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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策划师报考条件

房地产策划师报考条件

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

凡*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以上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科目考试日期

房地产经纪人报考条件

凡*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

以上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科目考试日期

房地产评估师报考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凡*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19、房地产估价师的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有哪些?

1995年3月22日*、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房〔1995〕147号)规定:

(1)凡*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②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③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学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④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⑤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⑥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2)考试科目分为: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投资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自1998年开始,凡*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考试科目:

1、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2、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3、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4、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考试报名提交材料:

1、考试报名表及报名信息卡(必须贴黑白照片);

2、学历正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职业年限证明;

4、申报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4、汇总表及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考试简介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负责编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试教材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组织或授权组织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人事部负责审定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会同*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用印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负责拟定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格式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组织领导及管理部门

人事部负责审定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会同*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用印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2、免试条件

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目前北京、湖北、甘肃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才能报考。

三、报考手续(例:

07年成都。

各地市可能会有所差异。

请关注的考试动态栏目。

初次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北京市人事.bjpta./下载区可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携报名表、学历证、学位证、*、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两张,到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合格后,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去年参加考试未合格者携带准考证及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两张直接到北京市人事考

试中心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区(市)、县考生按属地原则在当地人事职改办报名

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

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

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时间

各地xx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时间不同,考试吧会及时更新,请查阅:

五、考试时间

xx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时间:

10月13、14日

六、考试科目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房地产经纪概论》和《房地产经纪实务》4个科目。

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

七、考试大纲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负责编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试教材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组织或授权组织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考试形式及考生提醒

各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凭*(不含过期*和旧版临时*等)和准考证到指点定考点参考。

参考时,考生应携带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擦、无编程功能的小型计算器。

严禁将BP机、传呼机、等通信工具和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带入考场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八、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计价格[xx]2546号)、和川价字费[xx]23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考试费99元。

一经报名,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07年收费标准)科目保过费12000元

考试教材参考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一套共四册(含《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以及一本考试大纲。

九、成绩查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xx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现将两专业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将向各地发送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成绩数据和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成绩管理及考试周期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年内考试通不过,退全部费用

十、注册登记

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后,应向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申请注册。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送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初审后,统一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注册。

十一、合格证书、资格认定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格式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凡*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城市规划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9年,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人发〔1999〕39号),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

2000年2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0〕20号),xx年5月人事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人办发〔xx〕38号)。

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我省的考务工作具体由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

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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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

《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

其中,《城市规划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

《城市规划实务》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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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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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凡在*批准的、具有城市规划工作资质的单位中,从事城市规划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年。

(九)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国人部发[xx]9号),凡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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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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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

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用印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注册规划师的报考条件

凡在*批准的、具有城市规划工作资质的单位中,从事城市规划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年。

(九)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同问

注册城市规划师报名条件

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即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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