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企业构建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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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花企业构建项目
金银花企业构建项目
一、项目名称
金银花企业构建项目
二、背景
金银花作为中药之瑰宝,在制药、保健食品、香料、化妆品等许多领域市场前景广阔。
综合利用金银花植物资源,实现精、深加工,符合国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也是金银花产业的发展方向。
因此,本公司决定将纯然金银花茶打入武汉市场,坚持标准化生产、加工,进一步开发利用其药用保健功效,不断提高产品的高科技含量,使生产、加工、应用等环节联系更加紧密,形成和完善产业链,实现效益最大化。
产品介绍
金银花,它又名忍冬、银花、双花等,由于忍冬花初开为白色,后转为黄色,因此得名金银花。
其性甘寒气芳香,甘寒清热而不伤胃,芳香透达又可祛邪,工艺传统、专业厂商生产,具有权威性、无毒副作用适合长期饮用。
本产品夏秋季节使用,可以清热解暑,去躁;冬春季使用能有助于排解毒素,降有效预防青春痘的发生等等。
用途广、用量巨大,不断的开发新用途,使其用量不断增加,成为家喻户晓的保健和去火饮品。
同时,金银花是疫情防治的重要品种。
近年,金银花常常成为市场上的领涨品种,变化更加频繁,变化幅度惊人,是市场人气最旺,关注力最强的品种之一。
营销环境分析总结
1.优势
金银花多种经济用途,由于用量逐年增加,除了具有无可比拟、十分广泛的药用价值以外,金银花的保健养生,美容养颜功效也已被许多现代女性的大量饮用效果所证实。
2.劣势
金银花生产、加工各环节联系不紧密,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良种选育工作相对滞后;性寒,不宜长期饮用。
3.机会
武昌作为重点建设的教育之都,汉口以商业为建设中心,汉阳的目标是工业新城。
武汉的交通便利,人文历史悠久,商圈庞大。
4..威胁
武汉自身经济基础不够强大,完成资本累计还需要一段时间。
由于缺乏全面规划,尚未形成完整、系统的产业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不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银花生产的发展。
营销目的
在我国经济地理圈层中,武汉处于优越的中心位置,与邻省的长沙、郑州、洛阳、南昌、九江等大中城市相距600公里左右,与京、津、沪、穗、渝、西安等特大城市均相距在1200公里左右。
武汉商业自古就十分发达,尤其是有百年历史的汉正街,商贾云集。
与此同时,武汉的天气情况和环境状况武汉的人文更有利于金银花茶打入武汉市场,基于武汉3500年的历史,金银花茶的文化更能深入人心。
这些条件为我们公司的产品进入武汉市场、获取更大利益奠定了基础。
三、核心经营目标
2013年,公司的核心经营目标是:
年度销售实现营业额1.1亿,冲刺目标1.21亿,增长率36%,保底销售收入1.1亿,年度税后利润2200万元,增长率33.8%,税后利润率12%,资产回年率8%,保底利润1650万元。
在核心经营目标中,利润是能够反映公司经营质量的唯一指标,也是评价和考核经营团队的“核心之核”。
四、项目干系人分析
项目经理:
负责管理项目的人
项目组成员:
构建金银花企业的参与者
项目管理团队:
直接参与金银花企业项目管理的项目组成员。
资助人:
以现金或实物形式为金银花企业项目提供经济资源的组织或个人。
发起人:
以现金或者其他形式,为本项目提供财务资源的个人或者团体。
客户或用户:
购买金银花的组织或个人。
五、纯然金银花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
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纯然金银花茶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号
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
甲方:
黄小燕
身份证号:
421226××××××1235
乙方:
黄慧芬
身份证号:
420135××××××1234
第五条经营范围:
花草茶、中药材、花卉、农副产品。
第六条经营期限:
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600万元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
500
330
货币
宋坤
300
270
货币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和义务
第十六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本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
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用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二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东会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股东会。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
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以后股东会由执行懂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的章程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经理
十、对发行公司的债券作出决议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股东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一)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
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
(二)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第六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董事一名。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
三、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五、拟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办事处等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
七、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二条公司经理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三、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向股东会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
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
七、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六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七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八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
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十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第四十一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四十二条公司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所列
(1)
(2)(4)(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第十章工会
第四十三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
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公司应支持工会的工作。
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第四十五条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生效。
第四十六条经股东会提议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须经股东会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等有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全体股东签章:
宋坤黄小燕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六、项目生命周期
七、可列出成果——项目组织分解结构
纯然金银花茶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图
职位说明书
{职位职责概述:
{制定和实施公司总体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体系与组织结构;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发展目标。
{工作内容:
{根据董事会或集团公司提出的战略目标,制定公司战略,提出公司的业务规划、经营方针和经营形式,经集团公司或董事会确定后组织实施。
{主持公司的基本团队建设、规范内部管理;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审定公司具体规章、奖罚条例,审定公司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审定经济责任挂钩办法并组织实施;
{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召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主持召开行政例会、专题会等会议,总结工作、听取汇报;
{主持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向董事会或集团公司提出企业的更新改造发展规划方案、预算外开支计划;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推进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
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行政和管理活动,负责检查和绩效考核,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运营内外部环境。
二、负责和组织实施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完成责任目标和年度计划。
三、对公司重大投资、经营活动正确决策,认真领导,杜绝重大事故、失误发生。
四、负责公司财务管理、预算、决策和利润分配;严守财经纪律,做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现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五、决定对成绩显著的员工予以奖励、加薪和晋级以及对违纪员工的处分,直至辞退。
六、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适应需要的员工队伍。
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八、搞好社会公共关系,认真处理周边邻里关系和谐,为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九、履行集团公司授予的其它职权,完成集团赋予的其它任务。
职位资格要求:
教育背景: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二、培训经历:
接受过领导能力开发、战略管理、组织变革管理、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三、经验:
10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至少5年以上企业全面管理工作经验。
四、职位技能技巧:
熟悉企业业态和运营流程;
在团队管理方面有极强的领导技巧和管理才能;
掌握先进企业管理模式及精要,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
善于制定企业发展的战略及具备把握企业发展全局的能力;
熟悉企业全面运作,企业经营管理、各部门工作流程;
具有敏锐的商业触觉、优异的工作业绩;
良好的中英文写作、口语、阅读能力;
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五、态度:
具有优秀的领导能力、出色的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
善于协调、沟通,责任心、事业心强;
亲和力、判断能力、决策能力、计划能力、谈判能力强;
为人干练、踏实;
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有很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六、工作条件:
工作场所:
办公室。
环境状况:
舒适,无明显的节假日。
危险性:
基本无危险,无职业病危险。
组员:
宋坤、李晋红、李丽芳、黄小燕、黄慧芬、王新宇
2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