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大纲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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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大纲解读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大纲解读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大纲解读

  基本要求

  全面、准确、系统地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掌握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规则;能够熟练掌握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条文内容;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诉讼理论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并具有综合解决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等部门法中的相关问题的综合能力。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狭义与广义的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和任务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目的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三节 刑事诉讼目的与价值

  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价值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基本含义

  第三节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基本含义

  第四节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分工负责的含义 互相配合的含义 互相制约的含义

  第五节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内容

  第六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的含义

  第七节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本原则的基本含义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体现这一原则的规定

  第八节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的六种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处理

  第九节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的基本含义

  第十节 刑事司法协助

  刑事司法协助的含义 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公安机关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 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

  第二节 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与人的概念、分类 当事人的概念、诉讼权利 被害人的概念、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自诉人的概念、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概念、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 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范围 法定代理人的概念、职责、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辩护人的概念、诉讼地位、职责 证人的概念、条件、不能作证人的情况 鉴定人的概念 翻译人员的概念

  第四章 管 辖

  第一节 立案管辖

  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立案管辖的概念 立案管辖的划分依据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第二节 审判管辖

  审判管辖的概念、分类 级别管辖的概念、各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上级法院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地区管辖的概念 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的原则 以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为辅的原则 指定管辖的概念、上级法院指定的方式 管辖不明案件的管辖权 上级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 专门管辖的概念 几种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

  第五章 回 避

  第一节 回避的概念和适用人员

  回避的概念 回避的意义 回避的适用人员

  第二节 回避的理由

  回避的理由 回避的种类

  第三节 回避的程序

  回避的期间 回避的申请、审查与决定 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一节 辩护人

  辩护人的概念、人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 辩护人的 范围 辩护人的地位 辩护人的责任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辩护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

  第二节 辩护的种类

  自行辩护的概念 委托辩护的概念、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指定辩护的概念 法律援助的概念和特点 指定辩护的阶段、适用情形和时间

  第三节 刑事代理

  刑事诉讼中代理的含义、种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 自诉案件的代理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 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诉讼代理人的责任 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代理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

  第七章 刑事证据

  第一节 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刑事证据的概念 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 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的排除

  第二节 刑事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法定形式 物证的概念、特征、收集程序 书证的概念、与物证的区别、收集程序 证人证言的概念、证人资格、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 证人证言被法庭采纳的条件 被害人陈述的概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特点、审查判断、运用程序 勘验、检查笔录 视听资料的概念与审查判断

  第三节 刑事证据的分类

  刑事证据分类的概念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划分标准与运用 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划分标准与运用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与运用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

  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明

  刑事诉讼证明的概念 证明对象的概念、内容 证明责任的含义 证明责任的分担 证明标准的概念、内容

  第八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强制措施概述

  刑事强制措施的概念、种类、适用中考虑的因素 刑事强制措施的特点 公民的扭送

  第二节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拘传的概念、适用程序、期限 取保候审的概念、适用条件、保证人取保、保证金取保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责任、期限 监视居住的概念、适用条件、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期限

  第三节 拘留

  刑事拘留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刑事拘留的程序和期限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

  第四节 逮捕

  逮捕的概念 逮捕的适用条件 逮捕的权限 逮捕的程序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节 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 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和方式 附带民事起诉状的格式与内容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书格式

  第十章 期间、送达

  第一节 期间

  期间与期日 期间的计算单位和方法 期间恢复的条件

  第二节 送达 

  送达的方式和程序 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委托送达 邮寄送达 转交送达

  第十一章 立案

  第一节 立案的概念和意义

  立案的概念(立案的含义 立案的特征) 立案的意义 

  第二节 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

  立案的材料来源(立案的材料来源的概念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报案、举报和控告 犯罪人的自首) 立案的条件(有犯罪事实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

  立案程序(立案程序概念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立案监督(立案监督的概念 立案监督的程序 立案监督的意义)

  第十二章 侦 查

  第一节 概述

  侦查的概念(侦查的概念 侦查的特征) 侦查的任务 侦查的意义 侦查工作的原则

  第二节 侦查行为

  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 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的概念和意义 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询问被害人的概念和程序) 勘验、检查(勘验、检查的概念和意义 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 搜查(搜查的概念 搜查的程序和要求) 扣押物证、书证(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 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和要求) 鉴定(鉴定的概念 鉴定在侦查中的意义 鉴定的程序和要求) 辨认(辨认的概念和意义 辨认的程序) 通缉(通缉的概念和意义 通缉的程序和要求)

