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U服务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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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U服务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招标编号:
YX-FDCG-2020-003
项目编号:
HW********
GPU服务器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
复旦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二〇年七月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第四章:
项目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
合同格式
第一章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GPU服务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W********(招标编号:
YX-FDCG-2020-003)
项目名称:
GPU服务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60万元
采购需求:
拟采购GPU服务器(2台),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招标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7天内设备全部到货并满足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为招标产品的专业制造商(生产商)或经销商;
3.3采购活动前3年(2017年7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3日,每天上午9:
30至11:
30,下午13:
30至16: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
方式:
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采购活动。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或所携带资料不全且不符合公告要求导致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的报名将被拒绝。
售价:
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复旦大学
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联系方式:
********张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
联系方式:
*********802吴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佳
电 话:
*********80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置)表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GPU服务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W********(招标编号:
YX-FDCG-2020-003)
项目交付地址:
用户指定地点。
项目内容:
拟采购GPU服务器(2台)。
项目预算金额:
6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招标需求”为准。
交付日期:
签订合同后7天内设备全部到货并满足验收条件。
二、招标人
采购人:
复旦大学
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邮编:
********
电话号码:
********
联系人:
张老师
采购代理: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
邮编:
********
电话号码:
*********802
传真号码:
*********809
电子信箱:
********@
联系人:
吴佳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为招标产品的专业制造商(生产商)或经销商;
3.3采购活动前3年(2017年7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有关事项
1、招标答疑会:
不召开。
2、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前往。
3、投标有效期:
90天。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6万元。
4.1、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4.2、递交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
4.3、递交方式:
转账、汇款、支票或代理单位接受的其他方式。
4.4、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如投标人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均应从投标人基本户中转出(转出账号需与投标文件内提供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账号相一致)
4.5、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户名: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上海第五支行
帐号:
********
5、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7室。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7室。
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8、评标方法:
详见第五章。
9、中标人推荐办法: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按照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情况,推荐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五、其它事项
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产品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预留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5%,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予以结清。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投标人。
2.7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采购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3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合格的货物
4.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未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
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
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投标人书面询问需在投标截止日十日前向招标人提出,超过该时间的书面询问将不予回答。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以及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7.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4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
7.5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办理。
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7.3条和第7.4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
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质疑递交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联系电话:
********。
7.6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7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采购公告》、《项目招标需求》和《评标办法》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采购公告》、《项目招标需求》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4)项目招标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格式;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
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对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如果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
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
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
1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13.2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具体应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为准。
14.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3中标人的投标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6.商务响应文件
16.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4)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5)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6)提供近三年(2017年7月至今)无重大违法的声明;
(7)提供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
(8)第四章《项目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9)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7.投标函
17.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7.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开标一览表
18.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8.2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
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8.3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者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开标一览表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9.投标报价
19.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货物的一切费用,包括投标人的各种成本、税金、费用和利润。
19.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9.3除《项目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货物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5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
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9.6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1.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2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是为了便于评标。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
22.技术响应文件
22.1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2.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2.3对于“项目招标需求”中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必须作出明确、具体的响应性说明(包括可能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对于“项目招标需求”中加注三角形(“▲”)的重要技术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必须作出明确、具体的响应性说明(包括可能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将着重扣分。
上述技术支持资料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如通过3C认证的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为准,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与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不一致,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对于非标准和非通用的设备/软件,投标人也可提供此前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技术规格及最终的性能检验报告作为技术支持资料。
上述技术支持资料只能用于印证投标人自称符合而实际不符合的情形,不能用于相反的印证。
23.相关证明文件
23.1相关证明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供应商情况简介;
(2)供应商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如有);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近1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近1个月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
(5)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6)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在此期间查询的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查询页面证明文件;
(7)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
(9)《中小企业声明函》,节能环保、福利企业等方面的证明或证书(如有);
(10)同类及类似项目的业绩(列表,注明项目名称、服务时间、项目负责人等情况,并