协商作价转让,所得款项结算后余款纳入破产财产。

对于徐丽琴上述财产,管理人将采取分别处置变现的方式,已确认的财产宜城街道东山花园新村6区47幢先行处置,尚未确认的财产待核实确认后按上述方式分别处置。

(三)对应收货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处置方案

对应收货款、预付账款及其它应收款的核对、催收工作,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管理人将在债权人会议后尽力收集资料,进一步与应收款户、预付账款户及其它应收款户进行核对,如确认存在欠款的,管理人将依据具体情况决定通过诉讼或其它形式催收。

根据上述具体情况,管理人建议:

1、对于上海森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收货款653500元。

管理人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因财务账册显示仅有向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无其他证据材料,因现有证据不足,可能存在不能胜诉的风险。

2、宜兴市华夏典当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11008667元,管理人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存在资料不全、证据不充分的客观情况,可能面临不能胜诉的风险。

另外,本案诉讼将支付较多的诉讼费用,会增加全体债权人的负担。

3、对于江苏大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7500000元,管理人建议放弃诉讼,理由如下:

(1)该公司无任何资产;

(2)与该公司的往来缺少相关的证据材料;

(3)如诉讼需要支付较多的诉讼费用,并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4、预付账款的处理。

苏州嘉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商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预付账款共计244000元,因单笔数额较小,仅有账面反映无其他证据材料,如采用诉讼可能存在

因举证不能而败诉的风险,建议对以上预付账款放弃诉讼。

对于上述应收货款、预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管理人已经着手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形成的决议实施,将依法收到的款项纳入破产财产分配。

四、大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一)大唐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

1、现金2358512.39元;

2、拍卖大唐公司设有抵押担保的财产(其中国有工业土地出让使用权设定抵押金额7700000元,评估价值17430000元;

1#车间设定抵押金额5500000元,评估价值6618210.72元)所得价款偿付享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后超出部分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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