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渡水电站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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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渡水电站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doc
洪家渡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利部于2006年9月20~22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主持召开了乌江洪家渡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乌江首个大型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国家验收。
洪家渡水电站位于贵州省毕节地区织金县和黔西县交界处,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泄水闸、发电厂房、混凝土挡水坝段等组成。
水库正常蓄水位1140米,总库容49.5亿立方米,电站装机3×200MW,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工程,于2000年11月8日正式开工建设,2001年10月15日实现截流,2004年底三台机组全部并网发电。
按照水利部批复的《乌江洪家渡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了坝体边坡防护、弃渣场整治、料场整治、施工场地及营地整治和绿化、下游河道整治及对外道路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完成土石方工程124.1万立方米,栽植林木32.1万株,种草28.0公顷。
项目区扰动土地治理率为91.4%,水土流失治理程度为84.9%,水土流失控制比为1.5,植被恢复系数为达到93.1%,林草覆盖率为64.6%,拦渣率为95.4%.
根据对枢纽工程、电站厂房、弃渣场、料场、施工场地及营地等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的实地查勘情况和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结合建设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施工单位有关情况的说明,验收组认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积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扰动面、弃渣场、料场、施工场地等实施了整治、拦挡和植被恢复,完成了各项防治任务,控制了人为水土流失。
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质量总体合格,运行期管理维护责任已得到落实。
同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水利部网站
释义:
洪涝灾害中,如被洪水围困,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救援人员进行联系,最大程度保证获救。
为了避免手机进水损坏,可在撤离时可将手机装入防水塑料袋中。
6
洪涝灾害撤离时应注意关掉煤气阀、电源总开关等。
释义:
家庭煤气阀、电源开关等在洪涝灾害中易受外力影响,发生泄漏,易引起煤气爆炸、漏电等事故,应在撤离时及时关闭。
7
撤离时要听从指挥,险情未解除,不要擅自返回。
释义:
我国各级政府和防汛机构大多都有完善的应急撤离预案,应按照防汛部门的要求撤离,在撤离过程中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沉着冷静、迅速有序、互帮互助、稳妥安全。
切忌中途返回、更改路线、惊恐忙乱。
撤离后,在没有接到防汛部门指示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返回。
二、洪水来到时
1
洪水来到时,要迅速向高处转移,来不及转移时,应尽快就近抓住固定物或漂浮物。
释义:
洪水到来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向屋顶、山坡和大树等高处转移,转移过程中应沉着冷静,切忌惊慌失措;如果突遇洪水来不及转移,应按照快速、就近的原则,及时抓住木头、木板等漂浮物,或尽快把身体固定在树木等上,以免被洪水冲走。
2
如果被洪水包围,应设法发出求救信号,及时寻求救援。
释义:
如果被洪水包围无法脱身,应尽快拨打当地防汛部门电话、119、110或与亲朋好友联系求救,夜间用手电或大声呼喊求救,也会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
在求援时,应尽量准确报告被困人员情况、方位和险情。
3
在撤离时应避开高压电线。
释义:
发生洪水时,接近高压电线、电线杆等十分危险,发现高压线铁塔倾斜或者电线断头下垂时,要迅速远避,防止触电。
4
安全转移要本着“就近、就高、迅速、有序、安全、先人后物”的原则进行。
释义:
遇洪水威胁时,为了最大限度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应迅速就近向高处转移,尽量减少转移时间。
在转移过程中,应保持先后顺序和良好秩序,并确保安全。
生命是人世间最可宝贵的,切记在确保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再设法抢救财物。
5
当发现有人溺水或被洪水围困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营救。
释义:
发现有人溺水或被洪水围困时,应给予帮助,设法营救。
施救前应沉着冷静,全面评估自身能力和水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施救,切忌盲目下水。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抛掷救生圈、绳索、长杆、木板、塑料泡沫或轮胎等给溺水者,帮助溺水者攀扶上岸。
