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293154 上传时间:2022-10-20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7.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docx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docx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经2004~2005学年度第2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通过,

经2005~2006学年度第2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住宿管理,创造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品德和良好的作风,保障学生的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北京市大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学生组织代表组成,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的有关工作。

第三条清华大学学生公寓所有权属于清华大学。

学校委派相关单位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维持学生公寓正常秩序,保障学生公寓的正常使用。

学生应服从管理,配合学校工作。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

 

第四条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清华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具有资格申请在清华大学学生公寓住宿。

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由物业管理中心统筹安排。

第五条住宿分配本着分区住宿、按院系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流程办理入住手续后方可入住指定床位,未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不得自行调换。

第七条学生如遇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宿舍的,应通过所在院系向物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换。

第八条毕业、住宿协议到期、退学以及自愿申请退宿的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应退宿手续,结清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

因休学或出国等原因离校半年以上的,应向物业管理中心申明,并办理退宿手续,返校前一个月向物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物业管理中心重新安排床位。

第九条住宿学生如自愿申请退宿,须经所在院系批准,并与院系签订相关协议,交学生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已在学生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又私自到校外住宿者,若发生问题,其责任自负。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条住宿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一条严禁将公寓门禁卡转借他人,严禁带领陌生人进入公寓。

对尾随跟入的陌生人,有义务劝止。

 

第十二条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严禁私门换锁或另加门锁。

第十三条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关好窗,现金及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或校保卫处。

第十五条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

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演习等活动。

第十六条宿舍内严禁储藏或使用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品,严禁使用明火、违章电器,严禁私拉电线、盗用公共用电。

以下电器在学生公寓内均属违章电器:

(1)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锅、电热水器等有碍公寓安全电器;

(2)1000W(含1000W)以上的超功率电器(经允许安装的空调除外);

(3)电饭锅、微波炉、电磁炉等炊事用电器。

以下行为属于私拉电线:

 

(1)从房间内固定插座以外(含公共场所)引出线路的;

(2)从房间内固定插座引出线路至本房间外的。

第十七条访客必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

男生公寓允许来访时间为8:

00~23:

00;女本科生公寓允许来访时间为8:

00~22:

00;女研究生公寓允许来访时间为8:

00~23:

00。

第十八条不得在非来访时间接待他人。

在非来访时间接待他人停留不超过1小时的视为滞留,超过1小时的视为容留过夜,发生他人住宿行为的视为留宿。

第十九条禁止转让、出租学生公寓床位。

第二十条不得在学生公寓内进行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不得在学生公寓内饲养和携带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动物。

 

第二十二条应保持学生公寓室内卫生,爱护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第二十三条爱护公共物品,正确使用学生公寓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发现损坏应报告工作人员。

因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学生公寓公共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严禁私自改变学生公寓公共设备设施的位置和功能。

第二十四条学生公寓宿舍内严禁私自装修,严禁改变、破坏房屋结构和功能。

第二十五条提倡节约用电,人走灯熄;提倡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

如发现学生公寓内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实行以宿舍为单位的定额指标管理,超额部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交纳水电费。

学生宿舍用电定额:

本科生6度/人?

月,硕士生8度/人?

月,博士生12度/人?

月。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学校积极开展学生公寓文明建设活动,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学生公寓违规处理方式分为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三种。

其中纪律处分依据《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一经发现学生公寓内的以下行为,将向当事人送交书面警示。

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予以赔偿:

(1)私自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私自移动、搬出家具导致宿舍室内布局改变的;

(3)私自在所在宿舍内调换床位的;

(4)不按照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如自行车、机动车)的;

(5)使用公用物品(如墩布等)不及时归还或丢失的;

(6)大声喧哗或运动等影响公共秩序和他人学习、休息的;

(7)在公共场所吸烟的;

(8)在非指定地点张贴、散发海报、广告等宣传品的;

(9)对安全造成隐患,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10)宿舍卫生检查中不及格(10分制,6分以下)者,在同一学期再次不及格的;

(11)其它轻微违反住宿管理办法但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三十条一经发现学生公寓内的以下违规行为,将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予以赔偿:

(1)在学生公寓内滞留的;

(2)在工作人员检查时拒绝出示个人身份证明的;

(3)阻挠学校工作人员或学生组织进行内务卫生、安全用电、家具物品、住宿秩序等检查的;

(4)未经批准私自悬挂条幅等各种宣传品的;

(5)对房间或阳台进行装饰(如钉钉子、粘贴图片等)导致不能恢复原貌的;

(6)对室内公共家具或设施进行装饰或改装(如装锁等)导致不能恢复原貌的;

(7)未经批准私自调换房间的;

 

(8)私自更换门锁,或私借钥匙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

(9)饲养和携带宠物的;

(10)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11)保存违章电器的;

(12)私自使用公共电源的;

(13)违章使用门禁,将门禁卡私自借与他人使用,或故意放任陌生人进入学生公寓的;

