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科刑法分则(个人整理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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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科刑法分则(个人整理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八、拐卖妇女、儿童罪★★★★★

九、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十、诬告陷害罪★★

十一、侮辱罪★

十二、诽谤罪★

十三、刑讯逼供罪★★★

十四、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十五、重婚罪★★

十七、遗弃罪★★

十八、拐骗儿童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五章侵犯财产罪

一、抢劫罪★★★★★

二、抢夺罪★★★

三、盗窃罪★★★★★

四、诈骗罪★★★★★

五、敲诈勒索罪★★★★

六、侵占罪★★★★★

七、职务侵占罪★★★

八、故意毁坏财物罪★★★

第十五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十六章贪污贿赂犯罪

一、贪污罪★★★★★

二、挪用公款罪★★★★

三、受贿罪★★★★★

四、行贿罪★★★

第十七章渎职罪

第十八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十九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103条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5条(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9条(叛逃罪)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知识要点】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附加剥夺政权权利。

重点罪名:

一、间谍罪

第一百一十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1.责任要素:

故意犯罪,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违法(客观)构成要件事实,如间谍组织等。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任务的,数罪并罚。

3.“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包含“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为境外”:

包括为境内的机构、组织、个人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后,非法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的

2.“情报”:

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缩小解释)。

3.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论处。

4.故意(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属于渎职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第282条第一款)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普通罪名:

一、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第一百零七条 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要求被资助者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资助行为:

仅限于提供经费、场所和物资。

如果参加具体犯罪的,以共犯论处。

(1)资助对象:

无限定,任何境内或者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2)资助主体:

无限定,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

(3)资助时间:

无限定,被资助对象实施特定犯罪之前、之中、之后。

二、叛逃罪

第一百零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保护法益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

所谓“不特定”,是指犯罪行为可能侵犯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结果事先无法确定,行为人对此既无法具体预料也难以实际控制,行为的危险或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可能随时扩大或增加。

所谓“多数人”,则难以用具体数字表述,行为使较多的人(即使是特定的多数人)感受到生命、健康或者财产受到威胁时,应认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本章罪名需要区分侵害犯、具体危险犯、抽象危险犯:

侵害犯:

法条规定成立犯罪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

具体危险犯:

法条规定成立犯罪要求“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抽象危险犯:

法条规定成立犯罪只要求实施特定的行为。

第一节重点罪名

一、放火罪与失火罪★★

【相关法条】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知识要点】

1.客观行为:

故意使对象物燃烧、引起火灾(火灾是指在时间上或者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的行为。

放火的方法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方式;

放火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否则成立其他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

注意:

烧毁自己财产或者自焚行为,危及公共安全的,成立放火罪。

2.主体条件:

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罪数问题:

(1)用放火等方法杀人,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故意杀人罪与放火罪等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用放火等方法杀人,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只成立故意杀人罪。

(2)用放火等方法伤害他人或者过失导致他人死亡,或者毁坏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放火罪等。

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成立故意伤害罪(致死)、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罪。

(3)行为人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后为了销毁罪证而放火,或者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放火并且已经着手骗取保险金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4.法条适用:

犯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第114条;

犯放火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适用第115条。

(1)刑法第l15条是对放火等罪既遂的规定,第114条是对放火等罪未遂的规定,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时,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未遂犯的处罚规定。

(2)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犯罪中止,适用刑法第114条以及总则关于中止犯的处罚规定。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

1.投放方式:

(1)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或多数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

(2)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

(2)释放危险物质,如将沙林、传染病病原体释放于一定场所。

2.行为性质:

(1)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因此,故意使用危险物质杀害特定个人或特定牲畜的,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而成立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罪。

(2)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而成立其他犯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3)故意传播突发性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经典考题87】

(2008年试卷二第60题)甲曾向乙借款9000元,后不想归还借款,便预谋毒死乙。

甲将注射了"

毒鼠强"

的白条鸡挂在乙家门上,乙怀疑白条鸡有毒未食用。

随后,甲又乘去乙家串门之机,将"

投放到乙家米袋内。

后乙和其妻子、女儿喝过米汤中毒,乙死亡,其他人经抢救脱险。

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B.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抢劫罪的想象竞合犯

  C.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

  D.构成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吸收犯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其他危险方法”:

限于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方法,而不是泛指任何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方法。

2.如果某种行为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且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应认定为其他犯罪,不认定为本罪:

(1)在公共场所故意驾车撞人或者开枪射击的,成立故意杀人罪。

(2)劫持火车、电车,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

(3)盗窃公路井盖等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

(4)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常见行为:

(1)破坏矿井通风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

(2)私拉电网,危害公共安全的。

(3)在火灾现场破坏消防设施或者器材,危害公共安全的。

(4)故意传播突发性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

(5)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

(6)酒后或者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

(7)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高速行驶的。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高速行驶的,成立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想象竞合犯。

【经典考题88】

(2007年试卷二第58题)下列哪些情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B.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矿井下的通风设备的

C.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大量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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