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规划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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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以质取胜战略,把质量工作融入到经济建设主战场;
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不断提升标准化工作在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中的作用;
要全面强化计量管理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要着力推广有效监管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食品、重点产品和特种设备“三大安全”。
(二)质监工作要实现“五个转变”,要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质监工作
面对质监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省质监局提出了质监工作要实现“五个转变”的新要求,即质量工作要从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从管产品向管企业转变,从面面俱到向突出重点转变,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转变,技术机构从低水平向高水平转变。
要实现“五个转变”新要求,要求我们做到“五个进一步”:
一是要树立宏观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质监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性;
二是要理清监管责任,进一步推动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是要实施重点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有效性;
四是要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增强监管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五是要建设高水平的公共检测体系,进一步提高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能力。
二、“十二五”时期我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紧密围绕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和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企业需要、服务人民健康安全”的工作方针,按照“五个转变”新要求,切实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为促进中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大力增强质监工作对促进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建立健全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质监工作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质监队伍,加强大质检文化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1.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1)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活动。
继续大力开展“质量兴业”活动,扩大“质量兴业”活动的行业覆盖面,推进“质量强市”工作深入开展。
“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24个镇(区)全面开展“质量兴镇(区)”活动,重点工业园区开展“质量兴村”活动,区域特色行业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在开展“质量兴业”活动的行业和重点监管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兴企”活动。
(2)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扎实开展名牌产品培育工作,提高名牌带动效应。
“十二五”期间,继续做好名牌培育、规划工作,加强自主品牌建设,使我市的名牌产品数量继续排在全省前列,推动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做大做强,进一步促进我市主导产业的发展。
(3)不断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十二五”期间,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企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不断规范和完善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在提高复查有效性、移交力度方面下功夫,各项监督抽查后处理到位率力争达100%。
(4)深入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措施,规范整治行为,促使重点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
“十二五”期间,燃气具、灯具、小家电产品等重点监管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逐年提高。
(5)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对苗头性、潜在性问题提前介入,实现监管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转变。
2.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
(1)继续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2)推广积极有效的食品小作坊监管方式,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减少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3.加强执法打假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督有效性
(1)对制假窝点、证照不全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工场、严重违法生产企业等进行重点查处、监管,实现查办案件由以一般案件为主向以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为主转变。
(2)落实地方政府打假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遏制制假售假势头,杜绝区域性和群体性制假制劣行为发生。
4.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技术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推进模式和运行机制
(1)建立以政府宏观管理和扶持激励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推广实施体系;
建立市场化的标准化人才培育体系和技术标准管理信息平台,增强企业在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制修订活动中的话语权,抢占标准制高点。
(2)力争到2015年,我市有一批单位承担全国或全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秘书处或工作组工作;
一批企业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
我市主要工业产品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其中我市产品每年获得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证不少于120项。
(3)科技成果标准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4)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标准化工作进程加快,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从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5.计量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1)完善我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量值传递的能力水平。
建立和完善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执法急需的计量标准,建成能基本满足需求的、较先进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
(2)强化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监管。
到2015年,商贸领域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85%以上,其中出租车计价器受检率达到100%,燃油加油机受检率达到100%,医疗卫生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计量标准器具受检率达到100%,其它强检计量器具受检达到90%以上。
(3)全面推动企业建立计量体系。
新增50家以上企业通过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10家以上企业获得“C”标志证书,建立5家能源计量示范企业。
(4)继续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工作。
充分利用实时监督系统,并根据检测技术的发展要求,逐步开发、充实和完善系统各项功能,提高监管能力。
6.进一步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1)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设跃上新台阶。
以安全监察部门为主导,执法部门为补充,检验部门为支撑,法制部门为监督,社团组织与兼职队伍配合的特种设备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2)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特种设备法制宣传取得新进展。
(3)重特大事故基本杜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事故亡人控制指标,万台设备事故起数和亡人率控制在国家总局规定的指标内,重点监控单位和重点监控设备不发生亡人事故。
(4)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监察抽查率不少于25%,制造、安装、维修单位年监察抽查率不少于30%,重点监控设备现场监察检查率达100%。
努力提高检验率,监检、验收检验率达到100%,定期检验率达到95%以上。
重点设备定期检验率、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和隐患整治率均达到100%。
7.法制建设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1)切实落实案件审理制度,确保案件审理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减少错案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发生。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举办行政案件案例分析会、YYY学习班及执法培训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对各镇(区)质监办工作人员的质量技术监督YYY知识培训。
(3)增加法制宣传工作的多样性、有效性。
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质量法制观念,促进形成“质量责任重于泰山”、“振兴质量人人有责”、“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8.加强技术机构建设,技术机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1)完成国家五金制品质检中心的筹建任务,完成阜沙淋浴房检测省站的建设;
已建立的省级站总体实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检验能力大幅提高,基本满足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的需要。
(3)各技术机构在机制和运行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市场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大大加强。
(4)全面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队伍和管理队伍,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获得一批在系统内有影响的科研成果。
9.办公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十二五”期间,完成国家灯具和五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山)办公楼的建设。
10.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整体素质
建设具有政治素质优良、作风正派、结构合理和业务水平高的质量技术监督队伍,全市系统在岗公务员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75%以上。
三、“十二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重点工作任务
(一)围绕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提升宏观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
1.全面开展“质量强市”活动。
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把“质量强市”活动引向深入。
2.发挥政府质量奖导向作用。
推进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以我市每年召开的名牌表彰大会为契机,对获名牌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
3.加强质量宏观管理。
完善质量宏观状况分析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具有前瞻性和价值性的参考。
4.帮扶企业夯实质量基础。
加强质量、标准、计量、认证、检测、信息等方面为企业服务的力度,通过继续开展民营企业免费培训、组织技术专家开展“质量义诊”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的形式,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计量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四大体系”,帮助企业改进生产方法和经营管理手段,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引导大型企业推行卓越质量管理,中小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综合竞争力。
5.帮扶出口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为全市加工贸易、外商投资企业产品转内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等国内市场准入手续提供便利措施,开辟“绿色通道”。
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摸清出口转内销企业需求,开展送政策、送标准、送技术、送管理上门服务,协助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举办加工贸易、外商投资企业免费培训,宣讲内销产品监管要求,免费为企业提供标准备案审查、采标审查等服务,帮助企业“转型升级”。
6.加强下乡产品质量监管。
对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建材下乡等产品实施严格监管,建立我市中标企业质量档案,加强日常巡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扩大农村消费。
(二)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能力和水平
1.服务新兴产业培育发展。
突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建立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加大技术标准制修订力度,促进我市重点发展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风电设备、太阳能设备、新型高能电池、电动汽车动力装置、半导体照明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为我市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20强优先提供标准备案、采标、标准制修订等服务。
2.服务先进制造业发展。
鼓励我市船舶、装备、钢铁、电子信息等产业的大中型企业实施严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企业先进标准。
大力推动火炬开发区建成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动示范区企业实现“科研标准产业”三同步。
为我市重点打造的先进制造业20强优先提供标准备案、采标、标准制修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