(14)从事租赁、修理、销售等经营活动的;

(15)故意帮助小商贩等外来人员藏身,以逃脱检查的;

(16)有向学生公寓楼外倒水、投掷物品、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

(17)有其它造成公共秩序破坏、设备设施损坏或环境卫生污染等行为,尚不足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三十一条一学期内受到书面警示二次以上者,在第三次及以后受到书面警示时,将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在一学年内三次受到通报批评者将按相关程序报请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所指学生公寓是指清华大学的各类学生住宿建筑物。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四条留学生及培训学员的住宿管理办法由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住宿注意事项

1、学生公寓对具有清华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提供住宿,住宿分配本着分区住宿、统一分配、按院系集中的原则进行;对残障学生在住宿分配中将予以必要的特别照顾。

2、新生报到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照报到流程办理入住手续;学生在非新生报到日入住时,需持院系相关证明、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籍证明、本人学生证到学生公寓区事务科提交《清华大学学生宿舍申请表》,审批后凭《住宿安排通知单》领取宿舍钥匙。

3、住宿人对自己在住宿范围内的一切活动要负全部责任,办理入住手续后,须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在宿舍范围内遵守学校及公寓楼的规章制度,不得使用违章电器,如经发现违反规定,立即勒令退宿。

4、进住公寓楼后发生异常(如失火、失窃等),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住宿人有义务配合调查。

大学生活须知

一、如何进出学生公寓

大部分学生公寓楼门采用的是门禁系统。

同学们凭学生证IC卡刷卡进楼门。

大家将卡在门禁读卡器前停留5秒钟左右,门禁锁会自动打开。

IC卡只能在本楼使用。

女生楼进出都需要刷卡。

男生楼进门需要刷卡,出门按左侧“钥匙”开关。

为了避免给同学生活休息造成不便,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来访时间的规定。

特别提示:

养成随手关楼门的好习惯!

防止坏人进入!

爱惜门禁,它在保护着我们!

学生证和IC卡要保管好哦,不能借与他人使用啊!

远程开门服务是为了应付突发情况或者特殊情况而由学生一站式服务总台提供的专有服务!

在凌晨24:

00至早上5:

00期间要进行远程开门的学生,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等)到学生一站式总服务台(综合服务楼1层)登记后提供远程开门。

二、使用家具

入房间第一件事——验收家具

同学入住宿舍后要填写《房间验收登记表》检查所配家具是否齐全完好。

本科生使用的家具按床位号码对应。

公共家具由大家共同使用和维护。

检查验收完毕,请同学们认真填写《房间验收登记表》并及时交给楼长。

有损坏的家具,楼长会通知人员维修,否则将来发现家具损坏,使用者是要按价赔偿的哦。

赔偿标准请详见附件。

(南区学生公寓不必填写《房间验收登记表》,直接向楼长报修即可。

使用家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用力推、拉、踩、踢、砸家具会带来损伤;

②请保持学习桌钢腿牢固,发现松动时将钢腿逆时针旋转即可紧固;

③杂品柜和吊柜内请勿放置过重物品;

④家具表面淋水请立即擦干,防止变形;

⑤衣柜内下面两层隔板可以拆卸,存放旅行包时可拆下,但要将隔板保存好。

⑥要爱护家具。

发现家具损坏请立即拨打总服务台电话或上网报修。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造成的损失是要由个人承担维修费用的。

⑦南区宿舍内各房间家具情况不同,一般会配有2~3个上下床,2~3个二人书桌,每人1个方木凳。

对于房间内现有家具不得私自拆卸和丢弃。

三、电话的使用方法

如何获取宿舍电话号码?

大家可以到楼长处或打总服务台电话查询。

紫荆公寓的大部分电话,插电话卡即可显示本电话号码。

如何打电话?

紫荆公寓内部可以直接拨打后五位号码,通话免费,不需插卡。

例如对方电话为51532999,则拨打32999。

同学们拨打校外电话时,需用电话卡。

铁通电话出现故障或电话断线,不能正常使用,请直接拨打112咨询、报修。

网通电话故障请直接拨打62782060报修。

如何为电话卡充值?

本科生入学时每位新生有一张电话主卡,该卡可反复充值、使用。

该电话卡不能挂失,请同学妥善保管。

如丢失请到紫荆公寓售卡处重新办理。

研究生入学时可以直接到售卡处买电话卡(综合服务楼109室)。

电话主卡内金额不足会影响通话,请及时到紫荆公寓售卡处购买专用充值卡进行充值。

特别提示:

校内电话查询请拨打校内查号台62785001或访问

网站

四、房间供电

紫荆公寓的房间需要插卡供电,紫荆公寓学生宿舍客厅内有一块预付费式电表,每块电表配备电费储值卡一张。

每套宿舍(AB间)委派一名同学持有效证件到楼长处领取房间电卡。

同学先到紫荆公寓售卡处为电卡充值,回来将电卡插入电表即可为房间充电。

买电费用由同学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电力水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