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大道黄石东路106国道工程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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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大道黄石东路106国道工程项目

空港大道(黄石东路-106国道)工程项目

第三方检测服务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空港大道(黄石东路-106国道)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委托人: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治理中心

受托人:

 

签定日期:

2013年月

 

委托人: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治理中心(甲方)

受托人: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空港大道(黄石东路-106国道)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形,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一起遵守。

一.工程概况

以下仅为归纳性描述,最终以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空港大道(黄石东路-106国道)全长千米,宽40米,其中嘉禾车辆段至望岗大道(长1190米)正在建设、黄石北路至望岗大道(长2570米)已大体建成。

本次实施道路千米,分南北两段实施:

黄石街江夏村段(南段)、均禾新科村段(北段)。

空港大道(黄石东路-106国道)包括有道路工程、桥梁隧道涵洞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

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序号

分项工程部位

工序名称

检测项目

….

…..

 

二、检测的要求:

①对基坑支护桩桩身完整性(成桩质量)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采纳低应变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以判定桩身缺点程度并确信其位置。

包括检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治理部门)、传感器安装并进行基桩低应变检测、编制并提交检测功效报告等工作。

低应变检测必需符合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15-31-2003)、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国家及地址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和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

②对基坑支护桩桩身质量和竖向承载力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采纳钻芯法检测桩,包括检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治理部门)、钻芯检测、编制并提交检测功效报告等全数工作。

钻芯法检测必需符合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15-31-2003)、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八、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国家及地址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和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

③本项目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方案必需符合《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本项目的复合地基检测、钻孔抽芯检测、低应变更力检测技术方案必需符合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15-31-2003)、《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国家及地址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和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

④对本项目桥梁结构检测,通过对桥梁施加荷载,测试桥梁在荷载作用下最不利截面的应力和变形,以判定桥梁结构的承载能力(强度、刚度和稳固性)是不是知足设计要求。

技术方案必需符合《大跨径混凝土桥梁实验方式》(交通部公路科研所1982),《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98,《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报批稿),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广东省会市桥梁检查和查验评定方式》粤建建字[1999]105号、国家及地址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和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检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治理部门)、桥梁静、动荷载(振幅、振频)实验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并提交检测功效报告等全数工作。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检测项目、市政路桥工程检测项目,和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实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和谐,申报检测技术功效的审批。

保证技术功效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阻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完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进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治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和谐工作。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④由于设计变更,需要变更检测方式时,若中标人资质范围不能覆盖所需的检测方式,经招标人同意可将不具有相应资质部份的检测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

4、工程检测的功效提交

(1)、乙方在实验检测工作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交有效的实验检测报告,实验检测报告分为初步报告和最终报告,初步报告应在每次实验检测后3天内提交甲方,一式叁份。

最终报告应在每次实验检测后7天内提交,一式拾份(如业主有需要,增加报告份数,乙方无条件免费提供),最终报告需加盖实验检测报告专用章和计量认证章(CMA章)。

检测报告签认人员的检测资格证书必需在乙方处注册。

(2)、所有检测报告必需符合国家和地址现行的规范、标准。

(3)、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勘探、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类型,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要紧岩土工程勘探资料;

检测对象的编号、位置和相关施工记录;

要紧检测仪器设备;

检测方式;

实测与计算分析图表和检测数据汇总结果;

检测进程中的异样情形描述(必要时);

检测结论。

三.合同组成文件及说明顺序:

(1)本技术服务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补遗书、招标文件澄清等);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报价书;

(7)投标书及其附件;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四.两边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编制的本项目检测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和批准。

二、乙方检测人员不按检测合同履行检测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换检测人员,如乙方不改换或改换后的检测人员仍不按本合同履行检测职责,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3、本合同约定项目技术服务功效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不然,乙方应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甲方的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开展检测工作所必需的设计文件、工程资料、技术资料等。

二、甲方授权作为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改换联系代表,要提早通知乙方。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事宜的相关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答。

4、甲方应和谐乙方与现场各方关系,负责提供检测的场地;告知驻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检测的检测部位及位置并做好前期预备工作。

五、选定检测部位。

当已选定的桩(点)位无法知足现场检测条件要求时,甲方应负责从头选择桩(点)位。

六、在乙方进场前提供检测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探资料、有关的设计及施工资料。

对检测有专门技术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7、指定专人或现场监理工程师对乙方的现场检测作旁站式监督。

