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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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内装饰装修工程区域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项目部办公室、场区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3、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工程部门、技术部门、材料部门、安全部门、合约财务部门、工
会组织等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组织机构详见下图:
分公司负责人:
吴怀刚
项目负责人:
王尚坤
工程部
杨海波
技术部
冷喆彪
合约财务
王雅慧
安全部
陈健康
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
吴怀刚副组长:
组员:
杨海波、冷喆彪、王雅慧、陈健康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工程部门、技术部门、材料部门、安全部门、合约财务部门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工程技术部门:
协助做好现场劳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负责召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
协助项目经理对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生产秩序。
合约财务部门:
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
协助做好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农民工工资核实工作,责令用工单位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
安全部门:
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并报告用人单位欠薪情况。
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拨打110。
材料部门:
负责宣传、教育并引导农民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4.1信息报告:
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2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10分钟内报告分公司领导小组。
报告内容为:
4.1.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情况。
4.1.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4.1.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4.1.4.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4.2启动预案: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4.3应急处置:
各部门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
投入应急处理工作。
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分公司领导小组给予
指导和帮助。
4.3.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4.3.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
对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
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4.3.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要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
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4.3.4.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公司设置了一个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在农民工生活确实困难或用人单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
财务部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
5、后期处置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用人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分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上报。
项目领导小组要在事件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分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
内容包括:
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进度、形象影响评估等。
在预防和处置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部门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本工程区和所属单位开展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预警预报工作不
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劳动纠纷不断,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多发,社会影响恶劣的;
2.对农民工反映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3.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各部门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
享;
按照各自职责管理和实施。
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值班制度
建立节假日主要领导、项目经理值班制度。
节假日期间,公司和项目部要安排领导值班。
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国家和重庆市重大活动期间由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亲自值班。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关闭手机。
7、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项目部项目经理或劳务管理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 市建管局主管部门。
8、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8.1.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
项目部劳务管理办公室
一般事件
重要事件
处理情况书面报告
通知责任单位
劳务管理部门
公司应急
领导小组
报告集团
公司总经理
1小时内
联系上访投诉
者做出响应
报告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落实情况
制定措施措施实施处结协议
总结预防
组织集团总部相
关部门参与处理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
8.2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纠纷发生到报告不超过5分钟)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
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
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
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部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8.3当发生农民工向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
门。
8.4当发生农民工到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时,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各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到有关部门将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分管领导要迅速赶往事发地或项目部组织处理。
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接访的政府有关部门。
8.5当发生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的事件时,集团分管领导和各单位领导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
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
各单位于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政府各有关部门。
8.6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各单位领导汇报,各单位领导根据情况及时做出资金安排。
8.7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各单位也
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9、签订劳动合同
加强用工登记管理签订各级劳务及用工合同。
项目部与劳务公司应依法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劳务公司与劳动者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就业登记。
10、明确工资支付责任
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是招用农民工的建筑企业。
项目部未按合同约定与劳务公司结清工程款,致使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集团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因工程款未到位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务公司在领取到工程款后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11、加强劳动保障监督
集团公司和项目部依法对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应责令劳务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若劳务公司未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部有权直接支付,在劳务公司的工程款中扣回。
若因建设单位工程款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应拿出项目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先行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