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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原料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版word精排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

6-17-02-01

 

炼钢原料工

(2019年版)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炼钢原料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炼钢原料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的影响,完善了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顺应时代和社会要求,强化冶金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河钢集团承钢公司、河钢集团舞钢公司、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包钢(集团)公司。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河钢集团承钢公司、河钢集团舞钢公司、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炼钢原料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炼钢原料工

1.2职业编码

6-17-02-01

1.3.职业定义

操作炼钢原料处理设备及混铁炉、铁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废钢、铁水及辅料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其中,原料加工工、废钢加工工、混铁炉工工种分别为: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高温、噪声、粉尘。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表达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适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具有一定的形体知觉和色觉;四肢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大专及以上炼钢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机房进行;技能考核在具有炼钢原料加工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及设施,以及符合相应技能鉴定要求的工作现场或模拟现场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遵循法规。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3)认真负责,严于律己。

(4)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5)工序服从,强化服务。

(6)工匠精神,虔心承袭。

(7)科学创新,精益求精。

(8)安全环保,文明生产。

2.2基础知识

2.2.1基本理论知识

(1)炼钢基本知识。

(2)炼钢常用原辅料基本知识。

(3)炼钢原料用的耐火材料基本知识。

(4)炼钢原料生产工艺及流程。

(5)炼钢原料常用相关设备基本知识。

2.2.2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基本知识。

(3)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4)消防基本知识。

2.2.3质量管理知识

(1)质量与质量管理基本概念。

(2)现场质量管理基本方法。

2.2.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本职业鉴定分为四个工种:

混铁炉工(A)、铁水预处理工(B)、废钢加工工(C)、原料加工工(D)。

有标注的为对应工种考核项,未标注的为共同考核项。

3.1五级/初级工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要求

1.作业准备

1.1工器具准备

1.1.1.能准备胶管、螺栓、钢钎等常用工器具

1.1.2.能判定测温枪、取样枪、测温仪表等状态并准备到位(AB)

1.1.3.能检查割炬并准备到位(C)

1.1.4.能准备渣罐(盘)、铁水罐(包)、钢包(AB)

1.1.5.能准备吊索具

1.1.6.能准备扒渣头、扒渣板等工具(AB)

1.1.1.常用工器具使用知识

1.1.2.取样枪、测温枪及仪表使用方法(AB)

1.1.3.吊索具使用方法

1.1.4.渣罐(盘)、铁水罐(包)、钢包使用方法(AB)

1.1.5.扒渣头、扒渣板使用方法(AB)

1.2原料准备

1.2.1.能识别原料种类

1.2.2.能按计划准备原料

1.2.3.能将原料输送到指定位置

1.2.4.能确认原料储存量

1.2.5.能确定固态料卸料位置

1.2.1.原料分类知识

1.2.2.原料使用标准

1.2.3.原料储存操作知识

1.2.4.固态料卸料方法

2.设备检查与维护

2.1设备检查

2.1.1.能确认主体设备状况正常

2.1.2.能确认计算机显示状态正常

2.1.3.能确认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系统状况正常

2.1.4.能确认地磅、挂钩秤、天车秤等设备正常

2.1.1.主体设备基本知识

2.1.2.能源介质基本知识

2.1.3.地磅、挂钩秤、天车秤等使用方法

2.2设备维护

2.2.1.能进行设备润滑加油、螺栓紧固等简单维护

2.2.2.能处理喷枪口(B)

2.2.3.能处理进铁口(门)粘渣(A)

2.2.4.能清理皮带、液压等设备上的残留物

2.2.1.润滑加油、螺栓紧固等维护知识

2.2.2.喷枪口处理方法(B)

2.2.3.进铁口(门)粘渣处理方法(A)

2.2.4.皮带、液压等设备残留物清理方法

3.加工与处理

3.1原料吊运

3.1.1.能选择吊具

3.1.2.能指挂吊具,指挥吊运物料

3.1.1.吊具选择方法

3.1.2.指挂安全技术规程

3.2原料测量

3.2.1.能称量原料

3.2.2.能取送样品

3.2.3.能测量铁水温度(AB)

3.2.4.能识别并剔除原料中的异常物(BCD)

3.2.1.原料称量方法

3.2.2.取送样品方法

3.2.3.铁水测温方法(AB)

3.2.4.物料识别与剔除方法(BCD)

3.3上(配)料作业

3.3.1.能将合金与散状料上到指定料仓(D)

3.3.2.能进行配料作业

3.3.3.能将铁水、废钢倒运至指定位置(ABC)

3.3.1.合金与散状料上料方法

3.3.2.配料知识

3.4烘烤作业

3.4.1.能按要求烘烤合金、废钢(CD)

3.4.2.能按要求烘烤铁水罐、混铁炉(AB)

3.4.3.能按要求使用烘烤器

3.4.1.合金、废钢烘烤知识(CD)

3.4.2.铁水罐、混铁炉烘烤知识(AB)

3.4.3.燃气使用及安全防护知识

3.5翻(兑)铁、出铁与保温作业(A)

3.5.1.能进行翻(兑)铁操作

3.5.2.能进行出铁操作

3.5.1翻(兑)铁操作方法

3.5.2.出铁操作方法

3.6预处理作业(B)

3.6.1.能使用自动模型进行铁水预处理操作

3.6.2.能指挥天车或操作倾动装置将铁水罐倾斜到扒渣角度

3.6.3.能操作扒渣机进行铁水扒渣

3.6.1.铁水预处理自动模型操作方法

3.6.2.倾动装置操作方法

3.6.3.扒渣操作方法

3.7废钢加工作业(C)

3.7.1.能按原料种类选用加工方法

3.7.2.能用切割枪、切割机、剪切机等进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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