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毕业学位授予学业警示及学籍处理相关规定问与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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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毕业学位授予学业警示及学籍处理相关规定问与答
学生毕业、学位授予、学业警示及学籍处理相关规定问与答(适用于2014级、2015级、2016级各专业学生)
主要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学士学位办法》
★★《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
★★《长江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3】144号
★★《长江大学普通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8号)
★★《长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延长学制学生管理的通知》(长大校发【2017】161号)
关于毕业、结业及肄业
1、我校学生毕业条件按哪些文件执行?
答:
2014级学生毕业条件按《长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文件执行。
2、毕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3、我校弹性修业年限为多长时间?
答:
我校14级、15级、16级本科生基本学制为4年或5年;弹性学制最短为3年,最长不超过8年。
17级及以后的本科生最长学习年限按长大校发{2017}134号文件执行。
基本学制为4年的弹性修业年限为3-6年。
即最短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可在弹性修业年限的基础上再延长2年,即最长8年。
4、各年级、专业毕业学分是如何要求的?
答:
各年级、专业毕业学分要求按照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规定执行。
各年级、专业毕业规定学分如下表:
各年级专业毕业学分规定一览
年级
专业
理论必修课学分
实践学分
选修学分
14级
石油工程专业
109
32
31(其中专选21学分、公选10学分)
油气储运专业
108
34
31(其中专选21学分、公选10学分)
海洋油气工程
112
31
35(其中专选25学分公选10学分、)
石油工程专业(卓越)
108
47
25(其中专选17学分、公选8学分)
15级
石油工程专业
109
29
29(其中专选21、公选8学分)
油气储运专业
111
29
30(其中专选22学分、公选8学分)
海洋油气工程
112
25
33(其中专选25学分、公选8学分)
石油工程专业(石油之光)
110
30
28(其中专选20学分、公选8学分)
16级
石油工程专业
109
29
29(其中专选21、公选8学分)
油气储运专业
111
29
30(其中专选22学分、公选8学分)
海洋油气工程
106.5
31
30(其中专选22学分、公选8学分)
石油工程专业(卓越)
108
35
25(其中专选17学分、公选8学分)
4、什么情况下需办理结业证和肄业证?
答:
学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未取得规定学分,且未取得的学分累计≤20,本人又未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5、作结业处理后,是否有机会再获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答:
作结业处理后的学生,仍有机会获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作结业处理,需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换发毕业证书?
答:
在规定的弹性学制内,结业生满足下列条件可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
具体条件如下:
(1)因课程不及格而结业者,申请回校以旁听的方式修读完,或申请参加课程结业考试,考试通过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2)因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而结业者,申请补做和答辩,考核合格;
(3)因实习成绩不及格,向学校申请补做,考核成绩合格。
7、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后,能否授予学位?
答:
在规定的弹性学制内,结业生满足毕业要求,即可换发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其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8、结业生课程修读是否缴费?
答:
结业生课程修读应缴纳学分学费。
如何缴纳,暂时没有相关文件。
9、什么情况下,学生需办理肄业证?
答:
学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未取得规定的学分,且未取得学分累计>20学分,本人又未办理延长学制手续的,以及学满一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肄业生不能换发结业证书或毕业证书。
10、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遗失或损坏,能否补办?
答:
不能再补发证书,只能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核实后补发“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
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每年12月中下旬是往届学生证书遗失补办时间,具体办理程序可以从教务处主页“服务指南”中查看。
关于延长学制
1、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延长学制手续?
答: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文件以及《长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延长学制学生管理的通知》(长大校发【2017】161号)文件精神,在规定的弹性学制内,学生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未取得规定的学分,且未取得的学分累计<=20学分,既可以申请结业,也可以申请延长学制。
如果未取得的累计学分>20学分者,可以申请延长学制,也可以申请肄业,发给肄业证书。
2、延长学制的学生,是否要办理留级手续,是否要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答:
要办理留级手续,收费情况视累计未取得的学分而定:
(1)未取得学分累计<=20学分的学生,办理留级手续后,可申请不在学校参加教育教学,离校自主学习,在规定时间内回校参加课程考试。
经批准离校自主学习的学生,学校不安排住宿,2016级及以前的各级学生,按学分缴纳学费。
(不用缴纳住宿费及学费)
(2)未取得的累计学分>20学分者,办理留级手续后,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学校安排住宿,学生应缴足学费及住宿费。
(要缴纳住宿费及学费)
3、对延长学制的学生,如何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答:
在规定的弹性学制内,延长学制的学生按原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毕业资格,修满原年级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毕业学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办理毕业手续,获得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位。
4、在规定的弹性学制内,如果延长学制的学生仍未修满学分,学校将如何处理?
答:
这种情况,学校将作退学处理,退学时,若欠学分<=20学分,按结业处理,发结业证书,但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未取得的累计学分>20学分者,按肄业处理,发肄业证书。
关于学位授予
1、学校授予学位依据哪些文件精神?