  第三节 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的概念和意义(侦查终结的概念 侦查终结的意义) 侦查终结的条件和处理(侦查终结的条件 侦查终结的处理) 侦查中的羁押期限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的侦查权限 侦查终结后的处理

  第五节 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的概念和意义 补充侦查的种类(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次数 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和次数)

  第十三章 起 诉

  第一节 起诉的概念和意义

  起诉的概念(刑事起诉概念 公诉与自诉的概念) 起诉的意义

  第二节 提起公诉的程序

  审查起诉(审查起诉的概念 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 审查起诉的内容 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 审查起诉的期限) 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条件 起诉书的制作和移送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移送) 不起诉(概念 不起诉的种类 不起诉的程序 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 不起诉决定书的制作与宣布)

  第三节 提起自诉的程序

  提起自诉的条件 提起自诉的程序 自诉状的内容和格式

  第十四章 审判概述

  第一节 审判的概念和任务

  审判的概念(概念 引起的途径 特征) 刑事审判的任务 刑事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 特殊案件的复核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节 审级制度

  审级制度的概念 两审终审制

  第三节 审判组织

  审判组织的概念和种类 独任制 合议制(合议庭的组成方式 组成原则 活动原则) 审判委员会(概念 性质 组织 任务 讨论决定案件的范围)

  第四节 公开审判

  公开审判的概念(概念 例外) 公开审判的基本要求

  第十五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第一审程序概述

  第一审程序的概念 第一审程序的分类

  第二节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公诉案件庭前审查(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概念 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审查后的处理 审查的期限) 开庭审判前的准备(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内容、程序) 法庭审判[开庭的具体程序 法庭调查的概念、具体程序 法庭辩论的程序(公诉词与辩护词的制作) 被告人最后陈述 评议和宣判的程序 人民法院对不同案件的裁判]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特别规定 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 法庭秩序(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及程序) 法庭审判笔录 延期审理(概念 情形 程序) 中止审理(概念 情形 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终止审理(概念 情形 与中止审理的区别) 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活动的监督

  第三节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反诉的概念、条件及其与自诉的关系) 

  第四节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概念、意义 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特点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庭 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 简易程序在必要时变更为普通程序 审理期限) 简易程序的决定适用和审判程序

  第五节 判决、裁定和决定

  判决(概念) 几种主要判决书的格式与内容 裁定(概念 适用裁定的情形 与判决的区别) 裁定书的格式与内容 决定(概念 与判决、裁定的区别)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含义)

  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上诉和抗诉的概念(提起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机制 上诉的概念 抗诉的概念) 上诉、抗诉的主体(上诉的主体 抗诉的主体) 上诉、抗诉的理由(上诉的理由 抗诉的理由) 上诉、抗诉的期限(上诉的期限 抗诉的期限) 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上诉的方式与程序 抗诉的方式与程序) 上诉状、抗诉书的制作与内容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全面审查原则及内容 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内容)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开庭审理的方式和程序 阅卷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和程序) 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改判 裁定撤销原则,发回重审)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二审主要的裁判文书格式

  第四节 对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

  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 违法处理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不同情形的报请复核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的处理)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一节 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 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性) 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 高级人民法院依授权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请复核的材料及要求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复核的审判组织 复核的内容与要求 复核后的处理)

  第三节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权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报请复核的材料及要求 判处死刑缓期:

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申诉的概念 申诉与上诉的区别 申诉的审查处理)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认定事实上的错误 适用法律上的错误)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决定再审 指令再审 决定提审 提出抗诉)

  第三节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重新审判的程序(再审 提审 审理方式与原则 开庭前的工作 提押及强制措施 审理程序 中止审理与终止审理) 重新审判后的处理 重新审判的期限

  第十九章 执 行

  第一节 执行概述

  执行的概念 执行的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执行机关

  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执行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的机关和期限 执行死刑的场所和方法 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 执行死刑后的处理)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执行机关 交付执行) 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执行机关、交付执行 对缓刑罪犯的考察与处理) 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执行机关 执行程序) 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执行机关 执行程序)  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第三节 变更的执行程序

  死刑执行的变更(停止执行死刑 暂停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对死缓犯执行死刑) 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概念 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适用条件 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 减刑、假释(减刑、假释的程序 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

  第四节 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

  对新罪、漏罪的处理 发现错判和对申诉的处理

  第五节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对执行死刑的监督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 对减刑、假释的监督 对其他执行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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