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律师见证的法律意见书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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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致:

XXXX股份有限公司

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XXX律师、XXX律师出席了于2017年2月24日上午8点30分在XXXX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的XXXX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的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主体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与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证,本次股东大会由XXXX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集,XXXX公司董事会于XXXX年XX月XX日向全体股东发出了《XXXXX股份有限公司

7

第 页共7页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开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故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以及XXXX公司章程第五十九条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应提前二十天通知各股东的有关要求,不存在程序瑕疵。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证,本次股东大会应到股东XX人,实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XX人,代表XX家法人股东和XX家自然人股东,代表公司股份XX亿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0%。

另经本所律师核实,前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之内容具体明确,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相关要求,故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备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并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进行投票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了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表决了如下会议议案:

1.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现场监督,与会XX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议案进行举手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XX亿票,占与会表决权的100%,反对0亿票,占与会表决权的0%;

弃权0亿票,占与会表决权的0%,表决结果有效,审议通过本议案,符合法律规定程序。

2.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成员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XX亿票,占与会表决权的100%,反对0亿票,占与会表

决权的0%;

6.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9.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0.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12.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13.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所决议事项的决定已形成会议记录,并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字。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议案。

四、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合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具备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并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一致举手表决通过,其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故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相关决议均为合法有效决议。

五、声明

本法律意见书于XXXX年XX月XX日由XXXX律师事务所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XXXX公司参考,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向除

XXXX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XXXX公司留存三份,XXXX律师事务所留存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XX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XXXX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XXXX见证律师:

X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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