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J12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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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生产力是它的内容,生产关系是它的形式。
其中,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关系则相对稳定。
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要求变革与之不相适合的生产关系,就会爆发社会革命,改变旧的生产方式以及建立其上的全部上层建筑。
生产力一式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最基本的矛盾。
在这个矛盾的推动下,人类社会经历了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等五种社会经济形态,是生产方式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3.精神交往
【答案】精神交往包括思想交往和心理交往。
精神交往是较为远离生产劳动过程的交往形式。
它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直接的生产过程和经济利益关系,往往把目标放置于那些较为普遍的、恒久的事物之上。
其形式主要有宗教、道德、科学、哲学、艺术等等。
4.可知论
【答案】可知论是指对思维和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作出肯定回答的哲学理论。
可知论认为现实世界是可以被认识的,世界上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不能认识的事物。
可知论分为唯物主义的可知论和唯心主义可知论两种。
5.矛盾与辩证法
【答案】①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统一的关系。
矛盾是联系的实质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矛盾即对立统一,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
②辩证法是指一个规律体系,其中,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三个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作为关于普遍联系与运动发展的学说,揭示并阐释联系与发展的基本规律;
③两者的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
作为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都是从不同侧面、
不同层次说明联系与发展的,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揭示了联系与发展的本质,因此,它必然贯穿并体现在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
6.辩证法在本质上是批判的革命的
【答案】革命性、批判性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也必然要体现在它的辩证法中。
①马克思通过对旧唯物主义的批判,指出对于现存事物不能只从客体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要同时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要从主观方面去理解。
这里提出的不仅是一个世界观原则,也是一个根本的方法论原则;
②对现存事物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要从人与对象的否定性关系上去理解。
现存感性世界是人类世世代代实践活动的结果,又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对象,它在人类实践活动中不断地经历革命性的改造和变革。
因此,从人与对象的否定性关系去理解,就是把现存事物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历史进程中的一个暂时性环节去理解。
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
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
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的批判的本质在方法论上的体现。
7.主要矛盾
【答案】主要矛盾是指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存在,每种矛盾所处的地位、对事物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总有主次、重要非重要之分,其中必有一种矛盾与其它诸种矛盾相比较而言,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这种矛盾就叫做主要矛盾。
8.关节点
【答案】关节点是指事物度的两端的界限,又称临界点。
关节点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
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事物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
超出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体,成为另一事物。
二、简答题
9.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答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从实践方面看认识,认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
这不仅为认识的能动性找到了客观现实的基础,而且在哲学史上第一次解决了认识活动中的主体能动性与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基础相统一的问题。
以科学实践观为其基本特征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即能动的反映论是唯一科学的认识论。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发生的前提,即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及其相互作用都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
离开人的实践活动,就没有现实的主体、客体及其关系,也就没有现实的认识活动。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不仅指发生学意义上的认识来源,更主要是指认识的内容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
人是在实践中通过视、听、嗅、触等感官活动接触事物的现象,并透过现象发现本质、透过个别把握一般、透过偶然掌握必然,达到对事物的规律性的认识。
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产生和发展,推动人类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推动人类的思想进步和理论创新。
实践的需要是推动认识在广度、深度上不断发展的根本。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还在于实践为认识的发展提供了手段和条件。
认识范围的日益拓展、认识水平的日益提高、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的日益丰厚,都与认识手段和条件的不断更新密切相关,而这正是实践活动的结果。
③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人要生存和发展,首先就要通过实践不断改造自然物和社会关系,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和创造其他生活条件。
人要在实践中达到预想的目的,就必须对自然、社会和人自身有所认识。
人的认识活动主要有两方面作用:
对事物的解释功能,即以规律性的认识解释事物;
对人的行为的指导功能,即以规律性的认识指导人的所思所想和所作所为。
④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人的认识是否符合认识对象,是否具有真理性,既不能从认识本身得到证实,也不能从认识对象中得到判明,只有通过实践,即通过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才能得到检验。
(2)认识对实践的相对独立性
①内容
认识既依赖于实践,在认识活动和发展过程又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特殊的规律。
作为主体以观念的形式把握客体的活动,认识可能与实践完全同步进行,也可以在直接的实践之后认识客体,或超前于直接的实践塑造客体。
因此,我们既要看到实践的决定作用,又要注意认识自身具有的相对独立性。
②表现
认识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是,认识能够反过来指导实践。
从总体上看,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
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会促进实践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错误的认识指导实践会对实践产生消极乃至破坏性的作用,导致实践的失败。
认识指导实践的过程,也是实践检验其正确性的过程,是不断提高实践活动自觉性的过程。
(3)总结
①就认识的基础和来源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②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强调要用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
③就实践与认识的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知与行的统一,强调二者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④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我们只有正确地理解和把握实践与认识、知与行的关系,才能正确而有效地从事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