八、负责提供以下的现场检测条件:

①平整道路;②清理及露出桩头;③提供电源、水源接驳点各一个供乙方利用(水电利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组织本项目检测功效的审查和验收。

10、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

11、本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应由甲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依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本钱的原则,向甲方提供切实可行的检测实施方案。

二、有权对涉及检测相关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依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甲方提出建议。

3、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检测,出具客观、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不受甲方干与。

4、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取得检测服务报酬。

(四)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日内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约定项目的《检测实施方案》,经甲方审核确信后执行,并依照有关规定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甲方以此具体考核乙方的检测工作。

如甲方要求乙方对《检测实施方案》等进行合理修改调整,乙方必需在收到甲方修改调整意见之日起1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修改调整并报甲方审核。

二、乙方必需在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按甲方具体的要求进场,并当即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乙方必需依照其投标文件和《检测实施方案》的许诺,足额、按时派出检测人员和投入设备。

当甲方的现场配合条件不能知足检测要求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推延进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延进场。

(1)乙方必需依照投标文件的许诺成立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主的现场治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治理机构要紧部门负责人见投标文件中《本项目机构人员一览表》。

(2)现场项目组人员必需在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全数到位,并同意甲方代表的查验。

在甲方发出进场通知24小时后,上述人员仍未全数到位的,乙方依照本合同条款第八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所投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维持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换。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检测项目要紧人员的,除依照本合同条款第八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专项的人员违约金,人员违约金的金额按下表《人员违约金一览表》的约定执行。

(5)因特殊情形需要,乙方确需改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检测项目要紧人员的,乙方应至少提早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换,但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专项的人员违约金,人员违约金的金额按下表《人员违约金一览表》的约定执行。

乙方必需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养。

人员改换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人员违约金一览表

序号

被更换的项目主要人员

需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1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5万

2

检测项目主要人员

1万/人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检测项目要紧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许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峻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

乙方能够提出整改意见;如甲方不予同意,或以为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则乙方必需在收到甲方撤换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书中所许诺人员的素养。

(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常驻工地现场人员在工程检测实施期间必需全职在现场办公,不得擅自离岗。

因特殊情形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前报甲方批准,必需妥帖安排工地现场的工作交接,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a.离场1天内,须将工作交接情形知会甲方代表;

b.离场2~5天,须将工作交接情形知会甲方代表,并经批准;

c.一个月内累计离场时刻不得超过5天(含节假日)。

若违背上述规定,乙方依照本合同条款第八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格人员,乙方拒不执行,则自撤换通知下达7天后,视为该职位已空缺,乙方应依照本合同条款第七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自行完本钱合同约定项目的检测工作(除本合同还有约定外),不得转包和分包。

4、乙方应认真、勤奋地工作,按时提交各时期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数据的真实性、靠得住性负责。

对检测报告中显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修改或补充。

五、检测进程中,发觉施工单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六、乙方对本方检测人员及专项实验室常常进行检查、指导、治理。

7、乙方和谐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并组织本项目的检测工作,依照其投标文件和检测实施方案的许诺安排检测人员常驻现场,了解工程进度情形,及时通知施工与监理单位开展相关检测工作。

八、乙方应自行解决现场项目组的办公和生活用房、设施、配套水电,和检测人员交通、通信费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中。

九、乙方应当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检测服务,并应按甲方要求,采取有效方法及时提供中间资料,以知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10、检测进程中,如因场地条件、设计方案的变更,需增减检测工程量或改变检测手腕的,乙方均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在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1一、检测后,检测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客观情形需要,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复检时,乙方应负责进行检测,由此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条款第七款的有关约定执行。

1二、关于甲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乙方应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答;对阻碍施工现场进度的事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具有明确处置意见的书面回答。

13、按时进行现场实验取样、提交检测报告,负责资料、报告的打印、复印、装订、装箱等工作。

14、向甲方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

1五、应随时同意甲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为确保检测结果的正确,任何人不得干与检测结果。

1六、保证检测人员具有检测资格,保证持有的检测资质知足地址治理要求。

17、提供检测仪器设备,负责仪器设备安装及场内中转、进退场。

保证检测计量器具在计量检定有效周期内。

1八、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检测结果。

1九、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和谐,申报检测技术功效的审批。

保证技术功效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阻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完工验收。

