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行业分析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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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业风险19
八、行业竞争态势22
九、行业壁垒25
电影,是由活动照相术和幻灯放映术结合发展起来的一种连续的视频画面,是一门视觉和听觉的现代艺术,也是一门可以容纳悲喜剧与文学戏剧、摄影、绘画、音乐、舞蹈、文字、雕塑、建筑等多种艺术的现代科技与艺术的综合体。
电影行业作为文化产业的细分行业,近年来,得益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居民对文化产品的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均快速提升,电影行业实现了良性快速的发展。
一、行业发展历史与现状
电影这种艺术形式于二十世纪初传入中国,经过了百年发展的积淀,经历了从无声到有声再到立体声,从黑白到彩色再到立体像(3D),从模拟到数字,从传统到现代的技术变革进程,留下了无数经典的优秀作品。
近年来,得益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居民对文化娱乐产品的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均实现了快速提升。
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影市场已连续多年实现电影票房的快速增长,随着国家对于资本介入政策放开,电影行业吸引了各类社会资本(国有、民营、外资)的积极进军,进一步推动了电影行业的良性快速发展。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电影总票房收入从2003年的约58亿元增长到2014年逾296亿元的规模,增幅近5倍,年复合增长率接近50%。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国产电影的竞争力不断提高,虽然2012年受中国电影行业开放政策调整冲击,但随着国内电影制作发行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国产电影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
二、行业发展趋势
1、电影消费市场进一步扩大,优秀的电影作品主导市场
随着国民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电影这种融视觉与听觉于一体的艺术形式为越来越多的社会大众所认可。
近年来,随着电影制作技术和商业化运作模式的不断成熟,兼具思想性和艺术性的优秀作品不断涌现,观众对于优秀电影作品的渴求度不断提高,国内电影票房收入不断提高。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示的数据,2014年中国电影票房收入增长显著。
全年共生产故事影片618部;
全国电影总票房296.39亿元,同比增长36.15%,其中国产片票房161.55亿元,占总票房的54.51%;
全年票房过亿影片共计66部,其中国产影片36部;
国产影片海外销售收入18.7亿元,同比增长32.25%;
全年城市影院观众达到8.3亿人次,同比增长34.52%;
全年新增影院1015家,新增银幕5397块,日均增长15块银幕,目前全国银幕总数已达2.36万块。
电影行业的不断发展提高了社会大众的观影水平,优秀的电影作品竞争能力更强。
以2013年为例,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信息,2013年全国生产故事影片638部,电影票房收入217.69亿元,国产影片票房收入127.67亿元,进口影片票房收入90.02亿元。
其中,前十名的国产影片和进口影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前十名国产影片票房收入合计56.6亿元,占比2013年国产电影总票房收入44.36%
,前十名进口影片
票房收入合计45.3亿元,占比2013年进口影片总票房收入50.32%,这二十部影片占2013年电影总票房收入46.79%。
2014年1-9月份,前十名国产影片和进口影片票房收入合计126.9亿元,占比达到57.8%,优秀影片的主导地位更加明显。
国内电影企业必须尽快突破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发展瓶颈和约束,进一步提高影片的质量,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电影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
2、电影行业的带动效应凸显
随着国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旅游已成为人们重要的休闲娱乐方式。
除了传统的自然景区,热门电影中的经典场景成为旅游产业新的增长点。
例如冯小刚导演的贺岁大片《非诚勿扰》、《非诚勿扰2》,在取得优秀的票房成绩的同时,让杭州西溪湿地、日本北海道、北京潭柘寺、三亚亚龙湾热带森林公园鸟巢度假村等拍摄场景地成为了许多游客的新选择,游客们在这些影片中的取景地重温了影片的美好。
这种因电影或者电视剧的火爆进而使影视剧拍摄地被大家所熟知并不是在近几年才出现的,1959年上映的《五朵金花》让云南的苍山洱海家喻户晓;
1980年的《庐山恋》捧红了江西庐山。
不仅仅是自然景观,对于人文景观而言,这种带动效应同样明显。
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的热映,让江西平遥古城转眼跃升为中国一流旅游景点;
电影《碟中谍3》,让古镇西塘当年旅游收入增加20%。
三、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1、行业的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
电影是面向大众的文化产品,作为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行业,其制作、发行等环节均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
目前公司所属行业的监管部门为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中宣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的综合职能部门,对电影行业的管理体现在宏观管理方面,主要包括:
负责指导全国理论研究、学习与宣传工作;
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
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负责提出并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电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管理职能由其下设的电影管理局负责。
其主要职能:
拟订电影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
承办电影制片单位和跨地区发行、放映单位建立与撤销的审批工作;
组织审查影片和电影频道播出的相关节目,发放和吊销影片摄制、公映许可证;
指导电影档案管理和技术研发工作;
承办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
指导电影专项资金的管理;
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
2、行业监管体制
(1)电影制作资格准入许可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和《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国家对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摄制业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对电影制作资格准入履行行政许可审批。
(2)电影摄制行政许可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依法设立的电影公司从事具体的影片拍摄工作必须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批准并获得《摄制电影许可证》许可。