答:
学校主要根据如下文件精神授予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学士学位办法》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3】144号)
2、学士学位授予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
获取学士学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2)外语成绩通过对应要求的国家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或托福成绩≧79、雅思成绩≧5.5;
(3)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5;
(4)学位课程补考不超过6门(≥7门)。
关于对2018届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补充说明:
以上内容是学校对各级各专业学位授予条件的总体要求,但每年学位评定委员会会根据各届的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学位授予的补充规定,如2017年12月19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就针对2018届本科毕业生情况,出台了学位授予补充细则。
具体内容是:
(1)、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达到了所属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
(2)、学位外语成绩合格
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710分的按百分制折算),学位外语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普通本科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0分及以上;(355分及以上)
(3)、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1及以上;
(4)、学位课程补考不超过6门。
3、各专业的学位课有哪些?
答:
根据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各专业学位课程如下表:
石油工程学院各年级专业学位课课程一览
专业名称
14级
15级
16级
序号
学位课课程名称
序号
学位课课程名称
序号
学位课课程名称
石油工程专业
1
完井工程
1
普通地质学
1
普通地质学
2
油藏工程基础
2
工程力学
2
工程力学
3
采油工程
3
工程流体力学
3
工程流体力学
4
渗流力学
4
渗流力学
4
渗流力学
5
油藏物理
5
油藏物理
5
油藏物理
6
工程流体力学
6
钻井工程
6
钻井工程
7
工程力学
7
完井工程
7
完井工程
8
大学物理A
8
采油工程
8
采油工程
9
普通地质学
9
油藏工程基础
9
油藏工程基础
10
VB程序设计
10
油田化学
10
油田化学
1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2
普通化学A
13
大学英语A
14
高等数学A
15
油田化学
16
钻井工程
专业名称
14级
15级
16级
序号
学位课课程名称
序号
学位课课程名称
序号
学位课课程名称
储运专业
1
输油管道设计与管理
1
传热学
1
传热学
2
输气管道设计与管理
2
工程热力学
2
工程热力学
3
油库设计与管理
3
工程流体力学
3
工程流体力学
4
油气集输
4
泵与压缩机
4
泵与压缩机
5
油罐及管道强度设计
5
输油管道设计与管理
5
输油管道设计与管理
6
泵与压缩机
6
油气储运设施腐蚀与防护
6
油气储运设施腐蚀与防护
7
传热学
7
油库设计与管理
7
油库设计与管理
8
工程热力学
8
油气集输
8
油气集输
9
工程流体力学
9
油罐及管道强度设计
9
油罐及管道强度设计
10
工程力学
10
输气管道设计与管理
10
输气管道设计与管理
11
地下金属管道的腐蚀与防护
11
燃气输配
11
燃气输配
12
大学物理A
13
VB程序设计
1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5
大学英语A
16
高等数学A
海油专业
1
海洋采油采气工程
1
机械设计基础
1
机械设计基础
2
船舶及海洋平台工程
2
普通地质学
2
普通地质学
3
海洋钻井工程
3
工程流体力学
3
工程流体力学
4
油藏工程基础
4
渗流力学
4
渗流力学
5
海洋学
5
油藏物理
5
油藏物理
6
油藏物理
6
油藏工程基础
6
油藏工程基础
7
机械设计基础
7
油田化学
7
海洋工程结构设计
8
工程流体力学
8
海洋钻井工程
8
海洋钻井工程
9
普通地质学
9
海洋学
9
海洋学
10
大学物理A
10
海洋采油采气工程
10
海洋采油采气工程
11
VB程序设计
11
船舶原理与海洋平台工程
11
船舶原理与海洋平台工程
1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3
大学英语A
14
高等数学A
专业名称
14级
15级
16级
序号
学位课课程名称
序号
学位课课程名称
序号
学位课课程名称
石油工程专业(卓越)
1
完井工程
1
完井工程
2
油藏工程基础
2
油藏工程基础
3
采油工程
3
采油工程
4
钻井工程
4
钻井工程
5
油田化学
5
油田化学
6
渗流力学
6
渗流力学
7
工程流体力学
7
工程流体力学
8
油藏物理
8
油藏物理
9
地质学基础
9
地质学基础
10
大学物理A
10
工程力学
11
工程力学
1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3
大学英语A
14
高等数学A
15
普通化学A
16
计算机基础
石油工程专业(石油之光)
1
普通地质学
2
工程力学
3
工程流体力学
4
渗流力学
5
油藏物理
6
钻井工程
7
完井工程
8
采油工程
9
油藏工程基础
10
油田化学
5、符合毕业要求,但未达到学位授予的条件,如果领取了毕业证书,是否还能再申请学位授予?
答:
一经领取毕业证书,则不能再参加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所以,如果没有达到学位申请条件,则不能再申请学士学位。
鉴于此,已取得毕业资格而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若想获得学士学位,必须办理延长学制手续。
(但一般来说,如果达到了毕业要求,学校不允许学生延长学制)
关于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的相关规定
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同学,如果申请修读了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在修完主修专业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如果完成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学校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或双学士学位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
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
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辅修专业证书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组成: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主修专业名称、辅修专业名称
3、辅修专业学习起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