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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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首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海淀区信用环境,推动海淀区建设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探索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新途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3号)、《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指导意见》(银发[2010]17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68号)以及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海政发[2011]5号)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共同牵头,联合在北京市海淀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

该项工作是推动首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北京乃至全国都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示范作用。

为使试点工作健康、稳步、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和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以海淀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为基础,以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探索地方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共享合作新模式,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优化市场环境,改善经营秩序;体现企业“信用价值”,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政府、辅助银行,助推企业”的作用;通过市场手段,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探索支持政府社会管理经验;逐步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复信宽容”

的信用约束机制,通过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带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思路

建设“一个平台、两套机制”。

“一个平台”即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具体包括“一网一库一系统”:

即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两套机制”包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和信用产品应用推广机制。

采取统筹领导、部门合作、协会参与等措施,保障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充分考虑工作难度,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以海淀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着手点,逐步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后,将覆盖范围扩大至所有企业。

通过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工作树立“信用海淀”品牌。

二、总体原则

试验区工作的总体原则是“政府主导、多方推动、市场运作、财政扶持”。

政府主导:

由海淀区人民政府主导试验区相关信息服务平台和工作机制建设,并根据《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相关规定,具体落实对试点企业的各项支持。

多方推动:

试验区的建设需要统筹协调海淀区和北京市各相关职能单位,整合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形成扶持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的政策合力。

市场运作:

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相关措施引导优质资源向信用良好企业集聚。

通过聚焦信用良好企业群体,集成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合力,促进讲信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财政扶持:

通过实施财政补贴和制定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的投融资环境和信用环境。

三、组织实施与进度安排

(一)组织实施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领导小组,由海淀区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海淀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淀区经济信息化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海淀区经济信息化办主任担任。

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集联席会议,讨论有关工作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

(1)协调、组织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对试验区的试点情况进行评价和管理;

(3)适时通报试验区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进度安排

试验区试点时间为2011年至2013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2011年4月至2011年12月)

研究制定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初步建成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包括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

建立政府部门信用信用交换共享机制,实现与核心区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

完成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归集,建立信用档案。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金融管理局授予海淀区人民政府“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

2.操作实施阶段(2012年1至2012年12月)

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正式运行。

完善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征集机制,实现政府各相关部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广泛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

完成4000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信息归集,建立信用档案。

建立信用产品应用机制,实现信用产品在核心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中全面推广使用。

研究编制中关村企业信用指数,动态反映企业信用状况,为政府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规定,积极支持海淀区申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并由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授牌。

3.总结推广阶段(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

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产品体系和信用评价机制,全面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推广应用至所有企业。

营造海淀区良好的信用环境,实现信用产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广泛应用。

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形成信用机制的良性循环。

四、试验区工作内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指导意见》的规定,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工作协调与保障机制、建立信息采集与更新机制、完善信用信息服务机制、加强中小企业宣传、完善信用支持服务体系等五方面工作。

重点是整合政府部门信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信用对接,实施企业信用增级,开展征信调查和评级等措施;政府部门实施财政补贴、产业扶持政策和人民银行整合货币信贷、调查统计、支付结算等相关资源,通过加强中小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优化区域信用环境,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现结合海淀区人民政府通过的《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从以下方面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一)搭建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是企业信用体系的信息化载体,具体包括“一网一库一系统”。

系统架构图如下:

“一网”是指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是信用信息的服务门户。

提供企业征信、信用评级、企业信用管理、融资服务、信用指数发布、信用信息公示等功能。

“一库”是指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包括企业基础信用信息、企业政务信用信息、企业经营信用信息、企业金融信用信息,信用评级信息等数据库,用以完成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分类存储。

其中,企业基础信用信息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所掌握的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相关资质等基本身份信息;企业政务信用信息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所掌握的在服务企业和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企业经营信用信息是指企业自主报送或者委托信用中介机构提供的企业经营活动信用信息;企业金融信用信息是指金融机构所掌握的企业信贷等金融活动信用信息;信用评级信息是指由信用中介机构提供的企业信用等级信息。

“一系统”是指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该系统依托于海淀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数据交换平台,用以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在相关委办局及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企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包括信用信息归征用机制、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信用约束机制、信用体系运作机制等内容。

1、信用信息归集、征集和应用机制企业信用信息采集采取企业政务信用信息归集与企业经营信用信息征集相结合方式实现。

(1)建立企业政务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实现涵盖工商、税务、统计、人力社保、食品安全、环保等政府部门的企业政务信用信息汇总。

与工商部门现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避免信息重复归集。

(2)建立企业经营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实现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所掌握的企业经营信用信息和企业金融信用信息汇总。

(3)建立信用信息应用机制,针对企业、相关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政府部门等不同使用主体,提供有针对性的信用信息服务。

2、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共享交换机制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采集格式要求,设计接口转换程序,将归集的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鼓励商业银行按照规定通过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了解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着力解决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3)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试点在海淀科技园区金融机构设立征信服务窗口,根据总行有关规定,为中小企业提供征信服务。

3、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1)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企业信用评估及评级工作。

(2)建立以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为主体的信用产品体系。

(3)促进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制定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标准,定期组织企业进行信用管理标准化培训、考核与评定,帮助企业规范自身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更广泛的企业信用环境。

(4)研究编制中关村企业信用指数,对海淀区主要行业进行成长力与信用风险评估,动态反映企业信用状况。

4、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戒、复信宽容”的信用约束机制

(1)信用信息发布机制

依托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面向社会进行诚信企业的公示推介与失信企业的警示披露,通过“诚信公示、失信警示”,切实提高诚信企业的信用收益与失信企业失信成本。

(2)守信激励机制

建立守信激励制度。

采取守信企业发牌、称号授予、星级评定等措施,鼓励企业提升自身信用等级。

(3)惩戒联动机制

完善企业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推动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将企业“黑名单”作为实施失信联动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

避免“黑名单”中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

(4)复信宽容机制

积极引导失信企业弥补自身信用不足,改善信用管理水平与信用等级。

4、信用体系运作机制创新企业信用体系运作模式,由政府部门整合相关资源,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基础设施和运行机制建设;由非盈利性服务机构推广信用产品服务,开展企业信用宣传、教育和培训。

在条件成熟时进行市场化探索,面向广大企业、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提供差别化信用产品有偿服务。

(三)建立信用产品应用推广机制信用产品应用推广机制包括公共财政诚信引导机制、金融服务诚信引导机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促进机制等内容。

1、公共财政信用引导机制设立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扶持资金,对使用信用产品的企业购买信用评级服务提供资金补贴,支持信用产品推广应用,有效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引导、激励和支持作用。

对进行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贴。

制定政府工作中信用产品的应用实施要求,明确在政府支持自主创新核心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工作中使用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环节中优先考虑使用信用产品的企业。

2、金融服务信用引导机制先行先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相关政策,为使用信用产品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

倡导金融机构将信用产品作为企业融资服务的重要依据,并在受理信用良好企业的融资业务时适当简化审核程序。

鼓励金融机构向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的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

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完善海淀区中小企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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