入水施救时,需注意,溺水者情急之下会拼命抓紧或抱紧施救者,影响营救动作,甚至会造成双双殒命的严重后果。
一般来说,结伴施救会增加安全性和成功率。
6
洪涝灾害期间需谨慎驾车,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可在湿滑山路、积水路段、桥下涵洞等处行驶。
释义:
大雨天气建议不要开车上路。
在驾驶过程中如遇大雨,应及时把车就近停靠在安全地带,等雨量减小后再上路。
在道路湿滑、泥泞的山路上或湍急的河道上行驶,极易引起车辆侧翻或倾覆。
积水路段可能存在路面井盖移位等问题,涉水行驶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多雨季节,桥下涵洞容易积水,最好绕路行驶,不可强行通过。
如果车辆在积水路段或地势低洼处熄火抛锚,应尽快离车,寻求救援。
三、灾后防病
1
不喝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或经漂白粉等处理过的水。
释义:
发生洪涝灾害,政府和防汛部门会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安全饮用水供应。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只饮用瓶装水和桶装水。
洪水中含有大量的泥土、腐败动植物碎屑、细菌或寄生虫,即使用肉眼看起来很干净的河水、山涧水、井水、泉水或湖水,也有可能已被动物粪便、有机或有毒化学物质等污染,直接饮用非常危险。
在因缺水危及生命不得不饮用的情况下,必须按照说明书标明的比例,用明矾和漂白粉(精片)澄清、消毒,至少煮沸5分钟后,方可饮用。
2
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吃淹死、病死的禽畜。
释义:
洪涝灾害一般发生在高温高湿的夏秋季节,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用腐败变质或不洁食物易引起痢疾、伤寒、甲肝、霍乱等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动物肉类腐败变质后产生的肉毒素等严重威胁生命,切忌食用。
来历不明的禽畜可能死于传染病,不可加工食用,最好深埋处理。
扁豆等豆类需炒熟煮透后食用,不可食用发芽的土豆,不可自采野生蘑菇等食用,以免引起食物中毒,危及生命。
3
注意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不随意丢弃垃圾。
释义:
环境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即使在抗洪救灾过程中,也应注意环境卫生。
洪水过后,环境中的垃圾较多,应尽快清理,集中堆放,避免污染水体。
随地大小便不仅会污染水源,还可能造成苍蝇大量孳生,传播甲肝、痢疾、霍乱等肠道传染病。
感染血吸虫病的人和动物粪便中含有血吸虫病虫卵,随意排放,有可能引起血吸虫病的传播流行。
4
避免手脚长时间浸泡在水中,尽量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预防皮肤溃烂和皮肤病。
释义:
人体皮肤长时间浸泡在水中,会引起皮肤溃烂、感染等严重后果。
下水劳动时,应每隔1~2小时出水休息一次。
5
做好防蝇防鼠灭蚊工作,预防肠道和虫媒传染病。
释义:
苍蝇是甲肝、霍乱、伤寒、痢疾等传染病的主要传染源,老鼠体内含有流行性出血热病毒、钩端螺旋体和鼠疫杆菌等,蚊子是乙脑、疟疾、登革热、丝虫病、黄热病等传染病的主要传染源。
在洪涝灾害中,人与蚊蝇鼠等接触的机会增多,应加强杀灭工作。
室内可用苍蝇拍灭蝇,食物应用防蝇罩遮盖。
可使用粘杀、捕杀等方法灭鼠,发现老鼠异常增多的情况需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应使用驱蚊驱避剂、蚊帐等防蚊,外出穿长袖衣裤。
6
勤洗手,不共用个人卫生用品。
释义:
手是人体接触外界环境最多的器官,传染病也极易通过用手触摸食物、揉眼、抠鼻孔等传播,经手传播的传染病包括甲肝、痢疾、霍乱、伤寒、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红眼病”等皮肤黏膜性疾病,以及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
用香皂、洗手液、流动水正确洗手可预防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共用毛巾、手帕等个人用品会引起皮肤黏膜性传染病的传播流行,要经常消毒,一人一巾。
7
如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要尽快就医,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
释义:
发热、呕吐、腹泻和皮疹可能是严重传染病的早期信号,洪涝灾害期间,一旦出现这些症状,要尽快就医。
8
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尽量不接触疫水,必须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释义:
血吸虫病是由血吸虫引起的一种慢性寄生虫病,人和动物通过皮肤和黏膜接触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体而感染。
我国长江中下游流域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云南等7省部分地区仍存在血吸虫病传播风险,应谨慎接触野外水体,下水生产劳动时应穿戴胶靴、胶手套、胶裤等防护用品或涂抹防护油膏。
如已接触疫水但未采取防护措施,应主动去血防部门检查,发现感染应尽早治疗。
血吸虫病疫区应加强家畜管理,禁止到有螺洲滩放牧。
要加强人畜粪便管理,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得排入水体。
9
保持乐观心态有助于问题解决。
释义:
人在洪涝灾害中容易出现焦虑、抑郁、绝望等不良情绪,严重的会引起心理疾病。
任何灾难最终都会过去,保持乐观心态,有助于积极应对,重建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