境内电影公司与境外电影公司在中国境内外合作摄制电影,必须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该证实行一片一报制度,在影片取得公映许可证后自动作废。
(3)电影内容审查许可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影片拍摄完成后必须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查通过并获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之后方可发行、放映、进口及出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具体负责许可审查。
国产影片(含中外合拍)经审查合格的,颁发《电影片公映许可
证》。
通过进口方式公映的电影,包括参展境内电影展、电影节的境外影片等,进口前应当报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查,审查的程序与国产影片的审查程序基本相同。
电影企业出口其摄制的电影,包括到境外参加电影展、电影节等,出口前均须报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审查机构的审查,审查的程序与国内发行、放映影片的审查程序基本相同。
经审查通过后获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参展者持《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及出口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电影出口手续。
(4)电影发行和放映的行政许可
电影摄制完成并通过内容审查后,就进入了发行和放映阶段。
电影发行业务由电影发行公司和院线公司经营,电影放映业务由院线公司和电影放映公司(即影院)经营。
从事电影发行及放映业务均需要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准入资格行政许可。
按照目前的监管政策,电影发行公司必须且只能与各院线公司就影片的放映业务达成合作,然后由各院线公司负责对其所属的影院就影片放映做出统一安排及管理,电影发行公司不能直接与影院就电影放映签署合作协议,院线公司是电影发行公司与影院之间的桥梁。
根据《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受电影出品单位委托代理发行过两部及以上影片的境内公司(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设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业务的电影发行公司,在经国家新闻
出版广电总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取得专营国产影片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其颁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实行隔年检验制度。
另外,国家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投资者在内地试点设立发行国产影片的独资公司。
在电影放映业务方面,在影院完成投资建设后,即可向电影行政部门申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开始经营,《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5)进口电影监管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电影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目前对进口影片实行归口集中管理,商业电影目前只能由中影集团和华夏影业经营。
《电影管理条例》第四章第31条同时规定“进口供公映的电影片,进口前应当报送电影审查机构审查。
报送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的电影片,由指定的电影进口经营单位持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临时进口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电影片临时进口手续;
临时进口的电影片经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和进口批准文件后,由电影进口经营单位持进口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
3、主要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电影制作与发行行业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包含在目录中鼓励类的第三十六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9、
广播影视制作、发行、交易、播映、出版、衍生品开发”。
文化产业,也就是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即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活动、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和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
其中,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以及广告服务业均为文化产业的重要部分。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指导、鼓励和支持包括电影行业在内的文化产业的发展。
2004年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该意见结合电影工作实际提出了九条意见推进电影产业发展;
2005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该政策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国家开始关注文化体制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
200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00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2009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9月,文化部连续出台《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和《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0年2月,商务部等十部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0年3月19日,银监会、证监会、广电总局等九部委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2011年10月,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
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2015年文化产业总量预计将达到55.8万亿元,年均增长7%。
这些政策提出了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也为作为文化产业中的电视剧行业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根据国家统计局测算,2005年至2011年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现价的年平均增速为23%。
2012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文化部制定了《“十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