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设计方案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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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设计方案文档格式.doc

3、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2

4、中共商河县委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商发〔2018〕10号) 33

5、济南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济南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济农产权发〔2018〕1号) 45

二、清产核资文件 52

6、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

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 53

7、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林业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鲁农经管字〔2018〕1号) 60

8、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济南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济南市卫生计生委济南市体育局《济南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济农字〔2018〕19号) 117

9、商河县农业局、商河县财政局、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商河县水务局、商河县林业局、商河县教体局、商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商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商河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农字〔2018〕39号) 139

三、领导讲话、批示 161

10、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162

11、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就《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答记者问 172

12、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批示 186

13、龚正同志在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电视会议上的讲话 187

14、王忠林同志在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

四、实用文本(示范) 208

15、商河县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209

16、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流程图 212

17、xx村xx会会议记录 213

18、xx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14

19、xx村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情况公告 216

2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样表 217

21、xx村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实施方案 218

22、xx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实施方案公告 219

23、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簿 220

24、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清册公示 221

25、xx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清册 222

26、附1:

昌乐县某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23

27、附2:

昌乐县某村(社区)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 229

一、中央、省、市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2016年12月26日)

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现就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

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

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这三类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分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已有部署抓好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集体公益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行管护机制的基础上,针对一些地方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四)基本原则

—把握正确改革方向。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坚守法律政策底线。

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

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尊重农民群众意愿。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分类有序推进改革。

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

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五)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三、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六)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这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

要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

在清产核资中,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

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确认。

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

各省级政府要对清产核资工作作出统一安排,从2017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

(七)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

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组),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等,应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下,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

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

(八)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修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切实维护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继续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侵占集体资产。

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四、由点及面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九)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

已经开展这项改革的村镇,要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

没有开展这项改革的村镇,可根据群众意愿和要求,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作出安排,先进行试点,再由点及面展开,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同于工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

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十)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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