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座谈提纲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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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领导小组迅速行动,制定了我县2018年巡察工作计划,调整了巡察小组组成人员,明确了巡察对象范围、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和职责分工,对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
二是方向把握实。
坚持以“六大纪律”为尺子,以“六个围绕”为重点,突出查找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们始终坚持不影响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干涉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等原则,力争将巡察工作对被巡察单位的影响减到最小、降到最低。
在巡察组内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对发现的疑点当天2向组长报告,经组长同意后方可作进一步了解。
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巡察领导小组组长或县委进行请示报告,突出政治巡察的严肃性。
三是整改效果实。
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开展两个轮次的常规巡察和两个轮次的机动式巡察,共组织个别谈话321人次,发放民主测评表179份,调阅相关资料(会议记录、文件制度、记账凭证)700余册(本),实地走访158人次。
按照县委提出的“边巡边察边改”的要求,对于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全县干部大会进行公开通报,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对于涉及了解关注类问题线索,经梳理后及时转县纪委进行严肃查处。
2017年,在巡察过程中发现面上问题52条,问题线索14件,处理党员干部11人,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完善制度20余个。
截止目前,县委巡察办已组织实施对第一轮、第二轮巡察的回访督查,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工作正在启动过程中。
与此同时,市委巡察机构移交的33条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并全力做好成果运用的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规范相关程序、建立相关台账、检查落实效果,确保取得“多重实效”。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巡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巡察工作是一项创新性举措,巡察组人员由各单位临时抽调组成,抽调过来的人员往往存在着缺乏巡察工作经验以及专业知识的问题,客观上造成了工作成效不高、效率低下。
造成这一问题存在有多种原因,一是受限于县级部门人员紧张的现状,巡察组人3员选择范围及总量过小,且抽调巡察人员工作客观上对抽调单位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不可避免形成了矛盾。
二是巡察组人员难以相对固定,每轮巡察抽调人员中有大量新人,客观上造成了巡查人员难以在短时间内符合巡察工作要求。
三是针对性开展的业务培训受限于时间过短,培训手段单一等多种因素,效果不明显。
(二)巡察氛围不够浓厚。
我们在开展巡察工作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认识不深,广大居民群众对巡察工作知晓率不高,客观上造成了其工作的被动,具体体现在实际巡察过程中,很少能够受理来信来电以及有群众主动反映问题。
造成这一问题存在主要原因为:
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由于“不知晓”或知晓率低带来了“不信任”的问题;
二是基层巡察由于巡察范围、对象都相对较窄,熟人熟脸的情况很普遍,人情世故等因素不可避免对巡察工作造成了影响。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开展“交叉”巡察的意见建议一是严守工作原则。
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巡视巡察要坚持四条基本原则:
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对标看齐、改革创新,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坚持人民立场、依靠群众。
我们开展交叉巡察,无论工作方式方法、内容形式如何探索、创新,都不能脱离这四条基本工作4原则。
另外,中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那开展交叉巡察的巡察组究竟是对派出党组织负责,还是对巡察对象的上一级党组织负责?
要注意的是在探索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时,不能“越俎代庖”,取代或忽略县(市、区)党委的主体责任,无论形式如何变化、人员如何搭配,县(市、区)党委巡察组是县(市、区)党委派出的,代表县(市、区)党委,必须向县(市、区)党委负责并汇报巡察情况。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
交叉巡察只是一种工作方式的创新,不可能面面俱到,当前SSSS县准备围绕脱贫攻坚、农村村务公开和三资管理等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巡察监督,推动解决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真正落实。
三是灵活运用交叉手段。
从对“交叉”一词的四种解释就可以看出,交叉的形式和内容具有多样性。
就交叉巡察工作而言,可以有以下形式:
巡察干部交叉。
这种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已经被广泛深入的使用,如回避制度、巡察组成员“混编”等方法。
巡察组交叉。
这种方式在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了探索和试点,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三种:
1.互换式:
A地巡察组到B地巡察,B地巡察组到A地巡察;
2.推磨式:
A地巡察组到B地巡察,B地巡察组到C地巡察,C地巡察组到D地巡察,以此类推,形成一个闭路循环。
3.混合式:
“提级巡察”与“交叉巡察”结合,把市、县(区)的巡察力量全部统筹起来,统编成N个市委专项巡5察组,采取市委统筹、市县联动、混合编组、异地交叉的方式,对乡镇或村(社区)进行某重点工作专项巡察。
市委承担主体责任,巡察组代表市委权威,巡察结束后统一向市委汇报,再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区党委交办整改任务。
“互换式”和“推磨式”,能在很大程度上破解“人情干扰”和“熟人社会”,让巡察干部“人地两疏”,大大降低了人情、亲情、友情的压力,能够拉得下脸、静得下心、沉得下身开展工作。
但如果巡察组“水土不服”、沟通协调不畅,很容易造成发现问题不精准、巡察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甚至会引发各地相互“掐架”或“放水”的现象。
混合式虽然成效明显,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市级统筹协调的压力较大,市、县(区)党委自主安排开展常规巡察难度大,县(区)党委主体责任难落实。
以上几种交叉方式,是个人对其他地方开展交叉巡察工作经验、做法所做的归纳,个人认为巡察组交叉三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实际工作中要与巡察干部交叉方式充分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灵活运用,才能扬长避短、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
巡视巡察是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利剑虽锋,但还须有习得高超剑法的人使用,才能彰显“利剑”作用。
要建立稳定专业的巡察队伍。
要在职数编制上适度倾斜,每个巡察组要严格按照核定职数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人员。
特别是巡察组组长和巡察组联络员,一定要严格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配。
要加强政治建6设。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强化巡察组监督意识,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认真落实好“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
要加强培训。
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
强化以巡代训,上级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期间,抽调下级巡察干部参与,在实战中提高巡察本领。
四要健全巡察组内控机制。
坚持组长负责制,明晰组长、副组长和相关人员的责、权、利。
要在巡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抓好临时党支部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巡察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新时代需要新作为,交叉巡察作为一种新鲜事物,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唯有以坚定不移、奋勇前进的决心和勇气,巡视巡察工作才能不断深化推进,才能呈现新气象、展现新辉煌、开启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