20、保证检测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将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或修改检测结论,损害发包人的利益,不然应依照本合同条款第八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一、对检测进程中发觉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和建议。

2二、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时,检测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复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履行期限、地址和方式

1.履行期限:

从甲方向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到乙方按合同约按时刻完成合同约定全数工作内容为止。

2.履行地址:

3.第一次进场时刻由甲方确信,并提早1天通知乙方。

4.检测工作依照甲方的安排,分批进场;检测工作从工程动工至服务项目全数完成,全程跟进。

六.检测标准

工程检测标准参照以下现行规范中的有关条款进行:

1、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2、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3、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处置技术规范》DBJ15-38-2005;

4、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置技术规范》JGJ79-2002;

五、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03;

6、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7、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8、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9、《大跨径混凝土桥梁的实验方式》(交通部.1982)

10、《广东省会市桥梁检查和查验评定方法》(粤建建字[1999]105号)

如以上标准有关规定不统一的,以国家标准为准。

七.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支付方式

一、

(一)合同价款: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所有合格的检测服务工作,甲方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其中:

检测项目费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检测项目费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二、项目采纳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承包。

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包干性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检(监)测实验费、测点埋设和损坏修复费、各项方法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临水临电安装、临时道路铺设、机械设备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配载、桩头处置、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工作搭架、工作棚、锚桩及焊接等相关费用)、报告编写费、配合和谐费、工程保险费、风险费、治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

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再也不调整。

结算按实际完成的数量乘以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

3、检测服务的工作量由甲方依照乙方提出的检测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形进行确认,确认形式以甲方签发的检测任务动工指令为准,乙方自行增加的额外工作量将不被承认。

在检测技术功效完成后,实际工作量应经检测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治理单位、建设单位一起确以为准。

暂定工程量详见附件1(投标报价表)。

4、当发生工程变更、新增检测项目时,工程量报价书中未列项目的检测费,按市场价两边协商确信。

以上费用已包括了税费和为完成所有要求而可能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价款均由广州市财政部门审定和支付,并以其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1)预付款的支付:

甲乙两边签定合同且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暂定合同检测费总价的10%作为定金;

2)现场检测按施工段完成而且乙方交付正式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公司、项目治理公司、甲方、质量监督部门验收通过并提交功效报告后,按季度由乙方申请并提供支付工程款项申请表(甲方提供格式),经监理单位、项目治理单位、咨询公司和甲方审核批准后,支付完成检测工作量75%的费用,所有检测服务完成后进度款最终支付累计不得超过该部份合同价的85%。

乙方依照甲方要求完成所有的检测工作,依照甲方要求提交全数检测功效报告,连同最终结算报告书一路经监理单位、项目治理单位、咨询公司和甲方核实,其结算最后经广州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可支付至审核价的100%。

(支付方式:

发包人依照《建设系统关于贯彻市政府〈广州市市本级大体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方法〉的通知》(穗建城[2001]183号)中集中支付资金的操作程序及穗建督[2008]382号文件精神,向乙方支付。

以上一切支付时刻以广州市财政部门最后审定支付时刻为准。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现场监理单位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确认,若超过约按期限七个工作日仍不答复或确认的,视为对乙方完成工作无异议,乙方将相关情形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据此结算。

2.乙方应严格依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及时到场进行工作。

若乙方在合同签定后,经甲方催促不按时进场开展工作或进场后三次未能及时提交知足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报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返还受阻碍段甲方已付款项并补偿甲方相关损失。

3.如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不能知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乙方应自大费用继续完善,直到知足甲方需要时为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因乙方检测工作不及时或其提供的测量资料不准确造成基坑发生险情或坍塌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补偿金不超过本合同的总价。

5.基坑显现危险事故征兆的情形下,由于乙方的检测工作及分析、报告不及时而致使事故发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要求的,都应在补偿事件发生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7.合同履行进程中显现不合,两边应遵循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利予以转让。

2.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任何一方不得干与检测结果。

3.乙方的设备、材料、人员等的安全及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收取服务费历时提供有效的服务发票。

乙方收取的费用已包括各项税费。

5.合同自两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乙方在合同两边签字盖章前已按甲方要求进场作业的,则合同生效期为乙方进场作业之日。

6.本合同共十二份,甲方执十份,乙方执二份。

具一样法律效劳。

7.本合同签定日期为年月日。

甲方: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治理中心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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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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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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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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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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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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